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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入行075课串讲练习&思考题

(2017-09-14 23: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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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入行075课串讲练习&思考题


橙色——上师讲记内容。

紫色——无著菩萨善说海注释内容

蓝色——引用益西彭措堪布课外内容

绿色——生西法师辅导内容

 

(word版本有颜色,上传就没了,请到此地址下载:http://pan.baidu.com/s/1c2fqvrM

 

前面讲了作害者的身不由己,今天讲的是遮破自由自主的作害者。——之前都是从佛教的观点来分析的,分析作害者身不由己,分析嗔恨心生起是缘起显现,分析我们是大乘修行者不应该对怨敌生嗔恨心等等。这里本节课讲解了很多外道的观点,一一破斥,这些观点虽然是古印度的一些,但是一直延续到今天演变了一些其他宗教,但是其根本教义略有相似。

寅二(遮破自主之作害者)分二:一、共破神我与主物;二、别破常我。

数论外道与胜论外道等认为我与一切外缘不由自主是不成立的,下文中要讲的主物与神我等能自主产生敌人的害心等一切果。下面对此加以破斥:

1.      胜论外道和数论外道是一切外道的代表,破除了他们的观点,其他外道的观点基本上无法立足。

2.      胜论外道的是常法,但又能造作善恶业,和感受苦乐,这两个特征是互相矛盾的,因此这个胜论外道的是虚妄分别遍计出来的倒世俗。破除胜论外道分为三个步骤:一、指出既然无心,则无法了知色法;二、如果是与心相配合而了知色法,则失坏了的常有性;三、如果的常有性没有失坏,那么心根本无法与进行配合,如果这样没有任何根据也依然能断定有的话,那任何事物都可以被看做是了。——益西彭措堪布(来源:http://www.fjdh.cn/fjask/2014/02/201222322115.html

3.      数论外道的神我具有五个特征,其中的享用者常有物是互相矛盾的,因为神我一享用对境,就必然要失坏它的常有性,因此这样的神我自相矛盾,根本不可能存在,是遍计出来的倒世俗。寂天菩萨就首先从神我能否享用声音等外境的角度着手进行分析。总的分三个步骤:一、从取声识若常,到则无知彼声。这是从声音等变异法是无常的角度进行分析。因为能取声音的耳识,是只有在声音出现时才随之出现的,而数论派认为声音是变异法,是无常的,因此耳识是不可能长久存在的。二、从取声自性者,到具有取声性。这是从识取的是变异法的自性的角度进行破析。为了避免因变异法的无常而导致识也无常的过失,数论派辩称各种无常的变异法在自性上是一致的,而自性是恒常的,所以识取的是恒常的自性,因此并没有变成无常。寂天菩萨指出数论派所说的自性是实有的,因此决定了它不可能变成色法、声音等的变异法,这样识在取色法等变异法的时候,就没有取它们的自性这回事,因此识依然只能像变异法一样是无常的。三、从如伎以余相,到尔时同依何。这是从实有的胜义谛中的识不可能如演员一样变化的角度,进行的批驳。前面已经论证了面对无常的变异法,识不可能常有存在,但是数论派对神我的执著深重,于是试图从识本身的角度为识的常有寻找理由。他们说识就像演员一样,虽然可以扮演不同的角色,但是演员还是同一个,因此虽然有时见到色法,有时听到声音,但是识的本体没变,依然恒常地存在着。寂天菩萨指出明明见到识呈现为多样性,却依然认为它们是一体的,这是没有任何根据的错误的结论,如果这样的推理都能成立,那么任何存在着的事物,都可以被说成是一体的了,因此所谓恒常的识,纯粹是虚构、遍计的法。这种将识遍计为神我的错误作意,在凡夫心中容易生起,只有对其中的荒谬性进行了透彻地分析,才能避免走入神我这样的误区。——益西彭措堪布(来源:http://www.fjdh.cn/fjask/2014/02/201220322114.html)从第三个角度来破神我的过程中,数论外道认为存在一个如同演员般的识,这个我觉得和自宗的如来藏是有点相似的,由如来藏中生万法,但是数论外道将其执着为一个常有不变的法,这就是错误所在,也就是说,其实演员本身也是在变化的。

