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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院性质
1、本科班,学制四年(预科两年)
招生名额:男女二众各30名。
2、课程设置:
社会学科:古代汉语、现代汉语、语文、政治、宗教法规、英语、写作、书法等。
女众部:
戒学:沙弥律仪、四分律、梵网菩萨戒、禅林宝训等.
定学:童蒙止观、四念处、静坐等
慧学:以唯识为主、遗教三经、劝发菩提心文、佛典选读、唯识、佛教史、佛学基础、梵呗等
社会学科:古汉语、书法等
1、爱国爱教,拥护党的正确领导。
2、效学玄奘大师“远绍如来,近光遗教”的精神,争当“中华民族的脊梁”,并有志于“弘宗演教,成佛作祖”。
3、无婚姻或恋爱关系,无犯罪记录。
4、年龄在18—35周岁,具有高中或中级佛学院文化程度以上的出家沙弥(尼)和比丘(尼)。(具有社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可以放宽至40岁)。
5、信仰坚定、相貌端正、身心健康、相貌端正、身体健康、六根具足,无精神病史及其它传染病或残疾。
1、凡符合本招生条件者,须持身份证、戒牒、(女众:所在寺院的介绍信及当地佛协证明)和《招生报考表》来院报考。
2、报考者须交本人学历证明复印件、体检表(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内容包括:两对半、心电图、胸透)及本人两寸近期免冠照片4张。
3、报名时间:男众:2015年3月20日至12月31日。女众:2015年1月1日-9月1日
4、考试科目:佛学、早晚课诵、面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5、报考期间各项费用自理。
严格按考试成绩、四威仪等综合考察,择优录取。
1、在学院考察期间经体检复查不合格者。
2、信仰淡化,不信因果、不敬三宝者。
3、学习态度不端正、跟不上教学入度不遵守学院规章制度和寺院共住规约且屡教不改者。
4、入院后持续患病两个月以上难以坚持学习或患有传染病、精神病者。
5、入院后不能随众上殿、过堂、半月布萨、出坡、诵经等宗教活动者。
1、学杂费全免,每月发放一定生活费用。
2、定期发放统一校服。
3、医疗费按学院规定报销。
4、统一办理医疗保险。
1、毕业后,原则上仍回原推荐寺院推动佛陀教育事业;或继续就读本院本科班、师资班。在校期间成绩优异或表现突出者,保送至本院《瑜伽师地论》研究班就读。
2、根据佛教事业的需要本人自愿,可由佛学院与原推荐单位协商,经同意后调配安排工作;
3、毕业后的待遇由用人的佛教单位或寺庙负责解决。
男众部:隆慧法师:0917—5256919
女众部:演畅法师:183-9171-6426
地址:
邮编:722201
电话:0917-5256955
传真:男众部:0917—5256080
邮箱:男众部:x525608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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