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食谱评价与调整

四川省营养学会
第一.二届理亊
第一讲
6、食谱评价与调整
参照食物成分表初步核算该食谱提供的能量和各种营养素的含量,与DRIs进行比较,相差在10%上下,可认为合乎要求,否则要增减或更换食品的种类或数量。制定食谱时,不必严格要求每份营养餐食谱的能量和各类营养素均与DRIs保持一致。一般情况下,每天的能量、蛋白质、脂肪和碳水化物的量的出入不应该很大,其他营养素以一周为单位进行计算,评价即可。
(1)根据食谱的制订原则,食谱的评价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食谱中所含五大类食物是否齐全,是否做到了食物种类多样化;各类食物的量是否充足;全天能量和营养素摄入是否适宜;三餐能量摄入分配是否合理,早餐是否保证了能量和蛋白质的供应;优质蛋白质占总蛋白质的比例是否恰当;三种产能营养素(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的供能比例是否适宜。
(2)评价食谱的过程:首先按类别将食物归类排序,并列出每种食物的数量;从食物成分表中查出每100克食物所含营养素的量,算出每种食物所含营养素的量:
食物中某种营养素含量=食物量(g)×可食部分比例×100食物中营养素含量
100
将所用食物中的各种营养素分别累计相加,计算出一日食谱中三种能量营养素及其他营养素的量;将计算结果与DRIs中同年龄同性别人群比较,进行评价;根据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的能量折算系数,分别计算出这三种营养素提供的能量及占总能量的比例;计算出动物性及豆类蛋白质占总蛋白的比例;计算三餐提供能量的比例;营养餐的制作;食谱的总结、归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