4.      神我主要是胜论外道的观点,数论外道也有神我。在这个科判中,神我主要是指作者。胜论外道的观点认为:神我是一切万法的作者,相当于就是一个造物主,它创造了一切万法。它的第一个特点是:它是一切万法的创造者。第二:它是一个无情物。它不是一种有情的心识,而是一个无情物,虽然是作者,但是本身非有情,是无情的一种自性。第三个特点是常有不变,它不随着因缘的变化而变化,此外还有唯一等很多特点,主要就是这几个。——生西法师(来源:http://blog.sina.com.cn/s/blog_77e6c5570101dm80.html

5.   主物的观点是数论外道所承许的。数论外道的教义有二十五谛法,他们认为神我和主物是胜义谛、常有的,其余二十三谛是世俗法,无常的。主物是一切万法的作者,它是无情法,本身没有心识,但它是一切万法的作者,通过主物生起其余的二十三谛法。在数论外道当中,神我并不负责创造万法,只负责享受,比如神我想要享受万法,就把这个信息传递给主物,主物就开始变现出山河大地、物质、身体等等,然后神我就开始享受这些变现的法。数论外道的神我和胜论外道的神我不一样,数论外道当中的神我是有情,本身具有心识,不负责创造万法。胜论外道的神我是无情,负责创造万法,两个宗派对神我的描述不同。——生西法师(来源:http://blog.sina.com.cn/s/blog_77e6c5570101dm80.html)这里是指每一个众生都具足一个神我、主物等等。而胜论外道的神我是唯一的,ta负责创造了一切法。

6.      通过以下分析,我们便会了知嗔恨心仍是因缘所生,若认为专门有个造作者,这种说法也不合理。——学习本课的主要目的不是了解数论外道和胜论外道,也不是破斥他们的教义,主要还是要了解,嗔恨心并非由什么自主的产生,完全是因缘和合而生,不应对任何人起嗔心。

卯一、共破神我与主物:

纵许有主物,施设所谓我,

主我不故思,将生而生起,

不生故无果。

你们所承许的主物以及所谓的神我作为有法,所谓的“我故意为了加害等而生”于是便产生这一点是不会有的(立宗),因为不生之故(因),如同石女儿(比喻)。不生的理由是成立的,因为承许这些常有自在的缘故。如果已经产生,显现就成了无常并随因缘而转。周遍:如若尚未产生,就根本不会存在,这一点是一定的(必定成立立宗),如此一来,当时想产生作害等果也就决定不会存在。

1.         “纵许有主物,施设所谓我”:“纵许”就是中观宗说:你们数论外道和胜论外道,即便承认有一个主物,(这个主物是数论外道认为的万法的创造者。)然后“施设所谓我”,(这个就是胜论外道认为的万法的创造者——所谓的神我)。“施设”就是安立基础的意思,有的地方讲施设处,施设处就是假立的基,或者安立的基础,就说他安立了或假立了一个所谓的“我”的存在。数论外道就反驳说:按照我们的教义来看,这个分析不正确。其实有一些法是自主的,比如主物是自主的、常有的法;神我也是常有的法,也是自主的。既然它是一个自主的作者,就可以自主地生起嗔心,生起贪欲心等等烦恼。以这种宗义安立,当然就可以嗔恨对方了。因为每个有情都有所谓主物或者神我的存在(数论外道的观点说自主体属于神我,数论外道的观点就是主物)。但不管怎么说,每个有情相续中或者存在主物,或者存在神我,那么它们是可以自主的,既然可以自主生起,有个自主的作者,可以自主地生起嗔心,那么当然找得到一个可嗔的对境,既然找到可嗔的对境,那么就找到一个可以生嗔心的理由。

