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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河南省驻马店市平舆县原常务副县长龚红勇受贿案的判决书。龚红勇犯受贿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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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小偷们断定被”黑吃黑“的贪官不敢报警,钱财被盗只能自认倒霉。地球人都明白,贪官的财产来路不正、见不得光,出于自身的前途考虑,钱财被盗大多不敢报案。另外,被盗钱财对于贪官来说不算什么,只要头上的”乌纱帽“还在,把失去的不义之财补回来还不容易吗?相反,如果报警惊动了纪委和媒体,弄不好可能把自己小命也搭进去,那又何必呢?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贪官再SB也不至于不会算这笔账!
最后,小偷们认为,偷盗官员钱财的风险相对较小,因为这些钱财大多都不干净。即使偷了官员的钱财,自己被抓进去了,只要咬出被盗的官员,给自己垫背也值了,弄不好还能重大立功,减轻刑责。如前不久偷出两名安徽厅级贪官的女贼房云云,就为邀功减刑而据理力争过。可令人遗憾的是,法院最终不予认定,至于原因,笔者不敢”妄言“。怪只怪女贼房云云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想的太天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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