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夫人自始就反对林贾婚约——“木石前盟”
(2016-12-03 07:4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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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石前盟金玉良缘 |
分类: 红楼十五钗 |
王夫人自始就反对林贾婚约——“木石前盟”
——浅议贾母的三个婢女撐起了红楼半爿天(1)
(2016-12-3)
《红楼梦》的最大特点是“甄士隐”、“贾雨村”——
《红楼梦》“大旨谈情”,和曹氏描绘的西方灵河岸三生石畔的神话故事是一致的。西方灵河岸上三生石畔,有绛珠草一株,时有赤瑕宫神瑛侍者,日以甘灌溉,这绛珠草便得久延岁月——这是一世情缘。后来这绛珠草既受天地精华,复得雨露滋养,遂得脱却草胎木质,得换人形,仅修成个女体,终日游于离恨天外,饥则食蜜青果为膳,渴则饮灌愁海水为汤。只因尚未酬报灌溉之德,故其五内便郁结着一段缠绵不尽之意——此乃二世情缘。恰近日神瑛侍者凡心偶炽,乘昌明太平朝世,意欲下凡造历幻缘,已在警幻仙子案前挂了号。警幻亦曾问及灌溉之情未偿,趁此倒可了结的。那绛珠仙子道:“他是甘露之惠,我并无此水可还。他既下世为人,我也去下世为人,但把我一生所有的眼泪还他,也偿还得过他了。”因此一事,就勾出多少风流冤家来,陪他们去了结此案。——这便是发生在大观园的宝黛之恋——三世情缘了。
贾宝玉是神瑛侍者和补天遗石的模糊统一,林黛玉则确定是绛珠仙子投胎。——神话故事决定了《红楼梦》的男一号为贾宝玉,女一号为林黛玉,这一点读众是不应驳辩的,其余一干风流冤家都是“陪他们去了结此案”的涉案人物。
《红楼梦》“大旨谈情”,但它又不比《西厢记》《牡丹亭》这些爱情专著,曹氏不是在写一部才子佳人争取婚恋自由的旧式小说,而是在写一出家族破败、生命凋零、诸芳流散、理想幻灭的大悲剧,宝黛之恋虽然是大悲剧的主线,但不是全部。这样的创作构思,决定了宝黛之恋必然交织于全书各种错综复杂的情节之中。认清这一点是议论宝黛玉之恋的基本前提。基于这一创作基本精神,曹氏在小说中构思了以贾府为代表的贾王史薛四大家族。“贾不假,白玉为床金作马”的贾府在何处?在昌明隆盛之邦。贾府如何定位?诗礼簪缨之族。贾宝玉、林黛玉在何处安身乐业?花柳繁华地,温柔富贵乡。曹氏假僧道二位仙师之口说:“红尘中有却有些乐事,但不能永远依恃,况又有‘美中不足,好事多魔’八个字紧相连属,瞬息间则又乐极悲生,人非物换,究竟是到头一梦,万境归空。”四大家族的兴衰史,实证了僧道二位仙师的言论,“瞬息间”,“为官的,家业凋零;富贵的,金银散尽。有恩的,死里逃生;无情的,分明报应。欠命的,命已还;欠泪的,泪已尽。冤冤相报实非轻,分离聚合皆前定。欲知命短问前生,老来富贵也真侥幸。看破的,遁入空门;痴迷的,枉送了性命。好一似食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在“花柳繁华地”,“温柔富贵乡”“安身乐业”的宝黛三世情缘,正是在这“人非物换”的风云变幻中萌生、发展、幻灭,“到头一梦,万境归空”。
贾府分为宁、荣两府,宁国府系长房,荣国府系二房,最高主子史太君是荣国府二代贾代善的遗孀。冷子兴说:“古人有云:‘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如今虽说不及先年那样兴盛,较之平常仕宦之家,到底气象不同。如今生齿日繁,事务日盛,主仆上下,安富尊荣者尽多,运筹谋画者无一,其日用排场费用,又不能将就省俭,如今外面的架子虽未甚倒,内囊却也尽上来了。这还是小事,更有一件大事。谁知这样钟鸣鼎食之家,翰墨诗书之族,如今的儿孙,竟一代不如一代了!”宁荣二公之灵说:“吾家自国朝定鼎以来,功名奕世,富贵传流,虽历百年,奈运终数尽,不可挽回者。故遗之子孙虽多,竟无可以继业。其中惟嫡孙宝玉一人,禀性乖张,生性怪谲,虽聪明灵慧,略可望成,无奈吾家运数合终,恐无人规引入正。幸仙姑偶来,万望先以情欲声色等事警其痴顽,或能使彼跳出迷人圈子,然后入于正路,亦吾兄弟之幸矣。’”
这位“嫡孙宝玉”,
曹氏设计林黛玉出生于“钟鼎之家”,“书香之族”,乃父林如海是前科探花,五世列侯之后,现任兰台寺大夫,巡盐御史,其母贾敏系史老太君最疼爱之女,偏又“贾夫人仙逝扬州城”,“因贱荆去世,都中家岳母念及小女无人依傍教育,前已遣了男女船只来接”,于是乎林黛玉来到荣国府。
