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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书》 文/绿亦歌

(2013-06-08 08:00:00)
标签:

绿亦歌

情书

休闲

分类: 绿亦歌、海棠花令
情书。 

电影院的对面有一间红瓦青瓷的旧房子,住在里面的居民到了白天会在街边摆一排的小摊子,冰粉一块钱一大碗,撒满了山楂和葡萄干;尽管这样,生意也不见得有多好。因为电影院太冷清了吧,我这样想。 
用电影院老板阿藏的话来说,这是祖宗传下来的家业,比附近的老城区还久远许多。阿藏是一个喜欢穿花花绿绿格子衫的年轻人,一把芭蕉扇摇得呼啦呼啦的,老远就能听见他拖鞋啪嗒啪嗒的响;要看什么片子给他说一声,遇到也是他喜欢的片子就算免费,相反的,他一皱眉就会摇身变成恶毒的敲诈犯。 
我第一次到这里,是林宇恒带的路。阿藏和林宇恒很熟,当时他想和我开玩笑,爱情片放到高潮,被他悄悄地换成恐怖片,我却睡得正香,差点没流口水。一来二往,我就和阿藏称兄道弟勾肩搭背起来。有次心情不好,我逼他陪我喝酒,倒了一桌子的酒瓶,我一边哭一边发酒疯。后来阿藏告诉我,是林宇恒背我回去的。 
不知道他有没有告诉林宇恒,我那天又看了一遍岩井俊二的《情书》。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已经不再做那个梦了。 
我和他同靠一棵绿树,一人向北一人面南,遍地落英,阳光灿烂,这般美,却只能很努力很努力才能回忆得起了。 
那是我十一岁时的事,妈妈给我报名参加武术夏令营,地点是四川青城山脚下的一所学校,青山绿水绕。整个团有二三十人,我坐在大巴上有些晕车,周围的人又都不认识,心里十分难受,前面一群男生吵吵嚷嚷的,我更是心烦意乱,不满的瞪向他们—— 
水杉林立,日光透过两旁绿叶的罅隙落在他身上,一片斑驳,那一刹那,我觉得世界只剩空白。短短的失神后,车驶入了隧道。 
瞬间失明。 
第一天训练的时候老师让有功底的学生先表演一下,他在最后一个,出拳又快又狠,马步扎得稳如山,白色的衣衫被风吹得猎猎作响。旁边的女生给我说,他叫林宇恒,高我一个年级,已经学了四年武术。 
刚开始的时候我还“师兄师兄”的叫得恭敬,熟了之后就扯着嗓子“林宇恒林宇恒”的喊。我那时不懂得如何掩藏羞涩,性子又急又野,和他说不上三句就开吵。 
教练谨遵“先富带后富”的原则,新人和老将分一组,我拉着脸对林宇恒说,倒了八辈子的霉居然和你一组。其实心里乐得跟孔雀开屏似的。他说你以为我愿意啊,天妒英才呗。练踢腿的时候,要绕运动场四五圈,我和他每踢一次就转过头骂对方一句,那真叫一身无彩凤双飞翼。我俩也没什么新意,绕来绕去就是那几句“白痴笨蛋大猪头”,真不知道怎么能骂得那样欢。其他人干脆就停下来,看我们吵,笑得嘴都歪了。 
我和林宇恒因为斗嘴被罚过许多次。有次被罚蹲马步,我看别人在场子里“哼哼哈喝”练得热血沸腾,就把嘴一歪,指着林宇恒的鼻子大哭,说都是他的错。我纯粹是睁着眼睛说瞎话耍无赖,因为那天确实是我在他跑步时故意伸脚绊了他一跤。 
他满脸无奈,说好吧好吧,我连你那份一起蹲了。 
年纪小就是好,我当时的高兴劲儿,就算现在银行卡里突然多出四个圈也比不上了。 
还有一次我们被罚跑操场,回去时大家都**洗衣服去了。我们每人有两套武服,上身白色短袖,下身宽大长裤,男生是黑色,林宇恒穿起来道骨仙风;女生是黄色,我穿起来惨不忍睹。等我们赶去洗衣房时只剩下两个空位,面对面。 
我以前在家里也算金枝玉叶,没做过家务,搓了半天衣服也没搓出点泡沫,林宇恒在对面笑得好不得意,“我觉得你比一九九九年世界末日还恐怖。” 
我气得七孔生烟,走过去抢了他的盆子,将我俩的衣服换了,伸出手冲他张牙舞爪。他愣了愣,说你脸上有泥。我急忙用手去擦。
“不对,右边。” 
“这里?” 
“下面点。” 
“这儿?” 
“再过去一点。” 
“好了吗?” 
“嗯,”他有一颗虎牙,笑起来又灿烂又可爱,“这下就真成大花脸了。” 
“好啊,”我将盆子向外一推,“你给我站住!” 
高二的时候有次经过初中部,看见一个短发的小女生追着一个男生跑,边跑边叫,脚下像踩了风火轮。 
我心里发酸,装作不屑的说:“疯疯癫癫。” 
“你懂什么?”朋友看我一眼,“别人这叫欢喜冤家。” 
对,这叫欢喜冤家。否则,他对别的女生都温文尔雅风度翩翩,怎么唯独对我就夜礼服假面变身怪兽哥斯拉了呢? 
只可惜,那时的我和林宇恒都不懂。 

