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笔之六十:
《留守儿童的生态环境将大为改善》
赵忠心
11月9日,中央召开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暨“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视频会议。
此次会议,有几个问题值得关注。
一是,关于全国农村留守儿童的数量。
在会上,民政部副部长高晓兵说,从今年三月底开始的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结果显示,全国农村留守儿童为902万。与此前,全国妇联相关报告超6000万的数目大幅度减少。
其原因是,“近些年来,各地高度重视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尤其是随着新型城镇化建设、扶贫攻坚、户籍制度改革、随迁子女就地入学、返乡创业等系列政策和工作的有效实施,为减少农村留守儿童数量创造了有利条件,这是数量变化的主要原因。”
在留守儿童定义方面也有所区别。之前,对留守儿童的定义是“父母一方外出务工、不满十八周岁”,这次国务院《意见》将留守儿童定义为“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不满十六周岁”。这个定义是依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九条和《民法通则》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
二是,来农村留守儿童监护和入学情况。
由(外)祖父母监护的是805万人,占89.3%;
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的是31万人,占3.4%;
由亲戚朋友监护的是30万人,占3.3%。
其中,近32万由(外)祖父母或亲戚朋友监护的留守儿童监护情况较差。
辍学的有1.6万人;
未登记户口的超过21万人。
三是,无监护儿童父母外出务工责令返回。
对于监护情况差的留守儿童,行动计划明确提出,地方各级民政部门要将摸底排查中发现的无人监护、父母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的农村留守儿童花名册通报给同级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及时会同村(居)民委员会联系外出务工的留守儿童父母,责令立即返回或确定受委托监护人,并对其进行教育、训诫,要求其依法履行监护职责。
四是,无户籍儿童逐一建档登记常住户口。
为防止农村留守儿童发生被拐卖的事件,对于农村留守儿童监护人的非亲生落户的儿童,公安机关好要采集其DNA信息,录入“全国公安机关查找被拐卖、失踪儿童DNA数据库”进行比对。
五是,确保辍学儿童明年上半年全部复学。
对学生无故不到校的,学校要及时了解原因,及时劝返。教育部提出,要优先满足留守儿童寄宿的需求。
(2016年11月10日)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