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湖日记(70):冰箱内,你必须扔掉的N件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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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箱内,你必须扔掉的N件食品
据报道,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统计,中国人患恶性肿瘤的比例,是印度的三倍。
如果你去超市,你会看到琳琅满目的经过加工的食品。这些食品来自不同厂家,不同地区;他们有各种各样的原料,掺入了各种各样的调味、调色物质。这些东西,你能放心地任意食用吗?
硝酸盐或亚硝酸盐,被世界卫生组织列入致癌物质清单。浙江大学一实验室,曾对烧熟而暂未食用的蔬菜中的亚酸硝盐的含量变化,进行了科学实验。实验表明,烧熟而暂不食用的蔬菜,10多小时后,其亚酸硝盐含量会大幅增加。
对于一般家庭而言,既没有条件也没有必要,对不令人放心的食品的安全性进行检查与测试,因而比较稳妥的办法,是将那些东西扔进垃圾箱。事实上,我们的经济条件,能够支撑这一行为。
例如,冰箱中的以下东西,你应当扔掉:
1.过了夜的熟蔬菜。
2.过了48小时的熟荤菜。
3.在水中浸泡超过6小时而未烹制、烫煮的木耳。
4.味精。
5.果酱。
6.方便面。
7.包装水平一般,过了48小时的面包。
8.包装水平较高,过了72小时的面包。
9.散了黄的鸡蛋、鹌鹑蛋。
10.蛋白不清白明晰,蛋黄形状不新鲜清晰的咸鸭蛋。
11.开封后,没有一次性食用完的简装榨菜。
12.开封后,超过三天的瓶装下饭咸菜。
13.过期的药品。
14.其他不令人放心的物品。
我们的基本原则,应是:
1.尽可能不吃经他人加工过的食品。
2.尽可能吃最新鲜的食品。
3.烹饪过程上,尽可能不加或少加调味品、调色品,如蚝油、酱油、鸡精、糖。
4.不为不放心的东西坚持节俭传统。
5.购买大米、食用油时,一定要买大品牌的、令人放心的品种,且一定要买价格较贵的。
上述原则与做法,看起来有些浪费,实际上最经济最节约,——因为他们给了你更高的健康概率,更低的发病概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