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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记(四)

(2022-05-22 11:08:37)
标签:

居家护理服务

套餐制

肢体辅助活动

不能自理等级

碰撞磨合

分类: 身边人和事的记述
                                                杂  记(四)

      周日,上门为我家领导做肢体辅助活动服务的长照护理员S女士,带来了一个消息:本市对

职工长期护理保险的居家护理服务实行套餐制。按淄博市医保局22号文的规定,鉴定等级之内

的免费服务因缺了企业的赞助,除医保承担的75%,患者按选择的套餐标准,还需收取25%的

自理费用。

      伊,被鉴定的不能自理等级(简称:等级)为三级。现享受每月16小时(两小时/次,每月

八次)的免费上门服务。实行套餐制后,因套餐一标准不含“肢体辅助活动”项目,而含此项的.

套餐二却规定是三小时/次,每月五次。

      且不说套餐二个人付费高于套餐一不少,只时间的规定就让伊原享受的上门服务每月减少了

三次,总共还减少了一个小时。个人承担等级标准内上门服务费用的25%倒是合理。可套餐选择

规则造成的等级内服务,让付费多反得到的服务少就很不合理了。

      就此,我反映到政府便民服务中心的热线12345,由他们转询,市医保局长护科人员打来了回

复电话。回复的两点我很满意。一是等级内套餐服务内容可跨级调整选另一个套餐内的单项;二是

上门服务时间可不过三小时/每次,但从实际考虑不得低于两小时/次。

      对服务收费75%的医保承担,我电话中申明:合理,但应一开始就明确。既已免费走了两年,

该给每位已享受的家庭发张政策及规定的明白纸,减少不理解情况。

      既有政府方明确答复,我仍可选套餐一标准的服务。伊享受到的长照上门服务,没有变动。

      政府的文件规定与实际执行总会有差距。碰撞磨合少不得当事人的努力争取。合理,公正,

可行,就在你我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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