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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师工作室的运行机制》研究总报告(二)

(2015-06-18 15:27:37)
标签:

阳光教育咨询

分类: 教师发展

(二)核心概念界定

“名师工作室”是以名师姓名及其专业特色命名的非行政性工作机构,是由同一学科领域的骨干教师共同组成的,集教学、教研、培训等职能于一体的教师教学教研合作共同体。“机制”,泛指一个工作系统的组织或部分之间相互作用的过程和方式(《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2008年版)。《名师工作室工作机制研究》即以研究名师领衔的教师教学教研合作共同体的过程管理和运行方式为目标。

具体而言,名师工作室工作机制包含名师工作室外部支撑机制(人员组织机制、条件保障机制、工作规划机制、活动协调机制、评价激励机制以及其他方面的机制)和名师工作室自我运行机制(组织管理机制、活动规划机制、活动实施机制、活动协调机制、评价激励机制以及其他方面的机制)等。

(三)创新点

     1.选题的创新。名师工作室运行机制研究是一个极具研究价值的领域,国内外鲜有涉足,为数不多的文献也还基本停留在零散的、一般性介绍上。因此,本课题是国内起步较早的对名师工作室运行机制进行较为全面、系统和深入研究的专项课题,是对已有名师工作室的相关研究进行综合与沟通的一个尝试。

2.理论的创新。在基于大量第一手调查资料和理性研究的基础上,本课题对名师工作室的功能定位、目标定位、课程定位、形式定位、管理定位等作了清晰的理论描述,使名师工作室从组织系统到质量监控的运行机制得以全面呈现,基本理清了名师工作室的运行路径。

3.效益的创新。本课题不但关注了名师工作室运行的过程性,而且重点关注了教师专业发展的措施与设想,对教师培养提出可行性建议。成果将对相关领导部门决策提供积极有益的参考,为名师工作室的稳健运行,为建立教师成长的长效机制提供智力支持。

 

(四)研究方法特色、成效

1)主要研究方法:

调查法。就名师工作室的运行设置若干问题,以访谈、电话调查、问卷调查等形式向武汉市第一届名师工作室部分导师和徒弟调查了名师工作室的现状、产生问题等,征询有关名师工作室运行的意见和建议,获取第一手数据。

文献法。根据研究的需要,查询国内外有关报刊、杂志、电视等大众传播媒介,或专业性、学术性会议上所发放的文件和资料,或研究机构、高等学府发表的学术论文和调查报告等,以资借鉴或参考。

案例(个案)分析法。本课题主要采用行动研究、案例研究法。研究过程中,按照研究项目选择武汉市不同学科的名师工作室,以及选择一些区级名师工作室,作为研究对象,分析研究其机制运行现状,尝试设想性机制的实验性运行状态,形成一定类别的案例。    

假想实验法。依据一定的教育管理理论、现实情况等,在比较充分思考、论证的基础上,提出研究者认为合理的假想,在操作实际中加以运用、修改、完善。

分析归纳法。尽可能全面地搜集名师工作室工作机制的现状性资料、实验性资料,分项目进行一定的定量与定性分析,对过程、方式、条件、原因、效果等因素做深入细致的分析,进行必要的归纳提炼。

(2)成效:

1、在研究前期、研究过程中和结题阶段,分别多次进行走访、问卷调查,形成《对现行教师评价体系的调查与分析》《名师工作室运行现状调查与分析》,为形成确定研究、调整研究和总结研究提供了丰富实在的数据和信息。

2、形成了《对现行教师评价体系的调查与分析》《名师工作室运行现状调查与分析研究》《名师工作室外部支撑机制——工作规划机制研究》《名师工作室外部支撑机制——活动协调机制研究》《名师工作室外部支撑机制——名师成长组织机制与保障机制研究》《名师工作室外部支撑、自我运行机制——评价激励机制研究》《名师工作室自我运行机制—活动规划机制研究》《名师工作室自我运行机制—组织管理机制研究》《名师工作室自我运行机制—活动实施机制研究》《名师工作室自我运行机制—活动协调机制研究》等10个项目文本。

