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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万别忽视轨道交通安全立法

(2014-05-20 15:4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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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法制晚报——新闻提示:北京市政府今天上午公布了近年的“立法工作计划安排”,共有52个立法项目。包括拟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5项,其中市交通委起草的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草案,拟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被列为今年争取完成的项目.

 对北京而言,轨道交通安全不是一件小事。在2008年,媒介还把日运输量达到410万人当成“新高”来报道,可2013年的数据,每日运送的人数纪录已经达到800多万人次了。

 在人口增多、住宅日益郊区化、地面交通拥堵以及鼓励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政策等多项因素的作用下,轨道交通已经成为市民日益依赖的工具。它不会遭遇堵车,跨越度大,连接城市中心和郊区,绝大多数时间能准时运行,这些优点使得它比别的交通工具更胜一筹。

 但是,很多人也为此经历了早晚高峰阶段的拥挤、限流。站台和站前广场排队的队伍总是蔚为壮观。也可以说,北京市的轨道交通系统,是人口最为拥挤和密集的地方,并且这种拥挤的趋势,今后还会加重。一旦出现安全问题,也将会造成重大的损失。

 所以说,北京市应该极度重视轨道交通的安全立法。因为这个系统较脆弱,而它又是整个城市的窗口。加紧立法,明确责任,是非常必要的,而且刻不容缓。

 说到轨道交通安全,不少人会想起安检措施、屏蔽门等等。的确,目前许多安全措施,都是针对乘客的,希望杜绝乘客携带危险品进站,遵守站内秩序,以此来减少安全事故的隐患。但乘客只是防范事故的一方面,另一方面,轨道交通的安全,还要依靠管理者的科学管理、设施的合理使用。

 比如,现在许多站点,为了控制人流,进出口设置都比较狭窄。一些站点的楼梯过高、通道过长,并且蜿蜒曲折,缺乏有效的指示。平时这样使用,只是让乘客感觉到不便和疲惫,但一旦发生意外,疏散站内乘客就会成为大问题。这样的设置,有的是历史造成的,还有一些,则可能是设计上的不科学与失误。这些地方的改造,是不是应该有法可依?设立符合安全标准的距离、设立紧急疏散的通道、配备可以引导乘客疏散的指示牌和工作人员,显然是需要法律法规来进行要求、予以规范的。

 通常意义上,轨道交通系统的范围,都是指进站之后。实际上,站外的安全,也存在着巨大的隐患。有的站点为了整顿排队秩序,设立了金属的回形栏杆。但这些栏杆是固定的,一旦出事,人群很难逃散。另外,郊区的大量站点存在着黑车,为了揽客而乱停乱放,堵塞出口,有些站点小摊贩占地,使用明火,这些都成为久治不愈的顽症,是安全隐患。轨道安全交通的立法,显然也该把站外的区域一并考虑进去,否则,这一块也会成为法律的盲点。

 可以说,在今天和未来,轨道交通已经成为了城市的运输动脉,是主流,这个地位会持续很久,甚至会永远持续下去。轨道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应该是城市立法的重中之重,千万不能再用旧眼光来看待,觉得它只是公共交通的一种辅助。立法的步子一定要跟上,而且要不断修正,这样才能保证出行的安全。本报评论员 程赤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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