我们晚上的时候在教室里上自习。深褐色木质的长桌椅,上面刻痕斑斑,林宇恒坐我斜后方。他人缘好,一大群女生排着队问他题,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在自己书里找出一道难题,等到她们都走了,装出不情愿的样子向他指教。 
我近乎贪婪的看注视他的侧脸,他睫毛长如帘,黑目似明星。思忖片刻后他提笔在纸上解答,一抬眼和我的目光撞个正着。他仓促的别过头,我满脸绯红。 

那所学校很大,我和林宇恒追打嬉戏偶尔还会迷路。下雨的时候大家就在后院的屋子里训练,雨水顺着屋檐稀里哗啦地向下砸。放晴时出现过一次彩虹,跨在灰蒙蒙的苍穹,婉约而又磅礴。我们高兴的向不远处的小山坡跑去,穿的都是白网鞋,一踩进水坑就黑了大半,溅起水花一片。 
山坡上结满了硕大的桑葚,我们边摘边吃,手指和嘴边净是紫黑色的汁。桑葚汁多,酸甜交融,回味起来,正如那个青涩的年纪。一群女生大声的唱“时间累积,这盛夏的果实”,有些走调,男生们就在旁做呕吐状。林宇恒走到我旁边,问:“你不怕这桑葚有毒?” 
“有毒?”我笑着看他一眼,昂首答道,“你不也吃了?” 
“那咱俩不是死在一块儿了?” 
“呸呸呸,”我回头瞪他,头发被吹起来,“谁要和你死在一起啊?” 
训练十分严格。压腿时老师把脚放在我们大腿上使劲踩,痛得大家哭天喊地,例外也有,林宇恒和另外一个女生。他们俩功夫极像,就连抱拳时的眼神也是,犀利,清澈,执着。后来我学会了一个成语,叫双剑合璧,觉得再贴切不过。 
有段时间新生老生分开训练,我休息的时候去接水,看到那个女生在做腾空踢腿。回寝室的时候让室友教我那套拳,为了挤时间练习,经常不去吃午饭,都被林宇恒抓个正着。他后来拗不过我,就坐在一旁给我指点。 
我不太习惯和他独处,脸涨得红彤彤的,他大概以为是累了,就叫我停下来休息会儿。不吵架的时候他也给我讲些有趣的事,我低下头看两个人的影子,拉近一点,再近一点,似乎是靠在一起了。 
“你在看什么?”他凑过来。 
我“啊咧”一声轰的跳起来,他疑惑的望着我,我别过头,“睡……睡觉!”便真的倒在那棵仿佛苍天亘古的树下睡了起来。 
槐树抑或多情梧桐?记不得了。 

