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我们会犯一些错误导致,对爱人的伤害,例如在肉体上的暴力,在情感上的出轨等等,这些伤害会引发内疚感。为了缓和内疚感,有些人出于借口,有些当事人出于狡辩把内疚解释为增进感情的刺激物。在今后的生活中的加倍补偿,促使自己更加的珍惜对方,是最两个人的感情催生剂。
这种补偿作用的发生会因人而异,并不是所有人犯错后都会有内疚感的,不是所有人对内疚都会形成补偿行为。用内疚来维系感情,双方都是要付出高昂的心理代价的。在与对方相处的过程中不再是平等的分享,而演变为一种赎罪的过程。
即便犯错者愿意用补偿行为维持双方的情感关系,但是,对方如果选择离开,你的错误和补偿不再有如何积极意义。如果你没有让对方知晓你的错误,补偿行为也很难消解良心的谴责。担心对方知晓的压力一直存在,有可能导致身心问题的。
所以说,维系感情长久只能是一个人对婚姻对家庭的责任感和忠诚。如果错误发生了,补偿行为的作用是有限的,是否能够保持情感关系受很多因素的影响,不一定都是积极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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