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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不可模仿,能够模仿的最多是大匠。就说鲍勃·迪伦,那是大师无疑,一种风格的开创者和唯一的诠释者,让有心发扬(模仿)的人灰心绝念;但是,莱昂纳德·科恩却是可以模仿的,运气好的话甚至还能复制,而科恩,似乎还没有到让所有追赶者都无法望其项背的地步。
这并没有贬低的意思。鲍勃·迪伦20岁出头就名声鹊起了,而科恩在将近30岁时仍然是个默默无闻的文学新手,之后才开始接受迪伦的影响,探索写歌词的路子。迪伦的歌像盛在缸里的水,自成一格,而在任何地方一放,都能模糊地映照周围的环境;科恩的歌则像一座座山,保留着自古以来就被高等文化所推崇的庄肃感,经常好几年磨一首,奔着“金曲”的方向而去,一首歌里的每一种配器都好像是在招呼某种不朽的东西加入进来。所以科恩需要舞台,需要“规格”;迪伦凭天才,科恩凭多年的摸索,他的成功来自端正、精细的追求,是“功到自然成”。
黑礼帽挡着一副因为总在思考、回忆所以睁不睁开无所谓的眼睛,使得他的三十岁看起来六十岁没多大差异,他总是显得很平静,胃口不错,可以消化别人和自己心里的所有郁结,1973年他到以色列“劳军”时,没有人觉得这个生在蒙特利尔、久居希腊的犹太人,在面貌气质上与自己有何明显不同。他的声音是撩人的,握麦克风的样子仿佛雕塑一般,自然而沉稳,有一种自我约束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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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言行中常有些细节暴露出自己犹太人式的头脑,比如他说过,他“渴望在‘加拿大文学’真的有这么一回事之前改变它的面貌。”一次受访,访问者问他,他“关切”的是什么,科恩说:“我很烦恼,我早晨起来,真正想搞清楚的是我是否处在一个荣耀的状态。我去审视自己,如果发现不是,我就回去睡觉。”与其说是回答,不如说是提问,反映了一种以模糊、荒诞和诡语为智慧的习惯:为什么一个人醒来时要处在“荣耀状态”才是好的?什么又是“荣耀状态”?科恩笑而不语;你得跟着他的音乐去到一种有神状态之下,
他也是一个跟潮流互相拧巴的人物——追随潮流的成功率太低,而模仿大师的结果很可能是连大匠都做不了。1934年生人,到了喧哗的六十年代要做垮掉派已嫌太老,要做个民谣歌唱家,又觉得过于年轻。六十年代末,他曾经去纽约领受鲍勃·迪伦的“圣光”。那个年代过来的音乐人多少都跟摇滚沾点边,可科恩从来就不是一个摇滚乐手,后二十年里,不管是进步摇滚还是垃圾摇滚都没有他的染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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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国文化里科恩是个异数,清高的欧洲人更喜欢他,接受他;美国人出点什么就进入流行的轨道,科恩的流行必须出于不一样的追求,就像《哈利路亚》里唱的“I’ve heard there was a secret chord that David played, and it pleased the Lord.”(我听说大卫王写过一支秘曲取悦上帝)——科恩的意愿,差不多可以说,也是只写自己的“秘曲”。
这秘曲不是唱给上帝听的。他的能力在于吸取身边不为人注意的美与悲伤,将它们呈现为令人信服的真实。他就是自己歌里唱的“那个写圣经的小犹太人”,表示他与神的关系并不是沉重得如同那些忧心忡忡的圣经先知,他没有那么重的包袱,如果说他也是先知(基本上流行音乐的大师巨匠都有先知属性),那不表示他能预见一个悲催的未来——墙倒屋塌,车毁人亡,天火降落,洪水肆虐——而是说他能发现生活之隐蔽的一面。他的上帝是个“微物之神”。
因为悲伤无所不在,正如上帝一样“自有永有”。在诗人里面,最接近科恩的精神的,是他15岁时就发现的费德里科·加西亚·洛尔卡,西班牙人写悲伤的、谣曲风味的调子,在科恩的理解中,这是“内心之歌”、“灵魂曲”的代表,穿透人的理性自我抵达其灵魂。这些概念说起来也就是那么回事,看词句有时也不觉得新鲜,1992年的《The Future》里唱的“Love’s the only engine of survival”——谁没说过几句类似的话?可是谁又能否认科恩演绎的版本独一无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