2.         颂词前两句相当于是观察、重复了一下对方的观点,下面三句就要破斥这种观点:“主我不故思,将生而生起”。“主我”就是主物和神我,汇集在一起的时候就叫做主我,不管是主物,还是神我,它们都不会故意去想:我为了伤害众生而生起。为什么他不能够生起呢?主要的根据是什么?我们经常说因为它是“不生故”。为什么不生故呢?不生故就是:第一、主物或者神我本身无法生;第二、主物和神我不会生起嗔心等烦恼,“故无果”——所以它不会有果。

第一,     主我本身是常有的,本身就不具足生的意义,他自己本身就没有生。如果主和我本身是常有的法,就是不起作用的法。如果是常有的法,一个常有的法有没有生起的一种因缘呢?常有的法就绝对没有生。如果有生,怎么可能常有。如果从无到有,它就不是恒常的,它怎么是恒常的呢?因为这个所谓的“恒常”法以前没有现在有,从有的这一刹那开始,就已经不恒常了,转变了。所以如果它是常有法,绝对不可能有从无到有的一种生起过程,如果没有从无到有的生起的过程,这个法的本身,就不可能存在,它自己不存在,就不会有果,“不生故无果”,这方面是从主我本身无生的角度来进行观察的。

第二,     主我不会生起其他的嗔恨心,害心等等。为什么呢?观察重点是把主我作为能生。前面观察的重点是分析主我本身存不存在生,那么第二种观察的方式,就是假设这个主我是存在的,即便这个主我是存在的,它也没有办法生起其他的法,为什么呢?这个地方讲“不生故”,它也没办法产生其他法,因为它是常有的,常有的法就不可能作为能生的因。如果要生起其他的法,他自己本身必须要有变化才能生起其他的法,这样一来,它就不可能是恒常的。

3.         作者在此进行破斥:你们所许的主物或常我,不可能造作这个世间,为什么呢?因为你们承认它为常有,若是常有则不生,若连自己的本体都没有产生,那制造万物是根本不现实的,如同石女儿的本体都不成立,他要创造整个世间有没有可能呢?绝对不可能。因此,主物和常我不可能产生世间万物。——这是第一种遮破方法

4.              还有一种破斥方法:你们承认主物、常我是常有,既是常有之法,则恒时无有变动,又怎么会产生器情世间之种种呢?——这是第二种遮破方法。

5.              道教以《道德经》为依,在四十二章中云:“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当然,此“道”并非所谓的道义、人道,而是相当于佛教的空性,如四十章中云:“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这种无中生有的空性,是恒常稳固的,依靠言语无法表诠、不可言说。如果承许道为常有,必须要远离上述过患——也就是上面的两种一个是本体无有不能生、一个是常有法不生无常法

6.         伊斯兰教则以《古兰经》为圭臬,他们相信有一位真主,他制造了天地万物以及人类在内的一切现象。

7.              基督教,一般认为上帝化为神,神次第创造了整个世间的天体地轮,《圣经》中讲道:第一天,神创造了白昼黑夜;第二天,造出空气等一切现象;第三天,造出大地、海洋、植物等;第四天,造出日月星辰;第五天,造出鱼类飞禽;第六天,造出野兽以及人类的男女相——上师引用各大宗教教义不是为了让我们学习,而是为了让我们同理去遮破他们的观点,现在可能还不深入,但是要有一个基本概念

8.              按照其他三大宗教的说法,都承认众生的苦乐、感受、器情万法,均依靠上帝或真主或道来制造,现在分析的时候,最关键的问题是:他们承不承认这些是常有?如果承认常有,则无法避免刚才的过失;如果不是常有,那它们究竟是怎么造万物的?——我记得我遇到过一个对基督教稍微研究过一点的人,讲到神的存在也是说不可言测,智慧不能描述,另一个无神论者就立刻说你这不是和佛教一样了吗?说到最后就是不能言表?佛教的不能言表上师这里说是胜义谛的境界,世俗谛中一切都可以用语言来解释,但是其他三大宗教的神或者造物主,连世俗谛都无法言表就不能解释了