我知道,我应该将这个故事向你们娓娓道来,添点戏剧加点眼泪,可是隔着近十年的时光,这些零散的回忆于我,已经是奇迹了。 
请原谅我,沉溺在其中不肯自拔。
那天放了一下午的假。室友踮着脚把我摇醒,一双灵动的眼睛转啊转,“要不要去探险?” 
“啊?” 
“刚才听见这里的师姐说,有栋教学楼,传说每年的今天都要闹鬼,要不要去看看啊?” 
“就我们几个人?”我坐起来瞟了瞟对面的男生寝室,“要不叫几个男生吧……”其实我想说的是,林宇恒去我就去。 
“你胆子怎么那么小?”室友别别嘴,“就我们几个,去不?” 
我瞪她一眼:“去就去。” 
天公作美,乌云密布,我们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样子走进那栋摇摇欲坠的老建筑物,还一边炫耀自己如何如何神勇。 
“我二年级就开始看鬼片!” 
“那算什么?我还看过真的鬼呢!” 
“我去年去丰都,把鬼城里的鬼都吓哭啦,好好玩……” 
“……” 
越说越起劲,越说越离谱。 
我走得有些慢,还在回忆昨天林宇恒斗嘴,差点笑出声。 
“徐雁菲,走快点,还有,别发出莫名其妙的声音!” 
原来已经出声了,我吐吐舌头,“不好意思哦。” 
可再走几步,耳边传来一阵悚然的笑声,分不清来自哪个方向。前面几个女生一齐转过头吼我,“你再笑!” 
我背脊开始发凉。 
赶紧跑到她们身边,硬着头皮,“这里闹什么鬼啊?” 
“好多人在这里自杀了,听说死的时候一直笑……” 
余音在寂静的楼层里回荡,窗外一道闪电应景的劈下,轰隆一声,天穹白亮。 
大家都有些害怕了,我颤巍巍的举起手,鼓足勇气:“刚才……不是我在笑。” 
身后隐约又传来的奇怪的声音,混着天音,狰狞无比。 
我们“啊啊啊啊”的乱叫,一下子全失了方寸,前方正好是个岔路口,便作鸟兽散开。 
我边跑边叫,似乎一回头就是长发遮面鲜血淋淋的女鬼,再跑几步,却是走廊尽头了。 
我绝望的看着眼前脱灰的墙壁,雷声愈加恐怖,艰难地转过头,还好是空空如也。 
我乏力的跌坐在地上,抱着双膝瑟瑟发抖,一直哭一直哭。 
也不知过了多久,忽然又有了“滴答滴答”的声音,我捂住眼睛。
“不要过来哦!我会打你哦!”我底气不足。 
滴答滴答。 
心一横,我使出杀手锏,“啊啊啊啊啊——”以前林宇恒骂我,说我叫起来鬼都能被吓跑。 
嗓子喊哑了,滴答声也停了,我缓缓的松开双手,眼睛透过缝隙想看看究竟是何方妖魔。 
惟有林宇恒站在我眼前,笑得无可奈何。 
高三晚自习后一个人回家,闭上眼就能想起那个时候,一袭白衣更衬得他清朗玉树,头疼的看着我,眼眸里却是温柔。 
我傻傻的问:“你怎么在这里啊?” 
他语塞,好不容易从牙缝中挖出个理由,“避雨!” 
“哦,”我居然还不识好歹的点点头,半晌才反应过来,“下……下雨了?” 
向窗外望去,暴雨如鼓,砸得天地一齐呐喊。方才居然没有察觉,我不好意思的别回头,才发现林宇恒全身都被淋得通透。 
我开始,有那么一点点明白了。 
于是我厚着脸皮笑起来,乐颠颠的跑到他身边,仰起头,“你专门来找我的?” 
他不吭声。我手舞足蹈,“其实……我才不怕什么妖魔鬼怪呢。” 
他大步向前走,抛下不屑的话,“是是是,你英勇神武。” 
我小跑着跟上他,踩着他留下的水印,心中微涩,伸出手拉住他湿透的衣角,“谢谢你。” 
“别老是冒冒失失的。” 
“嗯。” 
“别跟着她们乱跑。” 
“嗯。” 
“中午一定要吃饭。” 
“嗯。” 
“……” 
“明天帮我洗衣服。” 
“嗯。” 
一,二,三—— 
“林宇恒——!” 
“诶诶诶,你自己亲口答应的哦,君子一言!” 
“我才不是君子!我是小人!就小人!你给我站住!别跑!” 
现在想起,残留着两人追逐身影、孤寂的走廊,潮湿的楼梯,哗啦作响的门扉……似乎也被抹了浓厚的色彩,艳丽逼人。 
再如何欢笑,也只迎来了褪色的这一日。
事后才知道,什么传说啊笑声啊都是师姐们搞的鬼,她们的歉意用零食表达得淋漓尽致。几块巧克力下肚,我犹觉不够,正好遇见林宇恒,就抓着他的手臂无理取闹。他冷笑半天,却真的丢给我一大袋金帝巧克力。加上那句煽情到死的广告语,从此之后,只吃金帝。 
聊以慰相思。 
当时我们是禁止带零食的,我上上下下的打量林宇恒,问他哪里来的,他没好气的翻个白眼,“偷渡。” 
此情可待成追忆,他对我的好,为何当时那般惘然。 

