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全款买房,离婚怎么分?杭州离婚律师帮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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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婚姻家事干货 |
李晓娟律师,只办理婚姻家事案件的杭州律师,浙江六律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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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一: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稳稳的个人财产
你的婚前存款属于你的个人财产。用这笔钱全款买房,只是把“存款”这种财产形式,转化成了“房子”这种财产形式,所有权并没有改变。
因此,这套房子依然是你的个人财产。婚后因为市场行情上涨带来的房屋自然增值,也是你的个人财产。
离婚时,如果对方要分割这套房产或增值部分,法院一般不会支持。
情况二:房子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或只登记在对方名下→变成共同财产!
这是一种婚内赠与行为。
当你决定将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或仅仅登记在对方一人名下时,法律上就视同你将这套房产的一部分份额,自愿赠与给了对方,这样一来,房产就从您的个人财产,转化为了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这套房子需要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李晓娟律师的建议:
1. 如果您只是想用自己买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那么务必将房产登记在自己一人名下。
2. 如果您是出于表达爱意、增进感情的目的而将对方名字加上,这是夫妻情分的体现。但请在行动前要考虑清楚,这意味着你自愿放弃了该房产的完全属于自己的可能性。
3. 以防万一,需要保留能证明购房资金来源于你婚前财产的证据。
李律师说:本文不构成正式的法律意见。每个人的具体情况不同,如果遇复杂财产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获取针对性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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