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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哪儿说哪儿---网络生意有原则
(2012-12-28 00:15:54)

2011年12月27日,上网浏览,非常喜欢“法担斋主”李杰兄弟的拍品。那是一件小品,朱新建平尺山水。这小品,如果我没记错,应该出自“竹溪山房”。我几乎天天转超市,“竹溪山房”更是每天必看,尤其他的朱新建,我更是喜欢。这么精彩绝伦的物件,咋就没拿下,咋就归了“法担”?
前不久,我也拍了三件朱新建,都是花鸟。正“沉默”时候,“子曰”来电,要“协商”拍品价格!看“协商不动”,只好“一口价拿下了”!既然说到拍卖“协商”,就说几句“题外话”。按说,拍卖一旦进入程序,再“协商价格”,那实在就是“违规操作”。但网络拍卖,因为可以“短信”协商,且其他任何人都“难知就里”,所以很难避免“场外交易”!尽管“很难避免”,但绝对是“陋习”!怎么避免?那是老齐的事,该拿个意见了!
关于“网络经营”,最近还有几点想法,条分缕析几条请各位指正,也与各位“共勉”。第一,千万别“小觑”了国人的“模仿”水平!别说书画印这等“小技”,就连“无人机”技术,那么顶尖级的“大制作”,一旦落入国人之手,美国那么“牛x”,一样“胆战心惊”!
第二,千万别“高看”了自己眼力!我一直信奉“活人效应”,譬如有朋友劝我涉足“古旧字画”和“古玩”,我“斩钉截铁”回绝了。为什么?其一,“古旧字画”和“古玩”的作者,都到“那边”喝茶了,想探讨,一时难办了!其二,那需要极其高深的学问。徐邦达你知道吗?那么高级的鉴定大家,一样可以花国家钱买回赝品。他都没把握,我更没把握!其三,我自信,自信到“牛皮”,当然尚没到“牛x”程度,依然有“走麦城”记录。对自己眼力,还是“存疑”吧,这样稳妥!
第三,最牢靠的办法,还是“来自作者本人”!“来自作者本人”的说法,司空见惯。你到各类“拍卖”场所去看,“来自作者本人”的说法,不敢说“全部”,至少也有80%以上!但就这80%以上“来自作者本人”的拍品,其中绝对“真品”的比例,谁敢说在50%以上?所以,我更信奉“在作者手中直接拿”,除非咱绝对熟悉的作者作品,直到今天!
第四,网络交易的根本,是诚信。这要求,卖者“一定卖真”,没把握的东西,坚决不上网;买者“绝对买真”,看不仔细,没有把握,再便宜,也不出手!买卖双方的“坚持”,就有可能“净化”网络交易环境,让买卖双方都能安心操作!“开心经营,快乐赚钱”,还有比这更“健康”的生活吗?
2011-12-27 21:04 于镂月裁云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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