最后一天,教练带我们去登天下幽的青城山。 
我对那次出行印象不深,因为林宇恒一路上都和那个鸳鸯剑的女生谈笑风生,我故意在他身边晃来晃去,大声喊叫,丝毫引不起他的注意。最后兴致阑珊,勉强的拍了一张照,垂着被晒得黑似碳的脸,断肠人在天涯。 
也是那时知道了他擅长小提琴,琢磨自己又短又粗的手指许久,只得埋怨老天不公。 
我一直有一个遗憾,就是没能听见拉小提琴。后来才知道,遗憾多了,就不叫遗憾了,叫痴心妄想。 
我很多偏好都是因林宇恒而生的,比如后来写文,固执的要笔下少年也拉得一手好琴。 
夜里坐上回家的大巴,筋疲力尽的我一上车便酣睡去。被教练摇醒时车里只剩零星的几人,揉着睡眼看着来接我的父母,恍然间明白,至此,便是分别了。 
再不甘心的回头数一数,终于没有见到林宇恒。 

妈妈问我要不要继续学武,我想了想,摇头。训练馆离我家很近,周末下午三点,熟悉的喝声雷打不动的响起。我抓起钱飞奔下楼买冰淇淋,在转角处却突然停住,一步一步退回去。 
真的只是一墙之隔么? 
长大之后我老是想,当时年纪小,哪里懂什么情爱啊,不过是由是一颗心,向着他,让他住在那里。 
偏偏是那样的年纪,敏感而自卑,一株向日葵,却要逆光而生。 
林宇恒,你太耀眼,深深刺伤了我。 

半年之后,武术馆搬迁。 
次年春季,我们学校和实验小篮球联赛。两所学校,一北一南,在这座城市错杂的感情线上划上不起眼的一笔。 
我被同学拽着去了实验小,说是侦探敌情。一进校门就是他们的操场,朋友松开我被勒红的手,我一边抱怨一边抬头—— 
篮球划过半空,我的心和篮框一起“咯噔”。 
他伸出手和队友击掌,彩霞满怀爱慕的亲吻他。 
头发长了,也长高了不少,宽松的运动衫使他看起来十分清瘦。 
十个月后,再见林宇恒,我依然从容不迫的选择了逃跑。 
那次篮球比赛我没有去看,早早的回家睡觉,醒来时枕头却是湿润的。 
他升初一这年,本市唯一的国重来了次创新。招收五年级生,读四年初中,我没想到自己会脱颖而出,稀里糊涂的进了一中。 
千千万万没想到,是下一个再见林宇恒。 
开学一个月后轮到我值日,也是微醺的黄昏,拖着一大口袋垃圾从走廊的左边晃晃悠悠的走向另一端。大垃圾箱的旁边就是一班的前门,我随意向里面扫了一眼,第一排的第一个位置,他正好抬起头。 
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我不负众望的,再一次,仓皇而逃。 
至于那袋架起鹊桥的垃圾袋,似乎被我抛弃在了一班门口。 
水管的方便之处就是,只要你一扭水龙头,自来水就哗啦哗啦地滚出来。我以为我和林宇恒是千里姻缘一线牵,后来才知道那缘分是装在桶里的,舀一勺少一瓢,到最后就算你穷尽江海,也挤不出一滴了。 
由于我们班的特殊性,作息时间十分奇怪。所以从一座城市的南北背驰到一条走廊的江头江尾,其实并没有改变什么。 
日日思君,不见君。
有几次单独在学校里遇上一个男生,他老是莫名其妙的冲我笑,后来又有几次,看见他是和林宇恒一起的。 
条件反射的别扭起来。 
在校门口的蛋糕店里,进门的时候看见他在付钱,我粗着嗓子说要土司面包,他阴阳怪气的学了我一句,我破口大骂,两个陌生人,居然不欢而散。 
一件小事,却足见我何其愚蠢。我冲我吹口哨也好,阴阳怪气也罢,统统都只能因为,他曾听林宇恒提起过我。 
就算只是在某个阳光灿烂的日子,他指着我微驼的背影说,喏,那个女生,我认识。 

