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家乐生命学/商学||日本三井集团的300年兴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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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本三井集团的300年兴衰
原创 蔡鸿青 家族企业杂志CFBR
作者:蔡鸿青
来源:《家族企业》杂志
创办人在330年前定下的规范成就了今天日本第二大商社——三井集团,其中的秘诀是什么?
宗竺遗书:由遗嘱而来的家族宪法
17世纪初,三井高俊放弃了武士身份开始从商,经营当铺及酒酱商品。他八个儿女中的小儿子——三井八郎兵卫高利(又名三井高利),在其大哥过世后决定重振三井家族,在51岁时(1673年)离乡创业,创立了和服店“三井越后屋”。三井高利按照自己特有的方式“越后屋商法”经营,和服店得以不断发展壮大,后来成为日本第一家百货公司“三越百货”。
三井高利的儿子们在各个分店负责采购及分销,形成了早期的连锁经营模式。和服店成立10年后,营业额增长了5倍,为管理资金,家族开设了“三井银两兑换店”,这便是日后“三井银行”的前身。三井越后屋还通过贵人牵线,成为幕府的御用和服供应商,在成立15年后发展为坐拥11家店铺、横跨三都的特权富商。
歌川广重在《江户百景》中描绘的越后屋和服店和银两兑换店,1856年。
1693年,重病的三井高利召集子女讨论继承问题,并订立遗嘱,阐明了不分割家产的理念,并教导后代团结的重要性及经商要点。三个月后,三井高利去世,长子三井高平接班。三井高平15岁开始参与家族企业经营,42岁正式接班后便进行了三大改革:第一,建立人事制度,对各分店进行整体管控,并于1710年成立家族资本中心“大元方”,要求分店利润上缴,资金统一调度;第二,建立储备金小金库,名为“穴藏金”;第三,制定员工行为守则“大式目”,明确对员工的奖励措施,为日后专业经理团队为三井家族忠心耿耿的服务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