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最高领导人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我们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党的二十大将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作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要内容和途径。
第一,教育大学生深刻理解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在“文革”后,邓小平同志在不同场合、从不同角度反复批判了把一个党派、一个国家的稳定和希望“寄托在一两个人威望上”的人治思想,不断强调要“处理好法治和人治的关系”,提出要“靠法制,搞法制靠得住些。”在党的二十大上,党的最高领导人再次强调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他在报告中进一步明确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因此,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时,要教育大学生深刻认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其深刻内涵。
第二,教育大学生自觉遵纪守法,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大学生在大学学习期间,离开家庭,开始了社会化的转变阶段,在学校这个小社会里,独立学会学习,学会做人,学会融入社会,也必然按照社会对每一个公民的要求做到遵纪守法。但是,有些青年大学生纪律意识、法律意识淡薄,自由散漫,不遵守校纪校规,甚至还有少数大学生对法律缺乏敬畏,遇事好冲动,对自己要求不高、约束不严,更有极个别大学生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大学生是高学历高层次人才,社会对大学生群体关注度高,大学生的思想行为对广大社会成员有传导示范效应,大学生遵纪守法情况对全社会的影响比较大。因此,无论是从大学生自身成长成才的需要来看,还是从大学生对全社会遵纪守法的示范引领作用来看,都需要教育青年大学生尊纪守法,增强法律意识,树立法治思维,做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楷模,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中国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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