有次在食堂和朋友聊喜欢什么样的人,轮到我时,说一定要姓林。 
朋友大惑。我一本正经的解释道,“你想啊,两个木,想不玉树临风都难。” 
朋友笑作一团,隔了一会儿有人出声:“有道理,我姐姐喜欢的人就姓林,前几天还在给我说他好看得一塌糊涂。” 
一群色女两眼放光,“我们学校的?什么名字?哪个年级?” 
“就初一的,叫林宇恒。” 
我被酸菜汤呛了个半死。 
我故作不屑,“我不信,我们学校男生实在不堪入目啊。”自己在心底把自己骂了个半死。 
朋友也来气了,“改天一起去看看啊,我姐姐还说他这个月生日呢。” 
原来是天秤座,书上说双子和天秤是绝配。 
倒没有真的去看他,我旁敲侧击的从朋友那里打听他,觉得多听听他的名字也好,却未果。 

懵懂的过了一年,父母因为工作关系,要离开A市。 
我当时并不是很惆怅,一来父母哄我每周都能回来,二来是性本爱丘山,总渴望见见不同的风景。 
临走前一天,才想起毛笔还在老师那里。我学了两年书法,装裱过不少作品,钢笔字却越写越丑。 
书法教室很大,四五人一个单间,平时关上门静心修炼,任外面天翻地覆也不被惊动。和同伴依依惜别几句,我收拾好笔墨纸砚推门而出。 
一回头便看见,不远处的一扇门前,有人正抬起手扣门欲入。 
眉似远山,鼻挺如梁。 
正值夏日,记忆之花骤然绽放,一瓣复一瓣,染得当日空白的世界再无他人之席。 
我猛然退回房里,无力的放开手,墨迹斑斑的毛毡轰然坠地,同学诧异的问我怎么了。我蹲在地上,似乎是哭了。 
我和林宇恒,就这样,一而再的重逢,再而三的分离。 
临走时问老师,是不是有一位叫林宇恒的学生。他说有啊,都来一年多了。和你一样,也是学的柳体。 
柳公权的隶书清逸脱俗,我却在尘网中苦苦挣扎。 
恍然记起他清秀的字迹,是男生中少有的流畅,只是这么多年,我再无缘见到。 
亦时时后悔,如果当时的我知道那是最后一次见到林宇恒,会不会有勇气走向前,好好的跟他说声再见? 
大约还是不会吧。 
因为不懂珍惜。
再回A市,已是圣诞。 
我迫不及待的奔向一中,他们还在上课,安静得让我只觉陌生。草木依旧欣欣向荣,我在教学楼徘徊许久,一刹那的怅然。 
二楼的中央黑板上写着本年级纪事,在迟到栏上看到他的名字,高兴的伸出手在空中临摹,喜欢极了这三个字。 
还是没有勇气出现在他面前。 
全世界都在张灯结彩,我一个人从城南走到城北,从街头晃到街尾,似乎也被这快乐感染上了。 
晚上回家,一边哈气一边扭开台灯,展开信纸,写下他的名字。 
一字不对,学着电视里的主人翁,用力揉成团,废纸扔得遍屋皆是。可惜记不得信的内容了,我是真的后悔没有留份底稿,即使那时文笔幼稚矫情。 
千金纵买相如赋,脉脉此情谁诉? 
第二天起了个大早,穿上最喜欢的红色羽绒服,把信正正方方的叠好,揣在怀中。雾气弥漫,一心想着他,他说,这里应该出掌,他说,你怎么那么笨啊,他说,其实也没什么,他说……
时候太早,邮局没有开门,我第一次寄信,不知道可以投在外面的信箱。我坐在台阶上,才发觉不知何时,这南方城市也飘起了小雪。痴痴的望着深黄色的信封,上面有自己一笔一划写下的他的名字;像疯子一样傻笑。 
那个时候,无论快乐还是感情,都简单得让人嫉妒。 
投信时一旁的阿姨好心提醒我,“同学,寄信人的地址最好也写上。” 
我吐吐舌头,“不用了。谢谢。” 
刻意不留姓名和地址,信中也未流露蛛丝马迹。否则胆小到一锤雷音就能吓得抱头大哭的我,哪里来这样的勇气? 
走出邮局,将双手鼓在嘴边,抬头冲天空大声喊了句“林宇恒——”。 
有雪花落在我的眼睛上。 

