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弈之中见输赢
(2015-11-27 11:00:31)博弈之中见输赢
赵三明
世上任何事都难做到绝对的公平,两人相争不可能公平,两国反目相向更不可能有和平。就连最有可能公平的体育比赛也经常存在着各种偏向,就更不要谈直接与钱相关的贸易竞争了。
如果把对我国轮胎产品的“双反”调查也好、非贸易技术壁垒也好,统统看成是一种竞争过程中的博弈,那么所谓的遭受不公平待遇也就显得从容和释然了。既然是博弈,就应当用博弈的思路与方法加以应对。否则,即使自己一个劲儿地喊冤枉也不会有人搭理,更不会因此而受益。
记得在电动汽车领域制定我国的电池标准时,正是我们相关部门的严格与坚持,才形成了国际标准向中国标准的靠齐,从而也为中国相关产业赢得了话语权。在当前正在研究和将要制定的中国汽车工况标准中也能发现,具有中国国情并明显区别于国外标准的中国汽车工况,也将成为我国汽车产业竞争的砝码,并将在未来我国汽车产业发展过程中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
对于博弈,对于标准,对于话语权,不光我们这么想,我们的竞争对手也不会罢手。
国际性轮胎企业在全球市场的布局,从其正常的战略角度看主要是为了贴近市场并跟随其所供应的主机厂。但从博弈学角度看,也不乏有利用中国市场推销其低质产品,却反而在中国人面前夸夸其谈地讲其产品多么出色的厂商。这并不是空口而谈,在AUTOBILD汽车画刊联合德国AUTOBILD杂志在德国进行的“2014中国轮胎全数据测试”中,就有来自经常向中国挥舞贸易制裁大棒的某大国轮胎厂商,在各项测试项目中均与其他竞品差距明显,有的指标甚至不如纯粹中国品牌的轮胎。
这样的厂商,也能在其产品返销其本国市场时受到中国相关部门提供的一切便利。而在受到“双反”冲击时,它又能利用在其原属国家拥有生产基地的便利,实际上躲过相关的贸易制裁。这种处心积虑的全球市场布局,体现出相关企业老道熟练的“国际企业”做派,是中国相关部门与企业应当格外小心和加以防范的。
从我国应对类似“双反”的历程来看,对之置之不理,虽然在所谓的民族气节上似乎非常坚定,但这种做法一开始即已经输掉了大半。因为从某种意义上讲,贸易制裁也可算作是一种特殊的“贸易”,只不过这种所谓的“贸易”未必是建立在公平基础上罢了。你不理人家,人家当然更不会理你,没有沟通与谈判的贸易当然不会产生好的结果。一要被制裁甚至是仅仅遭到相关调查即自暴自弃,显然不是我们在国际贸易竞争中所追求的。
正确的做法似乎应该是,在充分了解对方意图并充分准备相关资料的基础上积极应诉。在应诉的同时,国家相关部门或相关协会至少应当发出声音。更好的情况下,政府相关部门完全可以制定反制措施,以对对方产品的调查或制裁形成对等的博弈。例如,2009年奥巴马政府搞的“轮胎特保案”,当时我国商务部即启动了对美国汽车的“双反”调查,从而在那次危机中打了个平手,有力维护了我国相关产业的利益。
其实,在中国企业面对“双反”调查的应诉案例中,最后真正打败我们的有可能不是竞争国对手,而是我们自己。一位参与过“双反”相关应诉的行业领导就讲起过这样一件事:都到了应诉阶段,我们的企业还在互相拆台,一点不团结。在这一点上,中国人的劣根性往往会体现得淋漓尽致,在大敌面前满脑子想的仍然是我要把同门踩在脚下,这样才能独揽财路。实在不行,美国市场不行了去欧洲,欧洲市场不行了还有别处可去。典型的“国人”思维,可怕的损人不利己行为,最后的结果可能是哪儿也去不了了!
在每一件“双反”案例中,中国企业不是不可以输,而是每一次赢与输都要赢输得明白。我想,输赢本身就是一种历练,被“双反”、被“贴标签”更是一种磨难。未来,在更好掌握国际贸易规则后,在充分运用博弈理论后,我们的企业即使输也将带来后续的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