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检验】出口锂电池申报及查验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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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TDG的危险货物一览表中,涉及锂电池商品的UN编号有6个,均归为第9类危险货物,具体如下:

申报要点
一、出口锂电池包装使用鉴定申报要点
(一)业务流程
(二)所需材料
1.《出入境货物包装检验申请单》
2.《出入境货物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
3.《厂检合格单》
4.《出口危险货物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或《货物运输条件鉴定报告书》
二、出口锂电池产品报关申报要点
在“货物属性”选填19正常和33非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信息”:非危险货物,不打勾。填写正确的UN编号、危险类别、包装类别、包装UN标记。
出口危险货物在随附单证上传《使用鉴定结果单》。
出口锂电池产品不需要电子底账号。
通用要求
最小100mm×100mm,菱形外缘内线的最小宽度为2mm。边缘内侧的线为平行线,线的外缘与菱形边缘之间的距离为5mm。在未明确规定尺寸的情况下,所有要素均应与图示比例大致相当。如包装的大小需要,尺寸可以相应缩小,但符号和标签其他要素应清晰可见。
标签要素:
符号(上半部分为七条黑色垂直条纹;下半部分为一组电池,其中一个损坏起火):黑色;底色:白色;数字“9”:下边划线,写在底角,黑色。
对于符合TDG特殊规定188条款的锂电池产品,按上图所示施加标签,同时标明以字母“UN”开头的联合国编号;如包装中装有不同联合国编号的锂电池或电池组,应用一个或多个标签标明所有适用的联合国编号。
尺寸要求:
标记为长方形或正方形。边缘影线宽度不小于5mm,在第21修订版的联合国TDG法规中,对最小尺寸做了修订,从原来的120mm×110mm改为100mm×100mm,如包装的大小需要,尺寸可以相应缩小,但不得小于100mm×70mm。
标签要素:
•符号为黑色(一组电池,其中一个损坏起火),边缘影线为红色。
•*此处为联合国编号;**此处为电话号码。
•针对空运方式,2023年1月1日起,取消标签上显示电话号码的要求。

仅限采用货机空运方式单独运输内装锂电池或电池组的包装件。
尺寸要求:
120mm×110mm
位置要求:
与第9类危险货物标识置于同一面,禁止跨面,折角。
关于产品安全性
1.除非满足豁免条件,出口锂电池必须通过UN38.3试验,并提供试验概要。
2.每个电池和电池组都要有安全排气装置,如果发生普通事故,它要有防止受力破损的设计。
3.每个电池和电池组都要装有防止外部短路的有效装置。
4.每个包含多个并联电池或电池系列的电池组,都要装有防止反向电流造成危险所需的有效装置(例如二极管、保险丝等)。
一、出口锂电池组未按危险货物申报
2021年12月,某口岸海关在对一批出口锂电池组实施查验时发现,该批锂电池组按照非危货物申报和运输,现场抽样送检,经鉴定属于危险货物,当事人作为出口危险货物的生产企业,未向产地海关申请危险货物包装容器的使用鉴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二、出口锂离子电池组未标记Wh为单位的容量
2021年3月,某海关对一批申报出口的锂离子电池组(申报品名为储能系统230P)进行危险货物包装使用鉴定时发现,该锂离子电池组产品上无Wh容量标记,不符合《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中第3.3章第348条的规定,责令企业对该批货物进行技术整改。
三、出口电池包开关保护不到位
2021年1月,某海关在对一批出口电池包进行危险货物包装使用鉴定时发现,此电池包在运输过程中很容易触发电源开关使电源处于开机运行状态,货物在运输中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不符合《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中包装规范P903“其包装方式必须能防止在运输过程中意外启动”的相关要求。
四、空运出口锂电池芯荷电状态不合规
2021年6月,某海关在对一批空运出口产品进行危险货物包装使用鉴定时发现,该批货物为锂离子电池芯,额定容量为37 Wh,根据《空运危险货物安全运输技术规则》规定,该批货物空运包装说明应为965,IA,仅限于货机运输。经现场核实该货物荷电状态,显示荷电状态大于50%,不符合《空运危险货物安全运输技术规则》规定产品交付运输时荷电状态不超过额定容量30%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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