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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鸦嘴

(2016-08-22 01:19:14)
标签:

乌鸦嘴

观点

杂谈

观念

车祸

分类: 生活杂文

“你会失败的”。结果别人真的失败了。小的时候对小伙伴说“你回去要被你爸打的”,结果别人回去真的被打了。像这样的谶语,不少人就要说“你这乌鸦嘴”。

当一个人驾车经常在公路上超速行驶。一个人站出来说“要出车祸的”,马上就有人要上前去按住此人的嘴“别说这样不吉利的话”。如果这人真的出了车祸,应该就不是一件叫人惊讶的事情了,因为这样的事情是可以预见的,好比重症监护室肯定时常会有人死。要是一个总是遵规守纪的人出了车祸,真的呀?不会吧?就要叫人惊讶和惋惜了。但这时有人也就要说了“当初某人说这某某人要出车祸的呀,他这是在诅咒啊”,开始怪罪了。如果是这违法驾驶的人出了车祸造成了自己的伤亡还没什么,因为自己犯的错,自己承担了后果。要是对别人造成了伤亡确实就是件可恶的事情了。承担刑事责任怎样?是应该的,但无辜的人却也承担了后果。要论赔钱,是小伤还好,要是造成了残疾,这人的一生就毁了。要是造成了死亡,钱就更没有意义了。

附加:(平日里早对车祸的一些现象有很多的看法,说到这里,不如稍微深入和展开。如果是这违法者造成了别人伤亡,有多让人咬牙切齿就不论了,因为是公认的。说的是另一种情况。纵然这违法者因为车祸而自己受伤,或者残疾,或者死亡,也不能洗脱可憎的罪名。拿最严重的后果来说。同样被卷入车祸的另一方,遵法、遵规、遵纪,不曾有任何错误,因为别人的违法致别人自己死亡,没有违法者却要承担心理负担,拿出属于自己而不该拿出来的时间来处理这件事,也就是浪费自己的时间,而且如若造成了死亡还要赔偿所谓的人道主义安葬费。不有违法者实属无辜。这违法者明知自己违法,致他人的性命于不顾可曾想过人道主义?当然这所谓的“违法”肯定不单单指“超速”,还有闯红灯、违规变道、单行道上逆向行驶、酒驾、无证驾驶等等。自己尝了自己的恶果,要不有古训,怎么会说“自作孽不可活”!恐怕用在这里最恰当。虽然别人犯了错,但人都死了,再如此说实在不合时宜。换一个角度就能想通。假如这守法者撞死人,给这守法者引来这许多麻烦的守法者是我们自己。恐怕很多人要很愤然地说“他妈的,活该”。再如,是这违法者撞死或撞伤或撞残了的人是我们的亲人、朋友,甚至是自己。我们是不能被事情的惨烈结果、或者因为这违法死者是我们的亲人就应该感情化和自私到不分是非的。当然了,车祸的例子和类型很多,这不过是一个。)

事实不难发现,“乌鸦嘴”是因为所说的事情有发生几率,甚至发生的几率很高才乌鸦嘴的。比如,一个人站在几十米高的顶楼的单砖墙上走动,且没有任何安全保护措施。“天啦,要摔下来的”,这话肯定不少人说。如果一个人没有病,也没有外来伤害,站在一块儿空坝上,肯定不会有人站出来说“这人马上要倒地而死”,因为这是不会出现的几率。

当有人乌鸦嘴的时候,我们更多的时候不应该是责备,而是要把这乌鸦嘴所乌鸦的内容当作一种善意的提醒和规劝。

 

 

                            201677日凌晨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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