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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读《生死疲劳》有感

(2022-03-26 10:5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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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读《生死疲劳》有感作者:疆疆

    有些人,天生就是写小说的料。读莫言《红高粱家族》就这么认为,对事物的敏感程度注定他的小说不同于一般,对故事的千回百转的编织注定让某些人欲罢不能。哈佛大学的王德威教授说,莫言是一个天才的小说家,一讲起故事就会刹不住,越讲越长,所以才会有那么多的长篇,尽管许多人对他的小说指手画脚,但你不得不佩服他的能力。莫言自己也说过他自己很会讲故事,《红高粱》发表的时候,他的父亲很生气,觉得莫言丑化了他,直到后来莫言告诉他,写小说就是吹牛,老人家才释然。

    很多人认为莫言的小说过于残酷,而且对于残酷的描写,有着绚烂的描写,比如《红高粱》中的“剥人皮”,《檀香刑》中对穿肠而过的酷刑大肆渲染,仿佛让人欣赏,而不是沉痛的反思。总之莫言虽然是语言的天才,但在思想上似乎站得不够高。用批评家雷达的话说就是莫言没有世界眼光。李建军甚至视莫言的小说为洪水猛兽。

    可我读《生死疲劳》的时候,却发现藏在文本中的秘密,这个秘密就是莫言对历史有着清醒的认识。这个看似荒诞的小说,一以贯之的是多角度叙述,而且故事的叙述者分别是地主西门闹的几番转世。

    西门闹带着怨恨带着迷惑带着恋恋不舍转世为一头驴子,这头驴子,虽然带着西门闹清晰的记忆,可毕竟成了一头畜生,它见证了一个家庭的分崩离析,他的三方太太命运的神奇变化,让它一头驴子也感叹不已。驴子的岁月并不长久,在短暂的“荣华”之后,终于被饥饿的村民分而食之。

    带着美好的愿望,西门闹转世为一头牛,生在了篮脸家,篮脸似乎知道这是他的“东家”转世,和它生死相依。在牛的岁月里,它见证了历史的清醒和荒诞。当所有人都轰轰烈烈地走在历史的潮头时,篮脸却固守着那一亩三分地。当然还有那西门牛,它是篮脸的忠实伙伴。人性的弱点当然还有历史的荒唐,绝不容许有这样一个污点存在,在整个高密东北乡,它的存在仿佛汤锅中的一颗老鼠屎,让所有人都皱起了眉头。这在想在历史潮头弄潮的西门金龙来说,宛若芒刺在背。终于他们划清了界限。牛蹄不准丝毫的落在集体的土地里,要不然那把明晃晃的铁铲就在等待着可怜而又结实的西门牛。

    在历史的面前,西门牛终于躺在了集体的土地上,可牛仍没有屈服,即使有人给它套上了鼻环,即使有人将它的鼻子拉成宛若透明的橡胶,以致砰然豁开,西门牛依然没有给集体的土地拉开哪怕丁点的犁沟。响脆的鞭子飘在历史的天空,当所有人以为牛就这样死了的时候,它竟然站了起来,带着满身的血,带着豁开的鼻子,一步步走到篮脸的土地上,轰然倒塌,宛若一座大山,历史不会记住一头牛的死亡,可一头牛却见证了一段疯狂的历史。

    在整个《生死疲劳》中我认为写得最好的就是“撒欢猪”,这一部分的内容也最多。故事都是围绕“杏园猪场”展开的。西门闹终于成为一头“猪王”。故事的男男女女都已长大成人,可他们无法走出历史的泥淖,在历史的烂泥潭中不住摸爬滚打。西门金龙在买来大批“沂蒙山猪”之后,终于奠定了他的尊崇地位,宝凤也爱上了“大叫驴”,互助合作同时喜欢这个当家人,而且现出了自己的青春。当然还有那个日后当上县长的蓝解放,还有成为作家的“莫言”,他们一起向历史缴械投降。只有钻在牛棚里的篮脸,知道这是一方舞台,你方唱罢我登场。

    在这一部分对猪的描绘入木三分,期中对“刁小三”的叙写堪称经典,在这一部分中不断出现《养猪记》,我不知道莫言是不是写过这样一个小说,但“住撒欢”一定是源于《养猪记》的。

    猪王终于在报仇之后,获得一个救助落水儿童的美誉后,魂归地府。

    历史到了狗的时代,也到了蓝解放的时代,狗忠心耿耿,但依然是见证者,故事集中在蓝解放身上,这个副县长竟然抛妻弃子,恋了春苗姑娘,他们的故事看起来很真挚,感情如火如荼,不知你信不信,反正我是相信了,他们真的有了真感情。

    故事似乎要完了,可所有人都活着,他们的结局无法交代,可篇幅已经很长了,莫言已经忘记了精心布局苦心经营,所以故事的结局有些勉强。所有出场的人物都死掉了,都埋在了蓝脸的那一亩三分地上。

    就像这篇文章一样,没有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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