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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士终生荣誉,等于终生工作制?
院士是代表一个国家最高水平和世界领先水平的的科技顶尖人物、最高学术权威,拥有享受荣誉终身职务。然而,每一个人的精力是有限的,对某项事业的专注度也是有期限,因此,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为男性60岁,女性55岁,但也有延长退休年龄的说法。普遍上存在完全卸下工作重任的晚年生活。院士荣誉终生享受,是否也因此特殊化,享受着终生工作制?笔者认为:
第一,无文件规定,但精力有限。我国法律法规中并没有相关条例,明确规定院士退休的年龄。各高校各部门为装饰“门面”,拉着风烛残年的老人,仍是不会放过。一方面,我们承认院士有着为国家为科技做出贡献的特殊功劳,而,另一方面我们也应该看到他们也只是一个个普通人,思维反应会变得迟钝,甚至是完全糊涂,对学术界已经完全该退居二线,过着只属于自己支配的晚年生活。不能因为有巨大贡献,就间接毁了他们人生中仅剩的短暂时间,一生都只有工作。
第二,个体有差异,可人性化对待。每个人的身体机能各不相同,面对有些院士完全失去了工作能力,思维不灵活,长期住在病房,可以咨询他们自己的意见,自主进入退休生活。面对精神劲很好,愿意“活到老,干到老”,也就可以等到他们不想继续工作为止,以便培养更多的优秀人才继承衣钵。
俗话说“物以稀为贵”,院士高端人才的缺少,导致部分院士出现重复聘用,进而不舍放其离去。然而,每个人在一定阶段都会有想要追求的东西,应该要充分尊重他们的选择,荣誉终身制并不等于终生工作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