9.         作为佛教徒,我们应了解一些外道观点和世间学问。如果你要弘法利生、面对很多世间人,不知道这些恐怕有一点困难。在了解的过程中,一定要坚定佛教的见解,通过教证理证及多年的闻思修行后深信不疑,绝不是贪执自宗、嗔恨他宗而信口开河。

卯二(别破常我)分二:一、破享用者;二、破能生果。

辰一、破享用者:

常我欲享果,于境则恒散,

彼执亦不息。

如果对方说:这个神我依靠主物能享用指定的对境。

倘若如此,则神我对于诸如敌人一个对境的执著应成永远不会消失,并将散乱于诸如敌人的唯一对境中,因为执著它的能取常有之故,原因是神我常有是你们自己承认的。“亦”字的意思是说也不会趋入对境,因为恒常的缘故。

1.         数论外道认为:神我依靠主物能享用指定的对境。按照他们的观点,除了神我、主物是常有以外,其余二十三种现象皆依主物而生,神我虽非作者,但能享用色声香味等一切外境。如果神我是常有,则它对外境的执著应成永远不会消失。

2.         享用者是数论外道的神我。数论外道的神我自己并不负责生起万法,但是可以享受万法。

3.         此外,神我所缘取的对境也不能够发生变化。因为神我是常有不变的,所以,在它缘取、锁定了一个法之后,双方的关系就定格了。永远是这样,再也不能变化。假如变化了会怎么样呢?假如第一刹那心识锁定了杯子,但是第二刹那锁定的东西变成闹钟了,外境一旦变了,心识就变成缘取、执著闹钟,这就不符合常有的定义了。不能说第二刹那缘取闹钟的心识就是第一刹那缘取杯子的心识,因为所缘境已经不同了,所缘不同,能缘的心识也跟随着发生了变化。从这方面讲,同样不符合于神我常有不变的体性。

4.         不变的法就没有办法起任何的作用,又怎么可以缘取外境?如果缘了外境,就是跟随外境,只能说明它的本体是无常的,是随因缘变化而变化。如果真实承许神我是恒常不变的,这个缘取外境的事情就无法实现了。

5.         在因明当中有很多地方详细分析:只要是恒常的法,即是没有丝毫作用的,既没有办法去起能生的作用,也没办法作为所生的法。以其不变化的缘故,所以没办法起任何的功用。

6.         我们如果想要进一步了解这个问题,也可以借助有为法和无为法来进行对应。比方说兔角,它是非因缘的法,是没有生、住、灭的常有法。其实它也是无为法。常有的法为什么恒常不变呢?因为不受因缘的左右,没有因缘法,所以说所有恒常的法都是无为法。有为、无为的“为”字,其实就是讲它的因缘有所作为。

辰二、破能生果:

彼我若是常,无作如虚空。

《大疏》中将这两句解释为遮破胜论派所承认的无心常我。(如果你们所谓的常我是恒常的,)那么这样的常我显然就成了起不到害心的作用,原因何在?因为常有之故,如同虚空。

1.         倘若常我要产生嗔恨心,由于它是常有的,要么嗔恨永远不会产生,要么产生后永远不会退。但是,对常我所造的人类而言,嗔恨心偶尔产生、偶尔不产生,这是显而易见的事实,所以他们的观点并不合理。

2.              神我是常有的,那就不会有任何的变化,就不可能从非作者而变化成作者。比如说,它在产生害心之前不是作者;之后,神我因为产生了害心,所以它变成作者了。这就有一个“从非作者变成作者”的变化,有变化就不能说明它是恒常的法。

