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之情(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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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买书藏书。上世纪70年代参加工作了,自己有收入了,能挺直腰杆进书店了,不用再理会书店服务员的白眼了,最大的喜好便是逛书店。那时的工资收入,除了吃饭穿衣,不吸烟不喝酒,剩余的钱,几乎都买了书。到结婚时已经装满了几个纸箱子。父母问希望要什么家具,我说其他可有可无,但一定要帮我做个书橱。
一直到现在,无论在机关上班,还是到外地出差,稍有闲暇,便去书店走走。但凡碰上好书,不管贵贱一定是要买的,2004年4月到台湾考察,在台中市的一个商场,见到了台湾出版的山东作家张炜的新作《你在高原?西部》,繁体字,竖排本,不看价格立即掏钱买了一本。回来后打电话告诉作家本人,张炜也特高兴,又亲笔签名送我一本大陆出版的。
这里想发点牢骚的是,现在的书实在品种太多,让人眼花缭乱不说,而且良莠不齐,价格昂贵,让人既伤脑筋又倒胃口。曾经上当买过几回盗版书,颠三倒四,错字连篇,不忍卒读,气得我把它撕个粉碎,扔进了垃圾堆。
我喜欢送书给别人。这些年来,我经常买书送人,当然是那些爱读书的要好的朋友。不喜读书的人是绝不送的。我参加工作早,有固定收入时,很多爱读书的高中同学,还在贫困中挣扎,我就买书资助他们,以书为桥与许多同学结下了手足之情,至今念念不忘,联系不断。2007年元旦前夕,一位在厦门工作的同学来访,畅叙昔日情谊,还拿出我在1979年他读大学时我寄给他的英汉小词典,说他一直在身边珍藏着,我听了自己都觉得感动。前几年在新华书店买到一本美国人写的书《变革中国》,读来觉得很不错,便一次买了20本送给同事。好的精神食粮与大家共享,确是一件乐事。
不得不说,这些年岗位变了,条件好了,收入高了,反而接受别人送的书多了,自己送给别人少了。事务繁忙,岁月倥偬,有时本来想好给哪位朋友送几本书的,却一拖几个月也没有送出,每每念及此事,深有愧疚之感。
我也编过书。开放的年代,人人都敢编书,就连我这个哪个学科都不精的人,前些年赶时髦居然也编过几本书。凭心而论,不是胡编乱造,不是人云亦云,不会误人子弟,不会把人引入歧途,但水平绝对不高,也绝对没有赚人家的钱。鲁迅的名言:浪费别人的时间,无异于图财害命。我时有疑惑:编那些用处不甚大的书,算不算浪费别人的时间呢?自己今后打死也不干这样的傻事了。
我还评过书。绝大部分是为别人的书写的评论文章,或写的序言。而且绝大部分是受朋友或同事的邀约,不写推脱不过。文章谈不上深刻,更说不上华美,可朋友总说,你的文章为拙作增光,添彩不少。我笑笑,心里说,自己扒几碗干饭自己知道,别说添彩,但愿没给你拉色就好。
古人“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千钟粟,书中自有颜如玉”的话是俗了,但“开卷有益”这句话,却是对的。
马克思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哲学家培根说: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巧慧,读伦理之学使人庄重,读哲学使人思索。精神上的缺陷,没有哪一种是不能由读书来补救的。
以我自己的经验,让你乐让你爱让你聪明让你顽强让你百折不挠让你积极向上的最重要的东西,就是书。书不仅可以给你知识和力量,还能给你品格和人生的方向。
我爱书,真爱!
如有来生,我愿做一个图书管理员,像一只鸟,在书的天空里翱翔;像一条鱼,在书的大海中畅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