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书一家话四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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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北京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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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贼”指的是剽窃别人,有的是堂而皇之抄袭,有的是改头换面暗偷。“诗奴”指的是缺乏创造能力,一味模仿他人,“东施效颦”。“诗匠”指的是耍小聪明,过分追求技巧。“诗优”指的是专作应酬诗,如同伶人到处唱堂会,诚如胡怀琛所说:“这一类的作者好像是军乐队,无论婚丧各事,都用得着,他们所吹的,无非是几个老调。”最后,胡怀琛还把四戒归纳为一条:“不要有意作诗。因为诗是真情的流露,须有所感触,真情不得不流露而后作。倘然无所感触,就可以不作。”
胡怀琛之所以提出“诗四戒”,说明诗坛流弊不少,一位有思想、有创造性的诗人,切忌随波逐流,务须慎之戒之。对比之下,书法也有类似流弊,比如“书贼”,从内容到形式,都采取“拿来主义”的办法。当然,诗的剽窃比较容易识别,而书法的剽窃则有一定的隐秘性,而且临、仿、摹是学习书画的必由之路,“仿”也不失为一种创作方式。但是,这不能成为“窃书(法)不算偷”的理由,作为有追求的书家,还是应该力戒自己成为“书贼”。“书奴”则较为普遍,别人“流行书风”,他也故意把字写得弯弯扭扭,竭尽丑态;别人搞“现代书法”、搞“学院派”、搞“抽象水墨”、搞“仿古”、搞“拼贴”,他也亦步亦趋,邯郸学步。有人为了获奖,博取评委的好感,就模仿某些评委的书风,但是,即使模仿得惟妙惟肖,也终究不是自己的东西。“书匠”比起“书贼”、“书奴”来,似乎技术含量要高一些,因为要成为“匠”,毕竟需要有较好的笔头功夫。然而,因为太在意自己的笔头功夫了,过分追求所谓的技巧,反而气局不大。书法不能没有技巧,但不能仅仅止步于技巧,更需要“形而上”的东西,才能上升到“道”的层面。“书优”现象目前最为普遍了,笔会也好,雅聚也好,到处“赶场子”。到了一个地方,酒足饭饱,就挥毫表演一番,看似现场创作,实则与“唱堂会”没有多少区别。实事求是说,一位书法家要不应酬是做不到的,当众挥毫也是书法家应该具备的基本功,不失为风流之举,问题在于,不能以此为乐,以此为能,不能沉湎于此,不能养成随意书写的习惯,更不能为了一点点蝇头小利,一点“红包”就深陷于此。
事实上,要修成一艺,要成就一道,需要“戒”的东西有很多,人不能样样贪求,样样想得到,书法家同样如此。有舍有得,有弃有求,简单些、纯粹些,才能逼近艺术的本质。“诗四戒”也罢,“书四戒”也罢,无非只是一种警示。真正修行,还靠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