匪夷所思九六零婆媳@365
(2024-10-25 21: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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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杂谈文化 |
2024年10月25日 星期五,乌鲁木齐 晴 3-14。
一
婆婆和儿媳妇,一对天敌,如何处理关系对每个家庭都是挑战,我的一个朋友说,他的母亲和媳妇关系很僵,把他弄的挺难受,现在都快60岁了,还为此苦恼不已,他的媳妇是南方人,但是脾气倔强,性格要强,他的母亲也是比较传统的女性,两个人都倔到一起去了,为很多小事情闹矛盾,几十年都没有停歇,他就像一个风箱里的老鼠,两头受气,谁感到不舒服就拿他出气,她两闹矛盾他就是最难过的时候,两个都是他最重要的人,都不能得罪,都要珍惜,可是她们的关系就是好不起来,看来婆媳关系好的不多,大部分都不怎么样,大概这是天敌关系的一种,不太好处理,这种关系具有特殊性,动物时期男女界限不清,人类从动物进化并具有人的文明的社会关系之后产生的新型关系,也即是从传统的母子关系和夫妻关系、亲属关系中衍生而来,这是人为了自己的文明进程而严格区分了男女关系,从而固化为一夫一妻制,禁止了乱伦,等等,这些限制因素,促进了人类的优化和进步,形成了文明的社会关系和家庭关系,同时将婆媳关系定格在一个特殊的关系,没有婚姻关系,没有血缘关系,也就没有亲子关系,没有夫妻关系,这是一个具有挑战性的存在,核心都是围绕儿子和丈夫这一个人的两个角色而进行的博弈,都在为话语权和自身利益而进行争斗,因为她们没有惯着对方的胸襟和理由,更不会为了对方牺牲自己,彼此忍耐超不过对邻居和旁人的程度,同时又需要紧密在一起,共处的时间和机会都比较多于常人,利益交织矛盾交汇都十分密集,又都争夺自己最关切最重视最密切的人的独享全,母亲对儿子的亲密母子血缘关系面对妻子与丈夫的亲密夫妻婚姻关系,这是矛和盾的关系,天生的矛盾体,必然地要产生纠葛和分配权限和支配力的问题,在同一个关系点上诉求不同、立场不同、观点不同、利益不同加上习惯不同、性格不同、年龄代沟这一系列的差异,聚集了太多的矛盾爆发点,而且调和的余地不大,全靠彼此的容忍度和个人修养调和这些矛盾、维护这种关系,多少有些吃力,所以全世界的家庭关系里面婆媳之间是最难的关系之一,为此大多数人采取的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方法,发生了就发生了,不看僧面看佛面,相忍为家,儿子在其中发挥桥梁作用,灭火器的作用,缓冲带的作用,如果有条件减少彼此伤害的机会,增加彼此了解的机会,我感觉这一点最重要,所以减少不必要接触是一个有效的办法,远香近臭似乎就是针对婆媳之间的处置之道,见面多交织多问题多矛盾就容易爆发,少让她们一起碰面,各自安好,这样避免了很多麻烦,也是回避婆媳矛盾的比较彻底的法子,比如女儿出生了,我和夫人都要上班,比较忙,尤其是我经常出差,无法照顾家和孩子,夫人也要上班,身体不是太好,要请人带孩子,四处打听,不好找,都不是很愿意带孩子,那时母亲的生意还没有停,主要由父亲打理,母亲主要是负责提货,我下决心不让父母给我们带孩子,一则是考虑老人带孩子不好,他们年龄大了,精力有限,我们四姊妹已经让他们耗尽心血,二者老人一般都会溺爱孙子,教育跟不上,惯着孩子不利于她的成长,三则就是考虑婆媳关系了,那时就听不少朋友同事家里为婆媳矛盾搞得不安生而苦恼,我也不想为此劳神费精力,也就没有向母亲张口带孩子,由夫人想办法找的人帮助带孩子,这点上夫人还是很能干、很精明、有办法,夫人后来几次谈及此事还对父母不帮助我们带女儿有些抱怨,她并不知道我的小九九,现在想想那时还是对的,母亲的性格比较强,也不是很会处理人际关系,夫人也是个女中强人,对自己的独立性很是坚持,不轻易接受外面其他人的建议,那要是天天在一个屋檐下都不是省油的灯,几次短时间的相处就证明了我的判断,生活习惯大不一样,价值观大不一样,对待很多问题都是极其不一样的态度和观点,而且遇到问题和争执都不会选择忍让、都不轻易让步,在一起的时间极其容易碰撞出火花,除非必要我很少让她们碰面,这么多年来还算是相安无事,保持了基本的安静,我觉得都是我的这样的安排的结果,避免了很多的争执和麻烦,母亲对此也心领神会,父亲过世后的这些年她明智地选择自己独自生活,只是让一个人的儿子与她共同生活,她不要求与我们其他子女共住,不要求我们经常回去看她,要求我们过好自己的生活就好。如果可能老人退休之后一定要有自己的住房,不与子女住在一起,十之八九的老人都将这一条作为晚年幸福的重要原则和经验,不止少量的老人将自己的房子卖掉与儿女生活在一起,效果都不好,结局都很悲惨,将仅有的那份情义都搞丢了,所以不要把自己的生活寄托在儿女身上,这会给他们造成负担,减少他们的福祉,让他们不自由不畅快,也让自己失去了独立性,儿女有自己的生活和事业,他们和我们的生活有交织但不可以相互代替,自己的路自己走,所有的人彼此都无法做到,儿女与父母也一样,一厢情愿地认为都只能适得其反,两个独立生命个体之间都是独立存在的关系,其次才是同伴关系,亲密关系只是特殊性而已,但是无法占据主导性,更不能替代,所以任何生命主体任何人首先是自己的独立性,再是相关性,当相关性与独立性发生矛盾和问题时,先保证独立性的前提下再说相关性,相关性要让位于独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