3.              虚空也是常有的。当然,我们通过因明的学习可以了知,这种常有是假立的。即因其不是无常的缘故,所以假名说它是常有的法。其实这个常有的法是没有本体、没有体性的,没有真正的实物存在,只能假立。

纵遇他缘时,不动无变异。

1.         对方若狡辩:常我本体上虽没有任何变化,但有时候产生、有时候不产生,这是观待俱生缘具不具足。我方回答:既然常我的自性无有迁变,就算遇到多少俱生缘,本体也应跟前面一模一样,又怎么会有前所未有的改变呢?或者说,假如它的本体是常有,那么接触俱生缘以后,其本体跟原来是一体还是他体?如果是他体,则常有的“我”现在变成无常了;如果是一体,那没有接触俱生缘的本体,也应变成接触俱生缘的本体,或者接触俱生缘的本体,也应变成没有接触俱生缘的本体等等,有无量无边的过失。

2.         假如说因缘不具足的时候它不动,而因缘具足的时候它动了、变化了,那就说明它本身受因缘的影响而变化,它受因缘的支配,就不是恒常的法。

作时亦如前,则作有何用?

怨敌、不乐识等俱生缘具足时,常我的本体仍一如既往未曾改变,跟从前完全一样,那这种俱生缘对常我又有什么作用呢?没有起到任何作用。

谓作用即此,我作何相干?

1.         如果说常我的本体不可思议,作用对常我的关系就是这样,那也不合理。你们所谓的作用与常我,到底是什么关系呢?作用是一种无常法,而与之结上因缘的常我是一种常法,常和无常怎么会有关系呢?

2.         《量理宝藏论·相属品》中也讲过,所谓的关系(相属),不外乎同性相属、彼生相属两种。若是同性相属,常和无常不可能在一本体上同时存在,常有的时候绝不是无常,无常的时候绝不是常有;若是彼生相属,常有中不可能产生无常,无常中更不可能产生常有。因此,二者的关系不成立。

3.         “谓”,就是对方的辩解。“作用即此”,这里面隐了一句,完整的讲应该是“神我即彼,作用即此”。意思是说:“神我是彼,是恒常的法;而作用是因缘法、是无常的法。我就是要用这个无常的法去影响恒常的法。”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们反驳说:“我作何相干?”这个神我和这个作用到底有什么关联呢?就不会有任何关联了。因为神我是恒常的法,而外缘的作用是无常的法,“何相干?”二者之间有什么关系它可以起作用?它不可能有任何关系。

4.        在因明当中,对所有的关系加以分析之后得到的结论:只有两种关系是真实的关系,一种是一体的关系,一种是他体的关系。一体的关系就是同体相属。他体的关系呢?真正是他体的而有关系的就只能是彼生相属。

5.         若对方说:假设常我遇到其他无常的外缘,就会起作用。此种说法也是不合理的,既然自性无有迁变,依外缘又怎么会有前所未有的差别呢?根本不会有所不同。如果依靠他缘起作用时,常我也是一如既往未曾改变,那么外缘的作用对它又造作了什么前所未有的特征呢?根本没有造作。如果自性改变,显然就失毁了常有。如果说,常我是彼者,而起作用的作者是此者。如此一来,作用与常我这两者到底有什么能饶益与所饶益的关系呢?因为恒常的我不可能依外缘而起作用。

6.         有些人可能想:“我又没有外道的遍计我执和邪知邪见,为什么花时间学这些呢?”尽管你现在没有这些邪见,但无始以来可能当过外道,相续中许多不好的习气一直以随眠的方式潜伏着,将来一旦因缘成熟,依靠邪知识和恶劣环境的影响,原来的习气很有可能马上成熟,对佛陀的合理正见也产生邪念。

7.              以前上师如意宝非常重视破斥外道的观点,无垢光尊者和麦彭仁波切在自己的论典中,也对外道进行了详细破析。诚如麦彭仁波切所言,我们相续中很可能有这些遍计习气,所以每次破外道时理应反观自己。外道经历了几千年的历史演变,并不像我们想象得那么简单,所以大家在学习的过程中,应当学会举一反三,将这些知识结合起来运用。

