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語·周語上》(厲王監謗)節錄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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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語·周語上》載有周厲王弭謗的故事,其間厲王採用衛巫監謗,從而殺戮謗王者,這樣國人便不再謗王。當厲王將此結果告知邵公時,也不敢道明其下劣手段,然邵公並非不知其手段,只是覺得此手段莫過是壅川致潰罷了。然後,邵公就此講述了古代朝政中的一系列監察制度,包括了“使公卿至於列士獻詩,瞽獻曲,史獻書,師箴,瞍賦,朦誦,百工諫,庶人傳語,近臣盡規,親戚補察,瞽史教誨,耆艾修之”等等。至於這一套察補制度,後世產生了許多變異,然朝中監察御史之職位尚在,尚未全廢焉。然而,厲王就是不採納他們的意見,依舊我行我素,採用衛巫監謗而殺之,最終落得流放於彘(今山西霍縣東北)的下場。
關於流放厲王這一歷史事件,後人稱之為“國人暴動”,其大致內容如下。公元前841年,因不滿周厲王的暴政,鎬京的“國人”集結起來,手持棍棒、農具,圍攻王宮,要殺周厲王。周厲王下令調兵遣將。臣下回答說:“我們周朝寓兵於國人,國人就是兵,兵就是國人。國人都暴動了,還能調集誰呢?”周厲王帶領親信逃離鎬京,沿渭水河岸,一直逃到彘(今山西省霍州市),並於公元前828年(周共和十四年)病死於該地。國人攻進王宮,沒有找到周厲王,便轉而尋找太子姬靜。召穆公將姬靜藏了起來,國人圍住召穆公家,要召穆公交出太子,召穆公“乃以其子代王太子”,《竹書紀年》記載:“(國人)執召穆公之子殺之”。
對於國人暴動的性質,史家作了不同的認定,或認為是平民起義,或認為是工商業者起義,眾說紛紜,尚無定論。“平民”一詞源於古希臘語,時稱自由民中的非特權階層者為平民。在中國先秦史籍中,不見“平民”一詞,而“國人”一詞習見。《周禮·泉府》“國人郊人其有司”,賈公彥疏:“國人者,謂住在國城之內,即六鄉之民也。”可見,“國人”乃謂國都裏面的人們,而非廣大的民眾,故其性質也能算成國都里面的民眾反抗暴政的運動。
一國之君若不納諫,剛愎自用,自然會給舉國造成嚴重的損失,其自身也將難保。如何能使國君納諫,以避免國家重大損失,乃至產生暴亂而嚴重阻礙生產力發展,這委實是體製建設的一個重大課題。若果說監察臣工或國民,防止其為惡為亂,那是很容易的事;如果要監察君王,防止頂層紕漏,那將是很難的事情。厲王時期有“衛巫”設置,爾後之羽林衛,再後之東廠,均是弭謗之具,孰能監管頂層人物?正因為沒有這個監管機構,因而歷史之發展只能是改朝換代的不斷更替,誰也無可奈何。
附原文
厲王虐,國人謗王。召公告曰:「民不堪命矣!」王怒,得衛巫,使監謗者。以告,則殺之。國人莫敢言,道路以目。
王喜,告召公曰:「吾能弭謗矣,乃不敢言。」召公曰:「是鄣之也。防民之口,甚於防川;川雍而潰,傷人必多。民亦如之。是故為川者,決之使導;為民者,宣之使言。故天子聽政,使公卿至於列士獻詩,瞽獻曲,史獻書,師箴,瞍賦,朦誦,百工諫,庶人傳語,近臣盡規,親戚補察,瞽、史教誨,耆艾修之,而後王斟酌焉。是以事行而不悖。民之有口也,猶土之有山川也,財用於是乎出;猶其有原隰衍沃也,衣食於是乎生。口之宣言也,善敗於是乎興。行善而備敗,所以阜財用衣食者也。夫民慮之於心,而宣之於口,成而行之,胡可壅也?若壅其口,其與能幾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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