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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刑犯意外身亡 可找检方要说法

(2013-05-26 13:01:26)
据《兰州晨报》今天报道,昨天早上,正在平凉监狱服刑的“正宁校车事件”幼儿园董事长李军刚因肝破裂意外死亡。监狱方监控录像显示,当日早上6时许李军刚从监室高低床上铺摔下,随后被送往医院。李军刚的妻子表示,她不认可丈夫肝破裂死亡的说法,丈夫死亡背后可能另有原因。

2011年11月16日,正宁县发生特大校车事故,该县榆林子镇小博士幼儿园一辆核载9人实载64人的改装金杯牌校车与一辆货车正面相撞,造成21人死亡,其中幼儿19人,另有43人受伤,其中重伤11人。2012年7月,事故幼儿园董事长李军刚以交通肇事罪被判有期徒刑7年。

当日下午《兰州晨报》记者联系了甘肃省监狱管理局,该局新闻宣传方面的一位负责人表示,没有收到关于此事的报告,也不方便接受采访。

甘肃省监狱管理局新闻宣传方面的负责人或许真的不知道,就是知道不回应,记者也没辙。求人不如求己,李军刚的妻子在怀疑监狱方说法的情况下,可以找检察院讨要说法。

《监狱法》规定,罪犯在服刑期间死亡的,监狱应当立即通知罪犯家属和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罪犯因病死亡的,由监狱作出医疗鉴定。人民检察院认为监狱的医疗鉴定有疑义的,可以重新对死亡原因作出鉴定。罪犯家属认为有疑义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罪犯非正常死亡的,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检验,对死亡原因作出鉴定。

可见,罪犯服刑期间死亡的,只要家属认为有疑义,即可向检方提出,检方必须启动程序,并回复家属。记者可以顺着这条线进行追踪报道,没必要死盯着监狱局。王建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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