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已开通西安市门诊慢性病直接结算服务!你是否可以享受?如何报销?……一文全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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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陕西省血液病研究所动态 |
好消息!好消息!
西安市医保慢病政策落地啦!
陕西省血液病防治研究所附属医院已开通西安市门诊慢性病(含居民和职工)直接结算服务,西安市居民凭本人身份证和慢病本直接结算,西安市职工凭本人身份证和医保卡直接认定、直接结算。
你是否可以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
如何进行门诊慢性病报销?
为你一一解答,快来一起涨知识吧!
01
2021年我市医保慢病政策资格认定和报销有什么变化?
答:
2021年元月1日后在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出院的,可以在住院医院直接申请门诊慢性病资格认定,认定通过后次月起可以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享受慢病待遇人员在一级(含社区医院)、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和150家定点零售药店就医购药费用,符合规定范围的可以直接结算。
可以申请二个以上病种,慢性病补助按认定病种年度费用限额确定,认定多个门诊慢性病病种的,补助标准按照最高的病种限额确定。
02
2021年以后门诊慢性病费用如何报销?
答:按照市医保2020年117号文件,从2021年1月1日开始,参保人员持医保卡或者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到门诊慢病定点医疗机构或持外配处方到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与44种慢性病病种相关的,符合医保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可直接结算。统筹基金支付部分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药机构结算;个人自付部分由参保人员直接与定点医药机构进行结算,个人自付部分可使用个人账户支付。
03
门诊慢性病报销是如何计算的?
答:
首先我们解释一下报销范围。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的费用才能按规定进行报销。(医保报销范围的费用=当次发生费用总金额-医保范围外项目-先行自付项目)
医保范围外项目指:全自费项目(如自费药)或超出医保支付限额。
先行自付项目指:医保药品分甲、乙类。甲类全部纳入报销范围,乙类药品需先自付一部分(职工自付4%,居民自付5%),再纳入报销范围。
其次解释一下报销计算方法。
一是个人先累计起付线,可自行选择支付方式(如医保卡支付)。
二是超过起付线后,按规定进行报销,个人只支付个人负担部分,可自行选择支付方式(如医保卡支付)。
三是超过上限后不再报销。每月不超过全年总限额月均三倍,全年不超过本人认定病种的最高年度限额。
04
为什么我去了药店,药店要求扣我700元之后再买药?
答:门诊慢性病共44个病种,除大骨节病、氟骨症中重度及慢型克山病三个地方病不设起付线外,其他病种报销均按规定设起付线,一个报销年度只收一个起付线。参保职工起付线标准为700元,参保居民起付线标准是350元。在就医购药过程中个人支付金额累计到起付线后的费用,符合医保支付范围的,按照报销比例进行报销。起付线是个人支付部分,可以选择使用个人账户支付。
05
去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必须需要定点医院处方,医院不给我开处方怎么办(医生表示医院没有该药,医院系统无法开具处方)?一次购药可买三个月量,医院只给我开两周的量怎么办?
答:
我市全部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购药处方均可用于定点药店购药,患者正常就医,医生应根据患者病情提出治疗意见并开具检查治疗单据及用药处方。医生不开处方分两种情况:一是患者要求开具某些药品,医生专业判断不予采纳属正常医疗行为;二是医院没药无法开具电子处方,应由医院进行协调开具手写处方。
医生一次处方只开两个周的量,分两种情况:一是医生根据患者病情开具两周处方用量,要求定期复查再予以开药,属正常医疗行为;二是医生只开两周量的处方,但病历或诊断证明提示患者需长期服用该药进行治疗,药店可依据医嘱为患者提供三个月用量的药品。
06
2021年1月初,已经买了药开了发票怎么办?
答:
如果是非慢性病定点药店或者非定点医疗机构均不可报销。
慢性病报销实行年度限额管理。截止年底时在定点医院或药店直接结算后未达到当年个人年度报销限额,可将定点医药机构的购药发票、明细小票、处方等资料(具体资料见市医保发[2020]117号文件附件4)交给单位,次年1月至3月交参保所属经办中心进行报销。刷医保卡个人账户的不在报销范围内。
07
我是参保职工,一部分是在西安市买的药,一部分在外地买的,会多扣700元起付线吗?外地票怎么报?
答:不会多扣700元,慢病报销一个年度只收一个起付线。在外地就医人员应进行异地就医备案。外地药店购药请保留发票、购药明细小票、处方等资料,年底交给单位,由单位于次年1月至3月统一交参保所属经办中心进行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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