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执行手记之淘宝网上卖房记(上)

(2014-12-19 12:39:21)
标签:

执行

拍卖

淘宝

法院

杂谈

分类: 执行手记

  印象中,“小老板”孙某出逃已经是好多年以前的事了,是对2008年疯狂的民间借贷资金链断裂后的无奈选择。孙某的仓惶出逃不像是精心准备,更像是风雨飘摇后的随风游荡。孙某没有出国潜逃,而是奔往了内陆,在中国最具幸福感的城市——成都潜伏了下来,同行的还有其姐和姐夫。

    安顿好不久,大约打算是长住下去,还用随身带的现金以他人名义一次性付款105万元购置了一套一年后可以交付的期房,191平方米。但好景不长,或者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公安机关运用强大的侦查手段,查到了孙某的潜伏地,将其缉拿归案,顺便将那套尚未交付的期房也查封了。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孙某所犯的罪名,意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吸收了多少钱,根据判决书的认定“累计达3.3余亿元,所吸资金被被告人用于企业间资金拆借、支付借款利息等,至今造成他人经济损失1.8亿元。”孙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赃款继续予以追缴。

那一年,我刚从民事审判庭转回执行局,被执行人孙某的银行金融借款案件、民间借贷案件及刑事追赃案件如潮水般涌入执行程序。又过了一年多,我患病治疗之后重返岗位时,孙某的大部分已查封的财产完成了处置变现。一大堆涉及孙某的案卷堆在办公室的角落,还有大量的案卷已经躺在档案室里程序终结了。

当事人经常往领导办公室跑,询问什么时候能分配;催要款项的电话铃声接二连三,什么时候能领款。那个时期,我不用外出执行,“看看大家都很忙”,这个事情也只能有我来做了。

刑事与民事交叉,追赃与借款执行相缠,已执行到的被执行人孙某的财产已经无法区分出系赃款还是资产,在抵押债权优先清偿的基础上,对受害人权益的追赃清偿与普通债权人的债务保护只能都并列为普通债权进行统一分配。

清理出可用作本次清偿的到位款项为800余万元,普通债权累计达3个多亿元,先行提取法院诉讼费后,执行费也不扣了,分配比例为2%多一点。60多个当事人都来领分配报告了,每个人的脸色是惨淡的,多年的预感变成了现实,只有默默无语。又过半个月,当事人按分配报告来领款了,几千万元的投入缩水成几十万元,有好几个人反而变成了兴高采烈的。

  但是,成都的那套房子呢?它还没有卖掉,等卖掉了,连同以后执行到的款项,再会搞一次分配的。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