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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如何哄他家老太太

(2017-04-01 14:54:40)
标签:

杂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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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的身体危机方过,家庭矛盾又渐渐显现。三条,条条都是经典冲突:

(1)母亲好得多了,但她又想吃不消化的东西,真是令人为难,好在还肯听长子劝告;

(2)“她和我谈的,大抵是二三十年前的和邻居的事情,我不大有兴味,但也只得听之”;

(3)海婴的相片在母亲床头,“逢人即献出”,但“二老爷”即周作人孩子们的照片却挂在墻上。贤如鲁迅,也忍不住“颇不平”,不过母亲解释说这是一种“外交手段”,毕竟鲁迅远在上海,平日还要跟八道湾打交道,于是鲁迅“便无芥蒂”了。

这三件事,第一件是老人的任性,坚持已与身体不适合的旧习惯,子女百计劝解,往往无效。鲁迅算是在母亲面前得宠的长子,所以肯听一时,久亦不好说。

第二件几乎是死结。谁都知道父母高年,子女应该多陪陪多聊聊,然而两代之间、两地之间可聊之事甚少,有时双方都是硬找话题。

第三件,涉及父母在子女之间平衡情感的问题。偏见自然难免,特别考验当事人智慧。这种时候,鲁迅也一点不像伟大的思想家与文学家,照样会为自己儿子在祖母心中的地位吃一杯醋。

我觉得特别有意思的地方就在这里。鲁迅的一生中,启蒙立场是一以贯之的,比如他自己承受着不幸的婚姻,会将之上升为“四千年的旧账”,吃鱼肝油保养身体,也要说成不是为了爱人,而是为了敌人,他无比憎恶“做戏的虚无党”,但在生命的最后一年,写下了《我要骗人》,虽然指向中日关系,而其中叙述的主要细节,是捐了一块钱给一个“十二三岁”“因为冷,连鼻子尖也冻得通红”的小学女生,并得了一句“你是好人”的称赞。(查日记,应该是1935年11月10日“同广平携海婴往卡尔登戏院观《Angkor》,捐给童子军募捐队一元)

事过之后,“女孩子的满足的表情的相貌,又在眼前出现,自己觉得做了好事情了,但心情又立刻不舒服起来,好像嚼了肥皂或者什么一样”,鲁迅说,他知道这一块钱到不了灾民手里,“连给水利局的老爷买一天的烟卷也不够的”。但这一块钱“实则不过买了这天真烂漫的孩子的欢喜罢了。我不爱看人们的失望的样子”。

但是心里真的很不舒服,觉得自己是在“恣意的骗人”。这是很鲁迅的感慨,然而于本文而言,重点是这一句:

倘使我那八十岁的母亲,问我天国是否真有,我大约是会毫不踌蹰,答道真有的罢。

然而这一天的后来的心情却不舒服。好像是又以为孩子和老人不同,骗她是不应该似的,想写一封公开信,说明自己的本心,去消释误解,但又想到横竖没有发表之处,于是中止了,时候已是夜里十二点钟。

“孩子和老人不同”,谁说鲁迅晚年放弃了进化论?面对祥林嫂答不出“人有没有灵魂”的启蒙者,捐了一块钱哄孩子欢喜却内心不舒服的求真者,换成在母亲面前,就会毫不踌蹰哄她,顺着她。除了他们家老太太,鲁迅还会为了别人放下身段当一个“世故老人”吗?想不出。

点击此处,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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