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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我不是潘金莲》是一部75分的电影。
不过,它足以坐稳年度国产片第一名的交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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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军功章上,除了冯小刚的一半,还有刘震云的一半。
刘不仅是原著作者,还是影片唯一的署名的编剧,所以,冯好几次表示,刘震云才是作者,他不过是“把它拍出来”。
不必讳言,电影版《我不是潘金莲》远不如文字版辛辣,特别体现在结局:小说尾声,史县长由于买不到春运车票,于是冒充上访者,继而被两个协警一路护送回了家,全篇荒谬讽刺的况味,又翻了一番。而在影片的最后,则让李雪莲向史县长和盘托出了告状的底层逻辑:假离婚本是为了生二胎,结果折腾一场,却害得肚子里的孩子没了——这才是李雪莲“冤屈”的真相。
乍一看,这个安排合情合理,遵照了“编剧心理学”,又有“反转”效果。然而,比照原著里李雪莲其实生了老二,可是因为常年告状,这个闺女跟娘压根不亲(反过来,娘跟闺女也不亲),李雪莲其人的刁蛮、憋屈、执拗,才显得一以贯之——软弱地流产,哪里像是小白菜、潘金莲、窦娥及白娘子四位一体者的所为?明明就该如小说情节那般,本来是她怀孕两个月时去打胎,结果却从手术台上跳下来,继而想出了假离婚的法子,再到生完闺女就托付给老同学,然后持续不断地打官司,一打20年,这才很彪悍,“很李雪莲”。
而且,影片赔上了一条“没成形”的人命,反倒让整件事不够“把芝麻变成了西瓜,把蚂蚁变成了大象”了——这浓得化不开的荒诞,才是“我不是潘金莲”事件的本色。
在小说中,刘震云仿佛鲁迅遗言那样,“我一个都不宽恕”。他笔下的二十年上访故事,只是一幅极尽挖苦讽刺之能事的百鬼图,他创造的人物,几乎没有一个是可爱的,所有问题的根源,是每个人都只在乎自己,而罔顾他人。他对李雪莲也毫无偏爱,甚至吝于交待她最终的人生结局(可能上吊死了,也可能没死)。然而,电影却没有那么决绝,不仅同情了李雪莲,也体谅了各位人民公仆。
显然,小说和电影的这种微妙差别,乃是由于冯小刚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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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冯小刚经常说他受不了“特别黑暗”的东西,他的意思是,有些我们认为是他向审查低头的地方,其实是他自己的主意——或许这是实话,也或许是某种说辞,当然更大的可能是兼而有之(别忘了,他执导的前三部电影都“被毙了”)。
无论如何,总之他的确是中国电影市场复兴以来,一众“大导演”里,最会打擦边球、最能拿捏尺度的那一位——《天下无贼》拿“贼”做主角、《集结号》里那没有被吹响的军号、讲述绝望的《一九四二》,都绝非普通导演有本事选材、立项、拍摄、上映,一路“走通关”的。而《我不是潘金莲》,题材之敏感、影射之鲜明、讽刺之尖锐,在当下要拍成电影,简直是一桩不可能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