次年,他中考,不知去向何方。再下一年,我考到C市。 
至此,才算真的人事两茫茫。 
中学六年,不是没遇见过佳公子。 
也曾对别的男生有过好感,却在一个凝望他的瞬间沮丧的发现,他流转的眉梢,和记忆中的某个人,相似得过分。 
生命其实是由无数个瞬间构成的。明白这点太晚的我,早就输在多年前的一个夏日,高速公路上的水杉飞快地从我眼前掠过。 
有些时候,会情不自禁的问自己,还有什么呢。 
将头埋进摊开的掌心,问自己,还剩什么呢。 

我高考发挥不错,在F大和Z大中犹豫了许久,终于以抽签的方式选了前者。走前特意回了趟A市,还是没有遇见林宇恒。大概人海茫茫,我和他也曾擦肩而过,只是何以辨出彼此? 
时时恐惧,他早已不记得我。 
入学的第二个月,室友说给我介绍老乡,叫林宇恒。 
我激动得从上铺滚下来,仰天大笑“卷土重来未可知”。 
精心打扮一日,老远就看到那清瘦的背影。越走越慢,反复地斟酌,第一句话应该说“好久不见”还是“终于找到你”。 
这些年,只靠回忆和空气生存。言笑晏晏,醒来才知是梦中。等待的也不过是有一天能再见他。 
最后连步伐也迈不出了,还是他回过身走过来,举止大方,“初次见面。” 
我很不礼貌的盯了他许久,吐了口气,“哪个林?” 
“双木林。” 
“A市人?” 
“A市小吃,堪称一绝。” 
“哪所中学?” 
“一中。” 
我指甲陷入肉里,我不相信。 
“可曾……习过武术?” 
他终于茫然。 
我高兴得差点搂住他的脖子,“遇见过重名的人吗?” 
他突然变得义愤填膺起来,“从小学至高中,同一个年级,麻烦事比换衣服还来得勤。” 
幸好不是他。否则一句“初次见面”,教我情何以堪? 
“比如?” 
“总是被认错。突然通知去趟校长办公室,才知道是自作多情,收到情书,不知道是给谁的……” 
笑容凝结,我一字一顿,“什、么、情、书?” 
“初二的时候了,有人写信,投的邮局,又没有写班级,给谁都不合适。” 
“那最后呢?” 
“搁我这儿,后来弄丢了。” 
原来这才叫“情何以堪”。 
我恨不得跳起来将他生生掐死,我恨不得穿越时空,将自己揍个生活不能自理。 
多少恨,昨夜梦魂中。 

之后常常见面,我很少叫他林宇恒。我喜欢听他说中学时的事,觉得自己似乎也住进了那里。
他说起一中经年不开的喷水池,我犹有记忆。有次在那看见林宇恒,我慌张蹲下身靠瓷砖挡住自己绕喷水池走了一圈。 
再一次听到他提起林宇恒,急匆匆地打断话:“那他读的哪里?” 
“不清楚了,”他想了想,“好像是Z大。” 
我目瞪口呆,举手投降,彻底败下阵来。 
即使不知道究竟输给了谁。 
有次找他蹭饭,番茄炒蛋放多了盐,不住地抱怨。他愣愣地看着我,突然开口:“其实,那封信,对我来说很重要。” 
我停下筷子。 
他的头转向窗外,“正值叛逆期,父母离异,觉得这个世界糟糕透了……”他顿了顿,“所以那封信,像是一场及时雨。” 
“让我相信,还有真心。” 
他笑得有些疲惫。 
我看着他轮廓深刻的侧脸,突然有些哽咽。 
看我不说话,他挑起眉,双手摊开,“可惜被我弄丢了。” 
那一刻不是没想过要告诉他,我就是那个笨蛋到忘记写地址的人。沉默半晌,却只是轻声道,“随缘吧。” 
说的是他还是我? 

