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手记之骨肉至亲出屋记(上)
(2015-09-13 14:5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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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执行房产和解杂谈 |
分类: 执行手记 |
初秋的一个傍晚,我在静谧狭长的背街小巷内默默地低头行走。突然听到一声苍老的呼唤“赵法官”,我停下脚步,抬起头来凝视。迎面是一位稍有驼背的白发耄耋老人,旁边还有一位佝偻着身子略显呆滞的老婆子。我马上认出来了,是孟伯孟母,曾经的案件当事人、信访人。好久没有见到孟伯孟母了,不期望就这样再相遇。
我上前一步握住孟伯的手,“他们现在都搬走了?事情都好了吧?”
孟伯高兴的说:“现在都好了,他们已经搬走了,现在太平了。”侧身,对着老伴说,“这是赵法官。”孟母似懂非懂的点点头说:“哦,赵法官呀。”
认识孟伯,是因为一个执行案件的信访。大约是一年前,接到领导交办的一个信访件,信访人是孟伯孟母,也是案件的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是他们的亲生儿子阿荣、儿媳妇春香及孙女妮妮,反映的事情是根据民事调解书,被执行人阿荣、春香、妮妮于2014年1月底前搬离孟伯孟母所有的新村404室;在孟伯孟母去世后,由妮妮取得404室房屋一半面积的份额。在执行过程中,双方曾达成和解协议,约定:404室房产一半产权过户给妮妮,如该房产在孟伯孟母有生之年拆迁,则该一半房产拆迁分配的归妮妮所有;被执行人春香、阿荣、妮妮在过户完成后五天内搬出404室;被执行人春香、阿荣、妮妮承诺在孟伯孟母去世前不得搬入404室。后,孟伯孟母未按和解协议办过户,阿荣一家亦未出屋。孟伯孟母多次找院长信访要求法院加大执行力度,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这是一件难缠的信访,自己签了和解协议,自己不履行,反而要法院加大执行力度,这真的可以吗?
骨肉至亲,狠下心来去法院告状,要求自己的儿子一家搬离,这其中必有原因。
孟伯的态度已经很明确了,我约对方,也就是他的儿子阿荣来面谈。
下午三时,一个瘦瘦小小的中年人和略带煞气的妇人一起来到了我的办公室,那就是阿荣和春香。
春香一见面就咄咄逼人:“现在老头子办过户了没有?法院为什么不督促对方去履行?”
我平静的对她说:“法院执行是执行民事调解书,执行过程中如果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且已经履行完毕了,法院按结案处理,但只要任何一方不履行和解协议的,则恢复到按原民事调解书规定内容执行,你们要根据民事调解书的规定出屋的。”
春香的发言滔滔不绝,颇有自豪感:“老头子(孟伯)有三个子女:大阿哥、二阿姐和我这老公阿荣,最小的儿子,他们原来都是住在404室,在厂里工作,是城里人。后来大阿哥、二阿姐都独立成家搬出去了。我阿香是乡下嫁进来的,结婚后就住在这里,阿婆(孟母)一直看不起阿拉乡下人。后来,我自己努力,自力更生去拼去闯开办了钢材经营个体户,现在钱也有了,房子也有了,我自己买了两套房子,一套经济适用房、一套商品房。因为当初买404室时曾出过钱,现在只有产权明确后才能搬出去。这是公租房房改时买下的,我们也是住在公租房中,也是出了钱的,也是有份的。和解协议已经明确必须先办一半房产过户,再出屋,现在是对方违约,只有其先履行了,我们才能再履行。民事调解书中有老人百年之后一半房产由妮妮继承,这其中存在变数,我们搬出去了,他们可以把房子卖掉了,那怎么办……”
阿荣只是默默的站在门口听,吸着纸烟,我招呼其进来,问了三遍:“你的意思如何?”他才吭了一声:“她都说好了,我没有意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