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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子·馬蹄》節鈔記

(2023-12-24 10:3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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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

文化

《馬蹄》開篇即闡述馬的真性:食草飲水,奔騰歡悅,活得悠然自得,饒有野性風骨。可是,伯樂一來治馬,這一真性從此便被剔除的乾乾淨淨了。那麼,所謂的伯樂又是怎樣對待這些馬兒的呢?莊子用一連串驚心動魄的動詞,為我們刻畫了一幅幅真實到近乎殘酷的畫面:“燒之,剔之,刻之,雒之,連之以羈馽,編之以皁棧,馬之死者十二三矣;饑之,渴之,馳之,驟之,整之,齊之,前有橛飾之患,而後有鞭筴之威,而馬之死者已過半矣。”原本靈性十足的馬兒經過這番整治,過半被折磨得死去,剩下不到一半的馬兒,即便苟活,再也不是真正的馬了。而這一切,僅僅源自伯樂的一句“我善治馬”! 以自我為中心的人類,何曾考慮過馬兒的喜怒哀樂,更何曾考慮過其餘生物與我們共存一隅所被迫承受的境遇有多麼不堪?在曠野上狂奔的馬比起在車前溫順乖巧的馬來,原本是更自由、更快樂。即使沒有豐盛的水草,即使可能遭受虎狼的追逐,但沒有一匹馬的天性裏會心甘情願地寫著“馴服”,它們都是野地裏隨意往來的靈魂,絕不會墮落到丟棄性命之實而去換取仁義之名的虛偽之境。由此拓展而觀之,伯樂的馴馬,陶人的製陶,木匠的製作木器,他們都是一鼻孔出氣,奉行着萬物因我善治而為我所用的原則,對於所治者的危害由此可見一斑。
物雖有真性而無言可辯,萬般委屈也只得在靜默中順受;而人更有真性,有頭腦,有意志,卻因為被人所治而像馬、埴、木一樣墮入命運的深淵。諸如“比干剖心,子胥鴟夷”,又如“玉人獻寶,楚王誅之;李斯竭忠,胡亥極刑;是以箕子陽狂,接輿避世,恐遭此患”(鄒陽《獄中上梁王書》)。尤其是後世居然出現了如朱紫陽一類的“叫獸”,他披著教育家的外衣,在三綱五常的基礎上進一步推出“三從四德”,不知要戕害多少良家婦女!道學之惡,延及明清兩代,多少仁人志士喪於其間,多少良家婦女慘死彀中。無怪乎老子感慨道:“大道廢,有仁義;智慧出,有大偽;六親不和,有慈孝;國家昏亂,有忠臣。”而莊子則提出:“絕聖棄知,大盜乃止;擿玉毀珠,小盜不起;焚符破璽,而民樸鄙;掊斗折衡,而民不爭;殫殘天下之聖法,而民始可與論議;擢亂六律,鑠絕竽瑟,塞瞽曠之耳,而天下始人含其聰矣;滅文章,散五采,膠離朱之目,而天下始人含其明矣。毀絕鉤繩而棄規矩,攦工倕之指,而天下始人有其巧矣。”(《胠箧》)直至清代,龔定盦先生作《病梅館記》,貌似愍園藝師之戕殘梅性,實乃傷道學之殘害人心。
由此可見,真正的教育家並非要採用強制手段去戕害人性,而是要順著人性之本來,充分發揮其長,此乃真教育家。否則即如朱紫陽一類的“叫獸”,除了殘害人心,汩沒性靈之外,於人類之發展並無一毫建樹。
附原文
馬,蹄可以踐霜雪,毛可以禦風寒,齕草飲水,翹足而陸,此馬之真性也。雖有義臺、路寢,無所用之。及至伯樂,曰:「我善治馬。」燒之,剔之,刻之,雒之,連之以羈馽,編之以皁棧,馬之死者十二三矣;饑之,渴之,馳之,驟之,整之,齊之,前有橛飾之患,而後有鞭筴之威,而馬之死者已過半矣。陶者曰:「我善治埴,圓者中規,方者中矩。」匠人曰:「我善治木,曲者中鉤,直者應繩。」夫埴木之性,豈欲中規矩鉤繩哉!然且世世稱之曰:「伯樂善治馬,而陶匠善治埴木。」此亦治天下者之過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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齕(hé河):啃,咬。 翹:揚起。 陸:跳躍。義臺:即儀臺,天子、諸侯行禮之臺。 路寢:即正寢,正室。剔(t梯)之:剪剔馬毛。 刻之:鑿削馬蹄。雒(luò洛)之:用紅鐵烙火印,作為標識。 羈:馬絡頭。 馽(zhí執):牽絆馬足的繩子。皁(zào造):馬槽,飼馬飲食的地方。 棧:以木排成的地板,馬居其上,可以避濕,俗名「馬床」。橛(jué絕):馬口中所銜的橫木。 飾:馬絡頭上的裝飾物。鞭、筴:都是打馬的工具。筴,通「策」。埴(zhí直):黏土,可燒製陶器。鉤:木工劃曲線的工具。《莊子·馬蹄》節鈔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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