3、本工作室将课题研究在工作室的各项活动中试行,形成了学习记载、活动记载、发展规划、公开课、论坛活动、辐射交流、宣传展示、评价奖励等方面的档案、课件、案例、表格、文集等,可以作为借鉴与参考。(参见附件材料——王先海、何文浩、付孝溪、皇甫积庆等工作室总结文本)

4、结集《他山石》(内部学习资料),搜集整理了其他省市关于名师培养以及名师工作室建设工作的经验,作为课题组成员学习、借鉴与参考资料。

对照本课题的研究方案,以上成果形式基本涵盖了方案所确定的研究内容,达到了方案所确定的研究目标。

现在从以下几个方面,概述成果要点。

(一)名师工作室的组织管理机制

1、各级名师工作室由各级教育局领导

市教育局成立中(小)学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或工作专班宏观领导和指导,指定专门机构(教师工作处)具体负责市级各个名师工作室的运作指导工作,制定导师、徒弟的相关条件,各工作室徒弟申报、审核及认定,制定每届工作室工作规划,审查名师工作室的培养计划、活动安排,检查名师工作室常规工作落实情况,听取名师工作室工作汇报,对名师工作室进行考核评价,以及各名师工作室定期向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或工作专班汇报等。

各区教育局名师工作室或首席教师工作室可以参照市名师工作室组织管理办法。

2、各名师工作室实行领衔人负责制

名师工作室领衔人由本市内名师个人申报、各区教育局推荐、市教育局审核认定后挂牌领衔;各名师工作室导师可以由领衔人一人担任,也可以由领衔人提名其他名师经审批后合作担任(领衔人为首席导师)。领衔人全面负责本工作室各项活动按照市有关领导管理机构的要求运作,在成员培养与发展、团队组织管理、活动计划与开展、成员评价与汰劣、经费使用等方面,按照规定行使权力和承担责任,并定期向领导管理机构汇报工作。

3、名师工作室设置、领衔人(导师)与培养对象

1名师工作室设置条件:

能否得到学校和地方教育主管部门的支持,即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是否愿意为工作室提供制度保障和物质保障。

挂牌名师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素质,既包括资历、组织力、影响力和号召力,更包括教学能力和教科研能力。

在本地区范围内能否组建一支专业的素质优良的合作团队,是否有自己明确的工作目标。

名师工作室一般按照小学、初中、高中学段及学科设置,也可以按照研究与培养的专题方向跨学段、跨学科设置(如名班主任工作室、名校长工作室、名书记工作室等)。

2名师工作室导师(领衔人)的任免:

挂牌名师应是师德的楷模,育人的模范、教学的能手、科研的标兵。具体来说,挂牌名师应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理论修养、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和较强的改革创新意识;在本地区是公认的学科带头人,并在本地区之外的本学科领域有较高的知名度;教育教学能力强,教学绩效突出;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

②名师工作室应按照个人申报——单位(所在学校、区教育局)同意推荐——市教育局审核认定——签订工作协议——挂牌成立的基本程序确定。名师工作室导师应具备八个具体条件(见《名师工作室外部支撑机制研究——工作规划机制研究》),根据需要和条件,名师工作室可以由领衔人提名配备兼职秘书或联络员,秘书或联络员工作量和报酬由市区教育局有关机构与其所在单位协商确定。

    在运作过程中,如某工作室不符合预期条件或不能达到预期工作目标,中(小)学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或工作专班可以申请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考虑撤销;如果导师工作履职情况较差或有违法违纪行为,中(小)学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或工作专班可以申请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考虑免换。

3名师工作室培养对象的确认与汰劣:

名师工作室培养对象(正式徒弟或访问徒弟)为受武汉市或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市区学科带头人、优秀青年教师、师德标兵、优秀班主任、教坛新秀、拔尖人才等有发展潜力、年龄为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的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

确定培养对象的基本程序是:个人申报——学校、区教育局同意推荐——名师工作室导师考核同意——市教育局审核认定——导师、徒弟、相关学校签订培养协议书(一式四份,市、区教育局和学校以及个人各留存一份)。

名师工作室导师对报名对象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报名对象的思想品德、专业能力、教育素养与培养潜能,从中选定36人。