寒假乘火车回C市。窗户上糊了层厚厚的雾,对面坐的男生穿蓝色毛衣,一上车就趴在桌子上睡起来。 
我也趴上桌,聆听火车的轰鸣声。好几次,满怀憧憬坐在去A市的火车上,天真的以为能够开往天长地久。 
过一会儿,男生醒过来,睁大了眼睛盯着我。我也觉得他十分面熟,两人对瞪了半天,我才尴尬的移开视线。 
他却开口,“徐雁菲?” 
我张大了嘴巴看向他,“你?” 
他有些懊丧,“你不记得我了?” 
“……呃。” 
“也对,”他耸耸肩,忽然狡黠的笑起来,“土司面包。” 
往事不堪回首,我脸“唰”的红起来,“对不起对不起。” 
他摆摆手,就此正式认识。 
自然说起林宇恒,他摇摇头,“我高中去了C市,几乎没什么联系了。” 
我试图装出不在乎的样子。 
他欲言又止几番,最终还是下定决心,“你不知道吧,宇恒他当时喜欢你。” 
我在依旧震耳欲聋的车鸣声中看向他的眼睛。 
“……别开这种玩笑啊。” 
“是真的。我们开始也不相信,偷偷去你班上看你,又黑又瘦的,长得也不好看。不过你文章写得好是出了名的,宇恒的书包总是丢地上,抽屉里只放刊登了你文章的校刊。” 
我拼命摇头,“骗人。” 
“你生日前夕他买了很大一盒巧克力,他说你喜欢金帝。当时我妹妹喜欢宇恒,我对你也没什么好感,”他顿了一下,回过头看着我,“所以给宇恒说了些不对的话,做了些不好的事。”
“你怎么可以这样?” 
“对不起,那时候……不懂事。”他站起身,深深向我鞠了一躬。 
不懂事不懂事,我不懂事,他不懂事,所以我和林宇恒,只能算是没有缘分?每个人都不懂事,所以这么多年,都只是一场闹剧?! 
我不想原谅他。真的,一点也不想。 
我用手捂住眼睛,想与这个世界决裂。 
我骂他混蛋,一直骂,我实在无法像别人一样只是风轻云淡的笑笑,就将如烟往事云散了。 
“你把他还给我啊!” 
林宇恒,我也有一件你不知道的事情。 
——直到现在,我还是,深深的、深深的……喜欢你。 

别人抒情时都是一脸痛不欲生的说:“我只后悔一件事,我后悔没有早一点遇见你。”我恰恰相反,我也只后悔一件事,我后悔那么早遇见了林宇恒。 
就这么眼睁睁的,任一份良辰姻缘破茧而出,化蝶高飞。 
一曲离歌两行泪,不知何地再逢君。 

一个人出去买衣服,在一家不起眼的小店里看中一件红色外套,一试,小了些,还是让店员给包上。 
付账的时候背景音乐切到下一首,江美琪的《那年的情书》。初中时听过一次,再不敢碰。 
“手上青春还剩多少,思念还有多少煎熬,偶尔清洁用过的梳子,留下了时光的线条。你的世界但愿都好,当我想起你的微笑。无意重读那年的情书,时光悠悠青春渐老。回不去的那段相知相许美好,都在发黄的信纸上闪耀,那是青春诗句记号,莫怪读了心还会跳。你是否也还记得那一段美好,也许写给你的信早扔掉,这样才好曾少你的,你已在别处都得到……” 
手中提着的衣服,犹如千斤顶。 
恍然想起多年前,穿着红色羽绒服的小女生,蹦蹦跳跳的走在路上,一心想着那个少年,雪落在肩上都没察觉。 
彼时,对于未来和爱情尚还充满希望。 
站在城市中心的十字路口的我,一瞬间,泪水滂沱。 

那天晚上下了一场倾盆大雨,我在窗边的藤椅上坐了一宿。雨势渐缓,雨声渐息,最终只剩一串珠帘温柔的从屋檐铺下。我难过的闭上眼,才终于肯承认,年少时的情事,早已付诸流水。
来源http://tieba.baidu.com/p/2198403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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