史太君在“嫡孙宝玉”身上实可谓用心良苦。林黛玉未来荣国府之先,贾母娘家金陵世勋史侯府侄孙女史湘云,在其父去世后,曾被接来荣国府在贾母身边居住多年,也是和贾宝玉“日则同行同坐,夜则同息同止”,贾母还将其珍藏的一只金麒麟赠与了史湘云。其时,贾母身边有一个婢女名珍珠,从小因家贫被卖入贾府,后又服侍史湘云几年,教会了史湘云梳头扎辫子,史湘云后又给宝玉梳头扎辫子。后来,史湘云回史侯府奔母丧,就没有再回贾府了(第三十二回史湘云对袭人说:“后来我们太太没了,我家去住了一程子,怎么就把你派了跟二哥哥,我来了,你就不象先待我了。”)史湘云离开贾府后,贾母因溺爱宝玉,生恐宝玉之婢无竭力尽忠之人,又素喜珍珠心地纯良,克尽职任,遂将珍珠与了宝玉。宝玉因知她本姓花,又曾见旧人诗句上有“花气袭人”之句,遂回明贾母,更珍珠名为袭人。第三回文本说:“这袭人亦有些痴处:伏侍贾母时,心中眼中只有一个贾母,如今服侍宝玉,心中眼中又只有一个宝玉。”
黛玉从扬州只带了两个人来:一个是自幼奶娘王嬷嬷,一个是十岁的小丫头,亦是自幼随身的,名唤作雪雁。贾母见雪雁甚小,一团孩气,王嬷嬷又极老,料黛玉皆不遂心省力的,便将自己身边的一个二等丫头,名唤鹦哥者与了黛玉。外亦如迎春等例,每人除自幼乳母外,另有四个教引嬷嬷,除贴身掌管钗盥沐两个丫鬟外,另有五六个洒扫房屋来往使役的小丫鬟。鹦哥这名字,在第三回后便不再出现了,但我们可从鸳鸯同平儿的一段对话中推出鹦哥便是后来的紫鹃。
贾母将晴雯给宝玉之事确定在“荣国府收养林黛玉”之后。晴雯首次出场在第五回——“于是众奶母伏侍宝玉卧好,款款散了,只留袭人、媚人、晴雯、麝月四个丫鬟为伴。”第七十七回文本说:“这晴雯当日系赖大家用银子买的,那时晴雯才得十岁,尚未留头。因常跟赖嬷嬷进来,贾母见他生得伶俐标致,十分喜爱。故此赖嬷嬷就孝敬了贾母使唤,后来所以到了宝玉房里。”将晴雯放在宝玉房里,乃史老太君的精心策划和安排。
史湘云在贾母身边居住多年以后回去了,接着林黛玉又来了,这无异于告诉读众,贾母是在为“嫡孙宝玉”择媳。“宝湘姻缘”(亦可以理解为“金玉姻缘”)无缘,被淘汰了。为什么被淘汰?根据贾母的“模样性格儿”标准,应是史湘云“性格儿”不符合贾母的要求。松樵则认为,主要原因是血统的远近亲疏。就血统而言,史湘云这位侄孙女,比起林黛玉这位外孙女,要疏远得多。林黛玉“在家时亦曾听见母亲常说,这位哥哥比我大一岁,小名就唤宝玉”。林黛玉和贾宝玉初次见面时,黛玉一见,便吃一大惊,心下想道:“好生奇怪,倒象在那里见过一般,何等眼熟到如此!”宝玉看罢林黛玉,因笑道:“这个妹妹我曾见过的。”贾母笑道:“可又是胡说,你又何曾见过他?”宝玉笑道:“虽然未曾见过他,然我看着面善,心里就算是旧相识,今日只作远别重逢,亦未为不可。”这一“惊”一“笑”分明是在告知读众,林贾两家订有婚约——“木石前盟”。
贾家系公府侯门,“略可望成”的“嫡孙宝玉”的婚姻——这里主要指正妻,绝非一两人所能定得了的,至少须贾母、贾政、王夫人三人意愿统一。林贾两家的“木石前盟”,显见只有贾母、贾政母子意愿一致,王夫人只是出于对婆母的孝道和对夫君的尊重没有表示反对,但从内心她是不同意的。自林贾两家婚约盟订始,王夫人和母子之间的婆媳矛盾、和贾政之间的夫妻矛盾便在不知不觉中生生并渐次激化。王夫人与其妹薛姨妈通信,盼其携眷进京,又与乃兄王子腾联手。第四回薛姨妈教训其子薛蟠说:“况这几年来,你舅舅姨娘两处,每每带信捎书,接咱们来。”第三回末云:“(黛玉)次日起来,省过贾母,因往王夫人处来,正值王夫人与熙凤在一处拆金陵来的书信看,又有王夫人之兄嫂处遣了两个媳妇来说话的。黛玉虽不知原委,探春等却都晓得是议论金陵城中所居的薛家姨母之子姨表兄薛蟠,倚财仗势,打死人命,现在应天府案下审理。如今母舅王子腾得了信息,故遣他家内的人来告诉这边,意欲唤取进京之意。”
经过一番紧锣密鼓的策划,“荣国府收养林黛玉”大约一年后,薛姨姨一家进京住进了荣国府,薛宝钗住进了大观园。第五回文本写道:“不想如今忽然来了一个薛宝钗,年岁虽大不多,然品格端方,容貌丰美,人多谓黛玉所不及。而且宝钗行为豁达,随分从时,不比黛玉孤高自许,目无下尘,故比黛玉大得下人之心。便是那些小丫头子们,亦多喜与宝钗去顽。因此黛玉心中便有些悒郁不忿之意,宝钗却浑然不觉。那宝玉亦在孩提之间,况自天性所禀来的一片愚拙偏僻,视姊妹弟兄皆出一意,并无亲疏远近之别。”
第八回“比通灵金莺微露意 探宝钗黛玉半含酸”,“金玉良缘”已经“微露意”了,薛宝钗成天戴着个金锁在贾府、在大观园晃悠,薛姨姨又对王夫人说:“金锁是个和尚给的,等日后有玉的方可结为婚姻”。(第二十八回)一时间,“金玉良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