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山说法|农村承包地被征收,可以获得哪些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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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地方进行修路、造桥或者商业开发时,会征收村民承包的土地。征收方不能白占用咱们的土地,遇到征地肯定是要给到相应的征地补偿款,但具体在哪些方面有补偿呢?

01、承包地被征收,能获得哪些补偿?
1、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的标准一般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公布的区片综合地价来确定,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2、安置补助费。安置补助费主要是解决以土地为生的村民在征收后的生活,所给予的补偿费用。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数量确定后,由征地单位打到相应的社会保障部门的专用账户上。
3、地上附着物的补偿。由专门的评估机构,根据征地批复后的登记情况进行评估,得出这部分的相应数额。
4、青苗补偿费。按照产量、根据一定年限,计算得出相应的补偿数额。
02、征地补偿款如何发放?
1、土地补偿费是发放到集体土地的所有者手中,也就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手中。这笔费用如何使用,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按照法定的程序,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来如何使用。
2、安置补偿费是发放到相应的社会保障机构的专用账户上。
3、土地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和青苗补偿费是直接发放到村民手中的。
根据《土地承包法》及《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承包方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同时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户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所以,不管以什么名目进行征收,都要给予农民朋友公平合理的补偿,以任何理由不给或少给,都是在为违法征收寻找借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