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隐瞒婚育和同事生子拒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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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0日,上海浦东法院公开一起抚养费执行案件。张某与胡女士本是同事,2018年8月,张某隐瞒已婚已育的事实,与胡女士恋爱同居了一段时间。2021年3月,胡女士生下张某的儿子。孩子出生后,张某不仅不闻不问,同时间段还与妻子生育了二胎。之后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由张某每月向胡女士支付抚养费2000元。但张某又开始多次拖欠抚养费,胡女士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官调查发现,张某平日里生活富足,具备履行能力。法官找到了张某,一番释法明理后,张某依然态度消极。面对张某屡次拒不执行的恶劣行为,法官依法对其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并处以2000元的罚款。在法官的教育下,张某写下承诺书,表示今后将按时支付抚养费,并尽到父亲的责任。
关于这个事情,引起了广泛讨论
1、两人是同事,难道不知道对方是已婚还是单身?
两人是同事,朝夕相处,难道不知道对方是已婚还是单身吗?即使胡女士不知道,其他同事,特别是HR也不知道吗?入职时一般需要填写婚姻状况的,难道张先生骗了所有人?
两人恋爱还同居了,同居的意思是白天晚上都在一起,难道张先生的妻子从来不会打电话吗?张先生的孩子也从来没有联系吗?为什么一直没被发现呢?特别是期间张先生还与妻子生了二胎,这是怎么做到的?
2、未婚生子
《婚姻法》保护的是什么?《婚姻法》不保护爱情,保护的是财产。
两人在一起三年多,在未结婚的情况下,胡女士生下孩子,张先生不闻不问,还拖欠抚养费。当时就没有考虑以后孩子生出来了怎么办?谁带,谁养,怎么上户口?如果孩子有任何问题,找谁负责。
婚姻咨询十几年的时间,遇到了不少女性被骗婚的情况。印象最深刻的是一位36岁的未婚单身女性,认识了一个同龄的男士,该男士自称是单身,两人很快确立恋爱关系,女士怀孕了,男士承诺要结婚娶她,说先回家告诉爸妈准备,然后就一去不复返,打电话就说有生意在忙,后来就是各种理由推辞,女士肚子一天天大了,孩子快6个月了,女士实在是忍不了了去到男方老家找他,才发现男士离异带一个11岁的小男孩,家里非常困难,该男士直接失踪了,不肯接电话。女士因为自己年纪大了,也十分想生下自己的孩子,但是却没有抚养能力,自己家人年纪大了也没法帮忙照顾,非常的被动,孩子的出生已经是必然,未来的路一定非常艰难。
如何去避免这样类似的情况发生,是一个值得我们深思的事情。
首先,作为女孩子,在感情面前,我们一定要保持理智,理性的去思考自己的终身大事以及孕育风险。
其次,女孩子不管在任何男人面前,对于自己的情感,婚姻都应该保持自己的原则,和底线。而不是“怎么样都可以”,哪怕是没有结婚,没有领证也可以先把孩子生下来?
这是对自己不负责任的体现。
有网友说,现在结婚,要先看清楚对方的体检报告,征信报告,有无犯罪记录报告,还有婚育记录,这些还是有一定的道理,这些还是可以过滤掉一些人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