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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公务员能兼职开摩的,还收入不菲?
《公务员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职,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相应的第五十三条规定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十四)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可见从法律上来说对公务员做兼职是严厉禁止的,然而,在个人利益面前,却有法不依,究其原因,到底为哪般呢?
第一,关系网,人情大于制度。我国群众爱讲面子,谈关系,一说到某个亲戚在哪个部门办事,倍觉脸上有光,更不要说是朝夕相处,低头不见抬头见的同事们,共处一事,完全不想闹的太僵,最终导致领导们虽然制度下属利用空余时间做兼职,谋私利,也仍然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得过且过。
第二,时间网,空余大于工作。公务员一般上班时间为早上8点到12点,下午2点半到5点半,每天工作7个小时,剩下大把空闲时间能够自由支配,刚好上下班期间又是属于高峰期,公交车难等,走的人又多,十分拥挤,出租车供不应求,使得摩的市场前景光明。公务员在这段空闲时间刚好能够充分利用上下班期间的人流巨大特点,抓住商机。
第三,利益网,压力大于工资。随着物价水平的高速上升,公务员的工资却未成正比调整,最近网络上经常有调查报告,显示着公务员对其工资的不自信。工资低,物价高,生活压力大,为缓解家庭重担,只能是铤而走险,牺牲空闲时间谋第二职业。摩托车已经是很平常,用油量少的交通工具,加上只要有着相应驾照,佩戴安全帽,一般情况下不会被执法部门检查,揽客做生意,可谓投入小收获大。
宁愿冒着违背法律的重责,明知不能兼职仍为之,完全是生活所迫,解决公务员兼职问题需找准根源,对症下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