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度事件”我是知道的,但是都是别人闲谈中断续听到。今天看了关于平度的新闻,心里却不都是愤慨,还有一种看似非常冷血的“理当所然”在里面。
主要的事情就是:平度土地被征,但村民们所得不满意,其中也不知情,便在征地处自扎帐篷,24小时守着土地,不让开发商动工,但在巨大的利益和损失矛盾上,村主任和开发商联合纵火,致一死三伤。
很多农村人可能都会知道,村主任是由村里百姓自己选的。平度也不例外,但却是贿选。行贿的是谁呢?村主任等。受贿的呢?村民等!但无奈“受贿”成了最后的“受害”……一人一千,据说还能到两千一票,这在农村,也算不是笔极小的钱,但在后来,钱也收了,却发现吃了诈,便不干。
村民骂村主任,说贿选,等选上了就把自己的村当金山银山挖,但这参与贿选的不是村民自己吗?!凡是都有个代价,不过这一死三伤的代价可能太大了一点,但绝不排除这受害者指不定贿选时也同样拿了一千到两千块钱一人,也但愿有脱离这干系的全属受害者。
征地上村民竖起了“3.21惨案纪念碑”。
平度征地有极多的不合理性,但是怎么得到批准的呢?当然,地方政府也在这锅里舀饭吃。但真不知道,哪来这么多地方政府?还每次都是地方政府……我想都明白。
一个省或市如出现极大的安全事故,省、市书记是要被问责,处分甚至革职等的,因为他没有管好。但这省、市书记没有管好,但又是谁没有管好他们这些省、市书记的?……
一个惨剧酿成有当地政府,有开发商,而且可鄙的是还有受害者自己——村民。惨剧中居然没有脱去责任需要全属维护的,但可谓“惨案”!
2014-04-03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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