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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母对“木石姻缘”从未动揺(1)

(2016-09-11 07:22:59)
标签:

贾母

贾宝玉

林黛玉

分类: 红楼十五钗

贾母对“木石姻缘”从未动揺1

2016-9-11


有权威大家断言:“贾母在五十四回对忘了父母、忘了书礼、‘鬼不成鬼,贼不成贼’ 的佳人的长篇议论,完全可以看作是对宝黛爱情的严重警吿”。有人在报刊上写文章说,元妃”省亲”开始,在圣(谕)旨面前谁都无能为力,视林黛玉为掌上明珠的贾母也开始反对贾宝玉和林贷玉的爱情。松樵不认同权威大家所谓贾母在第五十四回的长篇议论是对宝黛爱情的“严重警吿”,也不认同元妃”省亲”开始,“贾母也开始反对贾宝玉和林贷玉的爱情”。粗读《红楼梦》前八十回文本可见,贾母对“木石姻缘”从未动揺。

又有人说,评论《红楼梦》不能被作者牵着鼻子走。但说这话的人没有说明他所说的“作者”是谁,是八十回文本作者呢还是续书作者?评论《红楼梦》当然不能被续书作者“牵着鼻子走”,但必须被八十回文本作者’牵着鼻子走”。设若不被八十回文本作者“牵着鼻子走”,那就不叫评论《红楼梦》。如果说不能被作者的立场、观点和方法“牵着鼻子走”,或者说不能被小说中人物的言行“牵着鼻子走”,或者说不能被脂砚斋徒属“牵着鼻子走”,那么松樵是认同的。

《红楼梦》这部古典名著,从头至尾充满了宗教神秘,渗透着因果业报,尤其是作为总纲的前五回。认真的读者们常常捶胸跥足,抱怨原作者的《红楼梦》只有八十回,八十回后就沒有了。松樵以为,《红楼梦》作品充满宗教神秘,未必说明作者笃信宗教,应该理解为创作上的需要,穿上一件规避文字狱的防弹衣。其实,抱怨“八十回后沒有了”全无必要,因为第一回就已经交待清楚了,贾宝玉的前世就是赤瑕宫神瑛侍者,林黛玉的前世就是西方灵河岸上的绛珠草,这是在说贾宝玉、林黛玉不是普通人,而是有来头的。神瑛侍者因“凡心偶炽”来到人间,是“造历幻缘”来的,绛珠草“修成女体”后也来到人间,以“一生所有之眼泪”还报神瑛侍者“甘露浇灌”之德,这是在明明白白地告诉读者,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不可能有什么好结果,是悲剧。他们“下世为人”是在“太虚幻境”警幻仙子案前挂了号的,这也等于是说,事情办完了还要来销号的。文本写道:“因此一事,就勾出多少风流冤家来,陪他们去了结此案”。这是在明明白白地告诉读者,神瑛侍者和绛珠草“下凡造历幻缘”即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悲剧是《红楼梦》的主线和中心,其他人物和事件都是服从和服务于这条主线和这个中心的。至于“无才可去补苍天”的那块大石头,它是先由和尙“念咒书符,大展幻术”,“变成一块鲜明莹洁的美玉,且又缩成扇坠大小的可佩可拿”之后,再由道人“夹带于中”来到人间的,这就是贾宝玉落草时衔在囗中后来挂在身上的那快“通灵宝玉”。

神瑛侍者和绛珠草“下凡造历幻缘”,表现在《红楼梦》小说文本中就是贾母缔造和力挺的所谓“木石姻缘”。世间事物的本来面貌就是矛盾的对立统一,于是作者又设计了一个王夫人缔造和力挺的所谓“金玉良缘”。我们读《红楼梦》,倘若单纯以宝黛爱情为视角,主人公“三日好了,两日恼了”,琐碎缠绵,便很是令人费思。倘若以贾母与王夫人在宝玉婚事上的矛盾为视角,则定然有豁然开朗之畅感。

一、在贾宝玉婚姻问题上,贾母与王夫人是尖锐对立的

贾母并不孤立,力挺“木石姻缘”的还有王熙凤、贾琏和林如海,他们是贾府这个封建家族中的开明派。力挺“金玉良缘”的,除了王夫人之外,还有贾元春,贾政和薛姨妈,他们是贾府这个封建家族的保守派。

