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摩經·菩薩行品》註文節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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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生大師的這段文字出自《維摩詰經·菩薩行品》“不觀識如不觀識性”下注,充分闡釋了生公的色空觀。所謂“不見佛”者,並非無佛,乃是自己之功行不到,故無緣得見也。在道生大師看來,人與佛,不過是五陰(色,受,想,行,識)合成而已,至於人佛之別,自然在於覺與不覺也。由是可推知色即是佛,色外無佛也。所謂“色外有佛”,也無非是佛在色中、色在佛中、色屬佛也。至於構成色法的元素,自然不外乎地水火風四大,然而此四大亦是隨緣剎那生滅、毫無休止的。因而我們所見之色,亦不是常色,而是剎那閃現之變量,因而色性本身即空。為此,生公認為:“若色即是佛,不應待四(地水火風)也;若色外有佛,不應待色也;若色中有佛,佛無常矣;若佛中有色,佛有分矣;若色屬佛,色不可變矣。”
接著,生公曰:“色者,色之事也;如者,色不異也;性者,無本為色也。”這便將色法的本質闡述清晰了,所謂色乃就事相而言,所謂如者就其不異而言,所謂色之本性就其性空而言。總之必須具備三義(謂次第觀想五蘊、十二處、十八界之真義),然後成就色法之義。因此就如性而言,五事(一相、二名、三分別、四真如、五正智)也不能有所不同,才能使“至識皆同之焉”。由是可知,“既無所見,乃為見實也;以實見為佛,見實所以見佛也”。
生公的這段論述,主要從色法入題,緣色無自性而闡釋諸法性空之義。因而就色法上看,所謂不見佛者,乃是自性未融通,以故無緣見佛,非無佛可見也。另外,無論人或佛,就色法上講,均無自性,唯有了義的佛法,乃是亙古不變之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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