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法办事”不是个新词,却老有故事、事故、事件、甚至悲剧围绕它上演,让人嘘稀叹惋,但又无可如何。
“法”和“情”什么关系?我的理解,法里有情,法不是情,法严于情;情比法宽,情不是法,情须合法!拿合情当合法,错!
朋友发微信小视频给我看:正有一位妇人诉说“冤情”,她女婿所为确实有错,她却以为那样做符合情理,公安询问、处理都不对。
还有,旁边聚集的人们不时附和,声称“要抓都抓走”,且都义愤填膺。认错为对,本就可笑,再意气用事,岂不更加可笑?
当下很多乱象源自浮躁,不知法,不学法,不懂法,不用法,遇事讲“按理”,殊不知有多少“合理”“合情”,实在就是违法!
随声附和或起哄的人们,如果稍微懂点法,就不会说出"要抓都抓走"的话,你得知道,抓该抓,与不抓不该抓,都是依法!
对公共设施的管理及使用,建议尽可能采用自动化,冷冰冰的机器不会讲理,也就能免却很多“按说”和“应该”。当然,必要的人性还得讲。
对牵涉面广、影响力大的事情,先期宣传与试点务必做深做细,对有可能发生群体阻挠或反抗的事情,得从法律角度讲清利害,苦口婆心!
执法部门必须依法办事,执法人员生活在这个社会组织中,更得时时事事依法,依法行止,依法语言,带头做依法的模范,否则会很麻烦。
别太随意对待身边的人和事儿,说话做事,先得用法律的尺子量一量,卡一卡,合法,再少数也可做;违法,再多人也不行!
2016-08-04 01:20:01 于镂月裁云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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