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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文章的题目叫作《妈妈给我买了一双耐克球鞋,学校就取消了我的贫困生助学金》,但其实是第三人称表达,主角是“我大学的时候有个同学”,文章说,这位贫困生同学过生日,妈妈“省吃俭用几个月,花了五百块钱给他买了双打四折的耐克牌篮球鞋”,从老家快递给他。学校得知后取消了他的贫困生助学金,“原因是他既然都能买得起耐克球鞋了,还算什么贫困生”。
文章作者认为,耐克球鞋代表母亲“沉重的爱”,以此为由剥夺那位同学的助学金毫无道理,作者最后的结论是:“贫穷已经剥夺了一个人在这个世上的很多种快乐,请不要再以贫穷去肆意践踏他们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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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文章的事实未知真假,但不妨碍它的迅速传播,并毫无意外地让读者分成了两个阵营。一方认为“贫困生就该有贫困生的样”,学校的做法无可厚非;另一方面认为“贫困生就不能追求美好生活么”?反问:谁不成每天都要穿得破破烂烂,你们才能感受到他的穷?
通常这样的论辩,都饱含着观者的情绪与生活体验。比如,支持学校决定的人,会举出生活中有多少用着IPHONE穿着耐克领着助学金的“贫困生”,以此证明如果学校不根据种种生活迹象来判断一个人是否贫困,那很可能难以将助学金发放给最需要它的人;反对这种决定的人则强调贫困生的认定有着种种数据上的限制,岂能依据一双耐克鞋就任意取消?
在信息不全的前提下,判断单一个案的是非毫无意义。一个省吃俭用买双耐克鞋的家庭,和一个不买任何奢侈品牌却把钱攒起来投向别处的家庭,谁更需要扶贫,还真不好说。至于说各类限制条件,也无法排除做假的可能性,开着豪车去领低保的新闻事例,同样累有所闻。
如果纠缠于事件细节,就会陷入“五百元的耐克球鞋是否就意味着尊严”这种情绪化的争论之中。反之,我们可以从这桩未知真假的事件中提纯出一个比较普遍的问题,那就是:来自社会或个人,对于贫困的资助,附加各种对受资助者的限制,是否正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