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布是古代的一種文書形式,一般可用作宣戰與報捷。《文心雕龍·檄移》曰:“張儀《檄楚》,書以尺二,明白之文,或稱露布。露布者,蓋露板不封,播諸視聽也。”查《史記·張儀列傳》,有“張儀既相秦,為文檄告楚相曰:‘始吾從若飲,我不盜而璧,若笞我。若善守汝國,我顧且盜而城!’”在這裏,張儀的尺二之書,乃是戰書,它是一種沒有封緘的明信,明白地向對方挑戰。然而,露布也可用作報捷書,即今之捷報也,它也是沒有封緘的明信,其目的在於“播諸視聽也”。但無論是用作宣戰,抑或是用作報捷,皆是軍事用途。《後漢書•鮑昱傳》:“詔昱詣尚書,使封胡降檄。”注曰:“檄,軍書也;若今之露布也。”
《容齋四筆》卷十也有《露布》一篇,洪邁花了不少文字闡述,也只是闡明了露布作為報捷文書的兩種形式,其一是露板不封的捷報文書,其二是大書於縑素以張揚世人的捷報。而他對於露布的源起,變遷與不同用途鮮有談及,真不算是什麽好文章。首先,他給露布的定義爲“用兵獲勝則上其功狀於朝”,這只說了露布報捷這方面的功用,對於露布宣戰的功能就抹殺了,可見他連《文心雕龍·檄移》也沒有讀明白。不過,他還是說了句老實話,那就是露布“雖自魏晉以來有之,然竟不知所出”。關於五代時後唐莊宗擒獲劉守光,命書記王緘草露布一事,查《舊五代史·王緘傳》,有“十年,從征幽州,既獲仁恭父子,莊宗命緘為露布,觀其旨趣”之記載。至於“緘不知故事,書之於布,遣人曵之,為議者所笑”,則出自《資治通鑒·後梁紀》。儘管王緘所為不合露布的舊例(故事),但作為不加封緘以公諸大眾的效應自是有增無減,因而後世頗有如此作為者。
關於北魏拓拔宏南征,長史韓顯宗與北齊力戰,斬殺其偏將,拓拔宏問韓顯宗為何不作露布一事。查《魏書·韓顯宗傳》,“高祖詔曰:‘卿破賊斬帥,殊益軍勢。朕方攻堅城,何為不作露布也?’顯宗曰:‘臣頃聞鎮南將軍王肅獲賊二三,驢馬數匹,皆為露布,臣在東觀,私每哂之。近雖仰憑威靈,得摧醜虜,兵寡力弱,擒斬不多。脫復高曳長縑,虛張功捷,尤而效之,其罪彌甚。臣所以斂毫卷帛,解上而已。’高祖笑曰:‘如卿此勛,誠合茅社,須赭陽平定,檢審相酬。’”甚不理解洪邁何以要找《魏書》這段話來說事,似乎與主題關係並不十分密切,無非是說用縑素大書高懸示眾的做法由來久矣。
附原文:露布
用兵獲勝則上其功狀於朝,謂之露布。今博學宏詞科以為一題。雖自魏晉以來有之,然竟不知所出。唯劉勰《文心雕龍》云:“露布者,盖露板不封,布諸觀聽也。”唐莊宗為晉王時,擒滅劉守光,命掌書記王緘草露布。緘不知故事,書之於布,遣人曵之,為議者所笑,然亦有所從來。魏高祖南伐,長史韓顯宗與齊戍將力戰,斬其禆將。高祖曰:“卿何為不作露布?”對曰:“頃聞將軍王肅獲賊二三人,驢馬數匹,皆為露布。私每哂之,近雖得摧醜虜,擒斬不多,脫復高曵長縑,虛張功捷,尤而效之,其罪彌甚。臣所以斂毫卷帛,解上而已。”以是而言,則用絹高懸久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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