权威大家“严重警吿”论所说的贾母在第五十四回的“长篇议论”即回目所说的“史太君破陈腐旧套”,文本写道:“一时上汤后,又接献元宵来。贾母便命将戏暂歇歇:‘小孩子们可怜见的,也给他们些滚汤滚菜的吃了再唱。’又命将各色果子元宵等物拿些与他们吃去。一时歇了戏,便有婆子带了两个门下常走的女先生儿进来,放两张杌子在那一边命他坐了,将弦子琵琶递过去。贾母便问李薛听何书,他二人都回说:‘不拘什么都好。’贾母便问:‘近来可有添些什么新书?’那两个女先儿回说道:‘倒有一段新书,是残唐五代的故事。’贾母问是何名,女先儿道:‘叫做《凤求鸾》。’贾母道:‘这一个名字倒好,不知因什么起的,先大概说说原故,若好再说。’女先儿道:‘这书上乃说残唐之时,有一位乡绅,本是金陵人氏,名唤王忠,曾做过两朝宰辅,如今告老还家,膝下只有一位公子,名唤王熙凤。’众人听了,笑将起来。贾母笑道:‘这重了我们凤丫头了。’媳妇忙上去推他,‘这是二奶奶的名字,少混说。’贾母笑道:‘你说,你说。’女先生忙笑着站起来,说:‘我们该死了,不知是奶奶的讳。’凤姐儿笑道:‘怕什么,你们只管说罢,重名重姓的多呢。’女先生又说道:‘这年王老爷打发了王公子上京赶考,那日遇见大雨,进到一个庄上避雨。谁知这庄上也有个乡绅,姓李,与王老爷是世交,便留下这公子住在书房里。这李乡绅膝下无儿,只有一位千金小姐。这小姐芳名叫作雏鸾,琴棋书画,无所不通。’贾母忙道:‘怪道叫作《凤求鸾》。不用说,我猜着了,自然是这王熙凤要求这雏鸾小姐为妻。’女先儿笑道:‘老祖宗原来听过这一回书。’众人都道:‘老太太什么没听过!便没听过,也猜着了。’贾母笑道:‘这些书都是一个套子,左不过是些佳人才子,最没趣儿。把人家女儿说的那样坏,还说是佳人,编的连影儿也没有了。开口都是书香门第,父亲不是尚书就是宰相,生一个小姐必是爱如珍宝。这小姐必是通文知礼,无所不晓,竟是个绝代佳人。只一见了一个清俊的男人,不管是亲是友,便想起终身大事来,父母也忘了,书礼也忘了,鬼不成鬼,贼不成贼,那一点儿是佳人?便是满腹文章,做出这些事来,也算不得是佳人了。比如男人满腹文章去作贼,难道那王法就说他是才子,就不入贼情一案不成?可知那编书的是自己塞了自己的嘴。再者,既说是世宦书香大家小姐都知礼读书,连夫人都知书识礼,便是告老还家,自然这样大家人口不少,奶母丫鬟伏侍小姐的人也不少,怎么这些书上,凡有这样的事,就只小姐和紧跟的一个丫鬟?你们白想想,那些人都是管什么的,可是前言不答后语?’众人听了,都笑说:‘老太太这一说,是谎都批出来了。’贾母笑道:‘这有个原故:编这样书的,有一等妒人家富贵,或有求不遂心,所以编出来污秽人家。再一等,他自己看了这些书看魔了,他也想一个佳人,所以编了出来取乐。何尝他知道那世宦读书家的道理!别说他那书上那些世宦书礼大家,如今眼下真的,拿我们这中等人家说起,也没有这样的事,别说是那些大家子。可知是诌掉了下巴的话。所以我们从不许说这些书,丫头们也不懂这些话。这几年我老了,他们姊妹们住的远,我偶然闷了,说几句听听,他们一来,就忙歇了。’李薛二人都笑说:‘这正是大家的规矩,连我们家也没这些杂话给孩子们听见’。”

回目说得清楚:这一番议论就叫做“史太君破陈腐旧套”,王熙凤则戏称之为《掰谎记》,怎么到了权威大家那里便成了对宝黛爱情的“严重警吿”呢?