8.         胜论外道所承许的无心的常我——神我,它是无情的、无心的,但是可以作为能生的因。数论外道的神我能享受外境;胜论外道的神我无情无心的,可以产生万法。这二者之间可以区分得很清楚。

9.         如果想要维护神我恒常的观点,就必须要放弃它起作用的观点;如果要维护神我起作用的观点,就必须要放弃它是恒常的观点。

10.      在这个“破能生果”的科判当中,关键就是要抓住“恒常”和“生”关系,即恒常和外缘的接触之间没办法有任何的关系。对方承许所谓的神我可以产生害心,而经过分析就会发现,不管它是自主产生害心,还是说它依靠其他因缘帮助而产生害心,事实上任何一种关系都没办法产生害心。

寅三、摄义:

是故一切法,依他非自主,

知已不应嗔,如幻如化事。

因此说,所有万法均是依靠他力而生,一切外缘也是以前前之力而产生,所以它们都是不由自主,而且前面的边际无穷无尽,自主的任何事都不可能有,我们认识到这一点以后,就不会再嗔恨无实中显现如幻化般的一切事物。

1.         堪布根霍在《入行论注疏》中说:“生嗔恨心需要具足众多因缘,如怨恨的敌人、非理作意、前世的业障,并不是依靠一个人或一种事物就能自主产生,而必须要依靠他力。” 学过中观的人都清楚,依靠金刚屑因等胜义量来观察时,世间中的万物并非自生、他生、共生、无因生,既然不是这四生,仁达瓦尊者(宗喀巴大师的上师)在《入中论讲义》中说:“世俗中不能承认四生,应当承认第五生——缘起生。而在胜义谛面前,这种生也无法成立。”

2.         我们对任何一个事物,包括火星等无情法以上,都不应该产生嗔恨心,去嗔怒无实中显现如幻化般的一切事物。了达此理之后,就像禅宗三祖所说的“一种平怀,泯然自尽”,苦乐喜忧等皆融入无执的状态中,灭尽相续中的烦恼。

3.         弥勒菩萨在《经庄严论》中也说,了达诸法如幻的人,即使在六道中流转投生,也像入于花园一样快乐,纵遇兴盛衰败,也不会被烦恼染污 [1]

 

思考题

485、胜论外道和数论外道认为,诸法有一个常有的造作者,嗔恨心均由它而产生。这种观点正确吗?请说明你的理由。

根据上师讲记:作者在此进行破斥:你们所许的主物或常我,不可能造作这个世间,为什么呢?因为你们承认它为常有,若是常有则不生,若连自己的本体都没有产生,那制造万物是根本不现实的,如同石女儿的本体都不成立,他要创造整个世间有没有可能呢?绝对不可能。因此,主物和常我不可能产生世间万物。——这是第一种遮破方法

还有一种破斥方法:你们承认主物、常我是常有,既是常有之法,则恒时无有变动,又怎么会产生器情世间之种种呢?——这是第二种遮破方法。

根据生西法师开示:“主我不故思,将生而生起”。“主我”就是主物和神我,汇集在一起的时候就叫做主我,不管是主物,还是神我,它们都不会故意去想:我为了伤害众生而生起。为什么他不能够生起呢?主要的根据是什么?我们经常说因为它是“不生故”。为什么不生故呢?不生故就是:第一、主物或者神我本身无法生;第二、主物和神我不会生起嗔心等烦恼,“故无果”——所以它不会有果。

