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章官
(福州螺洲帝师陈宝琛故居。2022.6.)
强强联合,以强并弱,经营上规模,组建大集团,似乎是当今许多国家企业的发展趋势。但笔者认为,企业规模并不是越大越好,更不能拼凑企业集团。
大有大的优势。但是,大有大的难处。从国内外一些企业兴衰来看,兴在于“大”,败也在于“大”。大企业集团在市场经济的注洋大海中,就像泰坦尼克号这样的大船,固然可以抗风浪,但碰到险恶的冰山,也会被撞破翻沉。
几年来,经济发达的美国、日本等国也有一些大型企业集团或倒闭或解体。前段,韩国前30名大企业集团在金融风波中就倒了7家。
从国内来看,石家庄电视机厂为全国电子行业中首家实现集团化,拥有117个企业,后来却破产了。大连市近来规范整顿企业集团,不得不取消徒有虚名的45个企业集团。
福建较大的企业或企业集团不也有“百灵”不叫了,“山鹰”摔死了,“强龙”变成“虫”吗?当前,国内外都有一些企业集团因规模过大而患“巨人综合征”,处于困境之中。
于是,有人对企业集团化的做法提出质疑。笔者认为,企业追求效益最大化,是适度规模而不是规模越大越好。企业如果不在规模经营中尽可能地使规模收益递增,反而递减,那么这个“大”不过是泥足巨人,总有一天要土崩瓦解。
应该说,“大”的内涵主要不在于企业的规模产值,而在于规模效益,在于企业产品能够闯进大市场,有很高的市场占有率。
有人或许会说,十五大报告中不是提出对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形成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和跨国经营的大企业集团吗?是有这话。但是,请注意这话前后阐明的一些前提条件,即要“以资本为纽带,通过市场形成具有较强竞争力”,要“形成面向市场的新产品开发和技术创新机制。要加强科学管理,探索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和我国国情的企业领导体制和组织管理制度,建立决策、执行和监督体系……”
因此,我们不能盲目地、片面地追求企业规模化、集团化,一定要从实际出发,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防止在这个问题上的决策失误。
前几年有些企业一哄而上争取什么企业集团称号。有的领导要求效益好的企业搞兼并,“好肉坏肉”都要提回去。这是不正常的。如果不循市场经济规律,以行政手段在企业之间搞“拉郎配”,低成本扩张、松散型捏合,即使做大了“蛋糕”,也是好看不好吃,甚至吃了“消化不良”。
当然,有条件组建集团,实行规模经营的企业,还是应该抓住机遇,尽力而为。一个企业发展到某一阶段,到底以多大规模为宜,关键在于这个规模是否有利于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企业综合效益,是否与企业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相适应。
如果不顾一切地乱上规模、拼凑集团,那么在市场风险中就很难化险为夷。我们要防止企业发展过程中贪大图快,过分追求多元化经营、过度实施低成本扩张、重资产经营而轻生产经营、把规模经济等同于经济规模和忽视企业自身建设等问题。只有防治这些“巨人综合征”,企业才有希望成为健康发展的“巨人”。
(福建日报1998年6月16日经济评论),2022年6月15日选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