徒弟在接受培养期间师德表现欠佳,或不能按时参加活动,或不能按时完成工作室既定任务,或所在学校、区教育局明显不满意,导师应该督促教育其改进,确无良好转变的,导师有权报告市教育局中(小)学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或工作专班考虑将其淘汰;并可根据条件和程序增补培养对象。

(二)名师工作室的条件保障机制

1、活动场所与设施

市教育局挂牌成立以名师个人姓名命名的名师工作室,由导师(领衔人)所在单位提供办公室和必要的办公设施用品,市或区教育局给予一定的经费补贴。培养对象所在单位有义务按照市教育局要求提供支持。

名师工作室按照计划在导师或徒弟所在单位开展活动,由所在单位保证时间、场地、人员、技术、设备、资料等;名师工作室开展全区、跨区或全市范围内的活动,所在区教育局和相关部门、相关区教育局和相关部门、市教育局和相关部门应充分支持并提供活动所需要的必要条件。

2、经费来源与管理

市教育局每学年度拨给名师工作室专门经费,培养对象所在单位每学年提供一定经费,导师所在单位和区教育局酌情给予一定经费。经费分学年度开始一次给付或分学期开学给付两种方式。

名师工作室经费用于工作室基本建设以及团队成员正常的学习、研究、餐饮、交通补助等,由领衔人监督使用,钱、账分开专人管理,定期向团队成员、相关学校和区教育局汇报,由市教育局中(小)学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或工作专班审理经费使用情况。

3、信息资源与资料

市教育局专门部门如市教科院、教师工作处或中(小)学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或工作专班根据各个工作室的特点和需要,每学期提供必要的图书、信息简讯、报刊等;在条件成熟情况下,建立名师工作室网站等网络平台或利用教育局各种媒介宣传推介工作室成果,在全国形成文化品牌效应。

名师工作室所在的区教育局,应将名师工作室的活动与相关教育教学研究活动结合起来,为名师工作室提供必要的资料、资源;导师、培养对象所在单位有义务提供图书馆资源、网络资源等。

名师工作室应拿出一定比例的活动经费购置必要的图书等作为团队学习、研究的资料。

4、交流展示与宣传

各名师工作室要将学期或学年活动计划上报市中(小)学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或工作专班并告知相关学校、区教育局及其所属的教育教学研究部门,市教育局中(小)学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或工作专班将关于全市名师工作室的学期、学年活动计划告知市教科院等部门和相关区教育局,以协调运作,放大名师工作室的引领、辐射效应。

相关学校、区教研室、市教科院等,应考虑将名师工作室的有关活动与自身教育、教学、科研等工作结合起来,在听课、评课、备课组建设、课题研究、专题研究、教师培训等方面,为名师工作室导师和培养对象提供交流、展示的机会,以便更好地发挥其研究、示范、引领、辐射效应。

《成才》杂志、武汉教育电视台等市、区教育媒体要定期、定专栏宣传、介绍名师工作室,甚至出书等展示其成果;在必要情况下,市教育局及专门部门通过论坛、媒体、送教等途径对名师工作室进行宣传介绍,提供交流、展示平台。

5、协调服务与指导

从行政层面看,市名师工作室的组建、导师的确认与管理、培养对象的认定与管理、名师工作室的工作制度、发展规划、活动经费等,由市教育局中(小)学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或工作专班领导管理,市教师工作处宏观协调人事、人际、活动等关系,区教育局人事部门是直接的协调对口部门。

从专业层面看,以下部门和单位负责协调、服务和指导:市教科院、教师培训中心对名师工作室有指导义务和责任,教科院应协调名师工作室与市教研室相关学科的业务交流与合作工作;市教研室领导对名师工作室有指导义务和责任,要协调好所辖科室、区教研室有关科室与名师工作室的业务活动和关系;区教研室要协调好与在本区的市名师工作室的关系,区教育局相关科室要帮助名师工作室协调好与有关学校的关系。

名师工作室导师有责任和义务与培养对象学校经常沟通联系,协调好培养对象在学校工作岗位、工作量等方面与工作室活动的关系,在学校的发展与在工作室的培养方向方面的关系,指导对象将立足岗位建功立业、成长成才与专门培养发展有机结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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