更为重要的是,“史太君破陈腐旧套”之议论,是与第一回“石头”的议论遥相呼应的:石头笑答道:“我师何太痴耶!若云无朝代可考,今我师竟假借汉唐等年纪添缀,又有何难?但我想,历来野史,皆蹈一辙,莫如我这不借此套者,反倒新奇别致,不过只取其事体情理罢了,又何必拘拘于朝代年纪哉!再者,市井俗人喜看理治之书者甚少,爱适趣闲文者特多。历来野史,或讪谤君相,或贬人妻女,奸淫凶恶,不可胜数。更有一种风月笔墨,其淫秽污臭,涂毒笔墨,坏人子弟,又不可胜数。至若佳人才子等书,则又千部共出一套,且其中终不能不涉于淫滥,以致满纸潘安子建、西子文君,不过作者要写出自己的那两首情诗艳赋来,故假拟出男女二人名姓,又必旁出一小人其间拨乱,亦如剧中之小丑然。且鬟婢开口即者也之乎,非文即理。故逐一看去,悉皆自相矛盾,大不近情理之话。竟不如我半世亲睹亲闻的这几个女子,虽不敢说强似前代书中所有之人,但事迹原委,亦可以消愁破闷,也有几首歪诗熟话,可以喷饭供酒。至若离合悲欢,兴衰际遇,则又追踪蹑迹,不敢稍加穿凿,徒为供人之目而反失其真传者。今之人,贫者日为衣食所累,富者又怀不足之心,纵然一时稍闲,又有贪淫恋色、好货寻愁之事,那里去有工夫看那理治之书?所以我这一段故事,也不愿世人称奇道妙,也不定要世人喜悦检读,只愿他们当那醉淫饱卧之时,或避世去愁之际,把此一玩,岂不省了些寿命筋力?就比那谋虚逐妄,却也省了口舌是非之害,腿脚奔忙之苦。再者,亦令世人换新眼目,不比那些胡牵乱扯,忽离忽遇,满纸才人淑女、子建文君、红娘小玉等通共熟套之旧稿。我师意为何如?”

第一回“石头” 之议论系抽象地“破陈腐旧套”, 第五十四回贾母系具体地“破陈腐旧套”, 宝黛爱情系实际地“破陈腐旧套”, 何如在权威大家那里便“生出”来了一个对宝黛爱情的“严重警吿”呢?恰恰相反,史老太君的本意在褒奖她亲手缔造和亲身力挺的“木石姻缘”。

有人又说了,既然贾母是“木石姻缘”的缔造者和力挺者,那么,贾母为什么没有直接提出宝黛婚姻呢?这个疑问的要害在于小看了贾母。曾扬华先生《红楼梦引论》一书中有一篇名曰《贾母的烦恼》的文章,曾先生在文章中认为:“一方面,固然如兴儿所说,他们二人年龄‘还小’,另一方面,也是最主要的方面,她(指贾母)有难言的苦衷,不是那么可以随意提出的……”曾先生指出的贾母苦衷是:1、“一般来说,在这样的家庭里,男女的婚事,皆是父母作主的,作为祖辈很难越过其父母来为孙辈决定婚事。”2、就是当时力挺“金玉良缘”这股势力的存在,“贾宝玉的婚事,对贾母来说就更为难了。”“在这种情况下,贾母自然是不能贸然提出宝、黛的婚事来的”,因为“‘金玉良缘’明显地还得到贵妃娘娘的支持”。“因此,在宝玉的婚事上的两股势力,都是心照不宣,而表面上又好像若无其事,还勉强被一层宗法关系的薄纱遮掩着,维持在一种虚假的关系上……”

这也就是说,贾母本来是在用自己的方式宣布“木石姻缘”。如果不是元妃那么一道“谕”,让贾府中的姐妹们和宝玉都住进了“大观园”,那么林黛玉和贾宝玉一定会一直在贾母身边住下去,住到给林黛玉和贾宝玉提亲为止。到时候不提亲也不行了,那时候王夫人也只有干瞪眼。谁能奈何贾母?贾母不用公开给林黛玉和贾宝玉提亲也是可以作主的,并且让他们在“绛芸轩”结婚生子!

元妃“省亲”以后,面对“谕旨”的巨大压力,贾母对“木石姻缘”更加坚定,她不再沉默了,而是高人出高招,对“金玉良缘”之说和王夫人鼓捣的元妃“谕旨”一一予以回应。

1、贾母出资为薛宝钗做十五岁生日——暗示到“及笄”之年了,可以出嫁了。

第二十二回写贾母出资为薛宝钗做十五岁生日。古时称女子年在十五为“及笄”,也称“笄年”。笄是簪子,及笄,就是到了可以插簪子的年龄了。宝钗十二三岁到贾府,眨眼之间两三年时间过去了,到了及笄之年,这可是一个重要之年。过去封建社会,女孩子到了及笄之年,家庭或戚族是要举行一个仪式的,表明女孩子已经“成人”了,发式要改变了,这时可以戴上“发筓”了,表示可以出嫁了。前面介绍过了,薛姨妈此次进京,目的之一就是为了送宝钗“亲名达部,以备选为公主郡主入学陪侍,充为才人赞善之职”,但宝钗为什么没有去“参选”呢?连我们这些两三百年后看小说的人都很疑惑,难道贾母就不疑惑吗?

贾母此时出资给宝钗做生日,是把黛玉当自己人而把宝钗当客人的。贾母为宝钗做十五岁生日,一则安慰二儿媳王夫人,“对宝钗我是一样疼的”,二则暗示薛姨妈、王夫人,宝钗已经到了及笄之年,可以出嫁了,不要让其老呆在贾府了。这难道不是对“金玉良缘”之说的痛击吗?(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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