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菲特有一个观点是,最好的投资是永不卖出。
这句话一定是建立在某种假设上,但很多人误用。
首先,这是基于投资者主要想获取企业自身的价值创造的那一部分。
其次是,价格没有明显的背离价值,也不想利用波动,并且也不认为自己有足够的能力。
当我们想要的不仅仅只是企业价值的那一部分时候,还有估值修复的那一部分时,那么,实现既定目标的时候,我们应该选择卖出。
比如,施洛斯的风格是更多的基于安全边际的修复,核心是修复,其次是自身不高的价值创造。他要的是前者和两者的和。
尤其是,当实现两者的和的时候,就是卖出的时候。
优秀企业的价值创造速度远远高于普通企业,只要估值不离谱,那么,长期持有应该是最省力的策略,但并不代表是最有利的策略,只是绝大多数投资者没有更好的策略而已罢了,反而不如长期持有更加妥当。
我们应该明白,长期持有并不代表长期持有某一个个股不变。
我们拿贵州茅台和五粮液对比,去年以及前一年,两者的盈利比值大致为8比1。那么基于综合判断,明智的认可是两者的股价比值可以维持在9比1左右。当贵州茅台和五粮液的股价比值明显的背离的时候,策略性的选择卖出贵州茅台换五粮液是可行的,如果采取分步换,则更加可行。
就说今年的一月份,贵州茅台的股价是五粮液的12倍。显然,如果执着于不卖出,并非是理性的投资行为。
综合判断是,五粮液的辉煌需要依赖贵州茅台的价格管制,但贵州茅台给五粮液开辟了很好很宽的路径,所以未来可预见的几年,五粮液的日子不见得比贵州茅台差。
反过来,如果贵州茅台零售价只要500元,那么,五粮液的日子就不好过了,而现在是茅台酒卖2000元。1000元的五粮液酒,很滋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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