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乘飞机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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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而言,孕妇乘搭航机不会碰上什么问题。由于客舱内氧气供应量较低,如需于怀孕初期作多次飞行,应多加留意。此外,孕妇应尽量避免提取重型物品,执拾行李时也应多加考虑重量的分配。我们建议您于计划旅程前,先与您的妇科医生商讨。
怀有单胎的孕妇可于怀孕期满36周前乘搭我们的客机;怀有多胎之孕妇于满32周后则不能上机。办理搭机手续时或于过境口岸可能须出示医生条,以证明孕妇适合飞行。我们建议满28周孕妇于飞行前征询主诊医生或助产士的意见及随身携带医生条。医生条的内容须包括:
- 健康怀孕状况证明
- 预产期
- 孕妇的健康状况良好及适合飞行
- 主诊医生或助产士没有提出任何不适宜孕妇飞行的理由
- 请注意:为了孕妇的安全及健康着想,航空公司在适当情况有权拒绝不能出示医生条的孕妇登机
如胎儿生长情况较为特别,孕妇及其主诊妇科医生须填妥有关MEDA表格,并须于航班离开前最少48小时递交申请,取得我们医疗部的批准后方可启程。
出发前最好查看目的地是否有足够医疗设施,以应付怀孕期间可能发生的意外。您亦应因而尽量避免到访偏远的地方。
如您于怀孕期间须接受药物治疗,应于临行前再次查看是否带备足够药物。某些药物并不宜于怀孕期间使用,如指定疟疾疫苗和其他防预注射。如目的地需要您先接受上述防预准备,我们建议您于产后才考虑到访。您可向您的妇科医生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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