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与人之间,在认知、观点、做法上存在差异,发生意见分歧,很正常。但不幸的是,往往出现这样的现象:分歧双方各执己见,互不相让,争论不休,甚至意气用事,言辞不逊,出口伤人,以致面红耳赤,互损情感,结下仇怨。这既不利于和谐相处,更有害于团结共事。
对待意见分歧的态度和方式,除非不共戴天之敌,最好还是那句老话:“求同存异”。求同,大同当然更好,小同也未尝不可。存异,并非放弃原则,各自保留意见无妨。为的是能够和谐相处,保持团结共事。所谓“和而不同”,才是正理。
求同存异,不仅表现出为人的宽宏大度,也彰显做事的高明智慧。
(“感悟心语”系列,范中汇写于2022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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