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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激励研发新政对亨通利好几何?

(2018-09-23 08:22:12)

           

       税收激励研发新政对亨通利好几何?

    9月2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21日联合对外发布,我国将提高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这一税收激励政策旨在进一步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科技创新。

   根据三部门发布的《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提高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有助于更精准为企业科技创新进行减税,对于推动产业迈向中高端、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亨通光电属高科技企业,每年投入的研发费用较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从原来的50%提高到75%,对亨通无疑是利好。
    利好有多大?
    以今年上半年研发费用5.95亿元为基础,假定全年研发费用12亿元。
    按原来50%的税前加计扣除比例,亨通光电少缴所得税=(12×0.5)×0.15=0.9亿元。
    按新的75%的税前加计扣除比例,亨通光电少缴所得税=(12×0.75)×0.15=1.35亿元。
    接新规执行,亨通光电少缴所得税、增加净利润0.45亿元。
    亨通研发费用每年有大幅度增长,今后会越来越高,获取的技术进步和税收优惠也会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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