第一,     主我本身是常有的,本身就不具足生的意义,他自己本身就没有生。如果主和我本身是常有的法,就是不起作用的法。如果是常有的法,一个常有的法有没有生起的一种因缘呢?常有的法就绝对没有生。如果有生,怎么可能常有。如果从无到有,它就不是恒常的,它怎么是恒常的呢?因为这个所谓的“恒常”法以前没有现在有,从有的这一刹那开始,就已经不恒常了,转变了。所以如果它是常有法,绝对不可能有从无到有的一种生起过程,如果没有从无到有的生起的过程,这个法的本身,就不可能存在,它自己不存在,就不会有果,“不生故无果”,这方面是从主我本身无生的角度来进行观察的。

第二,     主我不会生起其他的嗔恨心,害心等等。为什么呢?观察重点是把主我作为能生。前面观察的重点是分析主我本身存不存在生,那么第二种观察的方式,就是假设这个主我是存在的,即便这个主我是存在的,它也没有办法生起其他的法,为什么呢?这个地方讲“不生故”,它也没办法产生其他法,因为它是常有的,常有的法就不可能作为能生的因。如果要生起其他的法,他自己本身必须要有变化才能生起其他的法,这样一来,它就不可能是恒常的。

486、道教、伊斯兰教、基督教,在究竟观点上有什么共同之处?对此理应如何破析?

根据上师讲记:道教以《道德经》为依,在四十二章中云:“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当然,此“道”并非所谓的道义、人道,而是相当于佛教的空性,如四十章中云:“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这种无中生有的空性,是恒常稳固的,依靠言语无法表诠、不可言说。伊斯兰教则以《古兰经》为圭臬,他们相信有一位真主,他制造了天地万物以及人类在内的一切现象。基督教,一般认为上帝化为神,神次第创造了整个世间的天体地轮,《圣经》中讲道:第一天,神创造了白昼黑夜;第二天,造出空气等一切现象;第三天,造出大地、海洋、植物等;第四天,造出日月星辰;第五天,造出鱼类飞禽;第六天,造出野兽以及人类的男女相。按照这三大宗教的说法,都承认众生的苦乐、感受、器情万法,均依靠上帝或真主或道来制造,现在分析的时候,最关键的问题是:他们承不承认这些是常有?如果承认常有,则无法避免刚才的过失——也就是上面的两种一个是本体无有不能生、一个是常有法不生无常法。;如果不是常有,那它们究竟是怎么造万物的?——上师引用各大宗教教义不是为了让我们学习,而是为了让我们同理去遮破他们的观点,现在可能还不深入,但是要有一个基本概念。

487、胜论派和数论派是古印度的外道,现在几乎不存在,为什么我们要了解他们的观点,并大费周章地加以破斥?

根据上师讲记:尽管现在没有这些邪见,但无始以来可能当过外道,相续中许多不好的习气一直以随眠的方式潜伏着,将来一旦因缘成熟,依靠邪知识和恶劣环境的影响,原来的习气很有可能马上成熟,对佛陀的合理正见也产生邪念。以前上师如意宝非常重视破斥外道的观点,无垢光尊者和麦彭仁波切在自己的论典中,也对外道进行了详细破析。诚如麦彭仁波切所言,我们相续中很可能有这些遍计习气,所以每次破外道时理应反观自己。外道经历了几千年的历史演变,并不像我们想象得那么简单,所以大家在学习的过程中,应当学会举一反三,将这些知识结合起来运用。

488、      通达了诸法缘起生,对我们会有什么帮助?

当我们通达了诸法缘起生,一切都是如梦如幻的显现如同梦境一样,那么我们对任何一个事物,包括火星等无情法以上,都不应该产生嗔恨心,去嗔怒无实中显现如幻化般的一切事物。了达此理之后,就像禅宗三祖所说的“一种平怀,泯然自尽”,苦乐喜忧等皆融入无执的状态中,灭尽相续中的烦恼。弥勒菩萨在《经庄严论》中也说,了达诸法如幻的人,即使在六道中流转投生,也像入于花园一样快乐,纵遇兴盛衰败,也不会被烦恼染污。


[1] 颂云:“观法如知幻,观生如入苑,若成若不成,惑苦皆无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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