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志·银行业志(1991~2010)》(验收稿)
修改意见
接受编辑室委托,我在近一个多月阅读了《江西省志·银行业志(1991~2010)》(验收稿)。这部历经四年多成就的约百万字的志书验收稿,凝聚着编纂人员的心血,经过各有关方面专家审验后,又反复修改,比较成熟。全书立意正确,架构合理,内容翔实,详略得当,表达流畅,合乎体例要求,全面、忠实地记述了江西省银行业的面貌,是一部优秀的志书。
编辑室交代我,一定要找出其中的不足,而且越多越好,可见态度诚恳,责任心很强。
恭敬不如从命。我这就冒昧提出几点不成熟的看法。
一、封面书名原为《江西省志》,应改为《江西省志·银行业志(1991~2010)》。
二、似应在第一篇“银行业务”中单列一章记述“银行业利润”。过去计划经济时期,银行利润不是重要内容,所以志书忽略不写。现在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利润是企业经营的核心目标,不应忽略。我这个看法经过了反复思考,但未必符合惯例。
三、概述第28页,“农村金融机构104家”的说法不准确。“农村金融机构”有法人机构和营业机构之区别。应该是“农村法人金融机构104家”。
四、概述第28页,存贷款增长数据的比较,不是采用同一起止日期。
五、第一篇第一页,数据表述应分段落,最好列表。
六、第一篇,未见本时段综合存贷款对比总表。
七、第一篇第31页,无固定资产贷款统计表。
八、第二篇第209页,有“贷款基准利率调整表”,无相应的“存款基准利率调整表”,似应补上。
九、第四篇第319、337和276页,金研处成立时间似有矛盾。
十、文中有一些语言、标点不规范,我己直接标记在验收稿中。附录中的问题未全部标记,请依此类推。
十一、历次参与审稿的专家名单,可列于“撰稿人”后或“编纂始末”中。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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