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总第393期: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城乡融合发展的关键纽带——访安徽农业大学党委书记、安徽城
(2025-12-11 14:55:03)
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城乡融合发展的关键纽带
——访安徽农业大学党委书记、安徽城乡融合发展研究院院长、教授张庆亮
本刊记者
张涵
从20世纪50年代的农业集体化运动到小岗村“大包干”的改革破冰,从乡镇企业的“黄金十年”到新时代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深化,中国农村集体经济始终与国家发展战略同频共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发展新型集体经济,走共同富裕道路”,为城乡融合背景下的农村改革指明了方向。在城乡二元结构逐步被破解、要素双向流动加速的今天,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如何激活乡村内生动力?如何成为城乡融合的“黏合剂”?带着这些问题,本刊记者专访了长期深耕农村经济与城乡发展研究的安徽农业大学党委书记,安徽城乡融合发展研究院院长、教授张庆亮。
一、历史纵深:农村集体经济的迭代逻辑与制度演进
记者: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历经七十余年变迁,能否从历史维度解析其阶段性特征?这对理解“新型”集体经济的内涵有何启示?
张庆亮: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是一部与国家战略深度绑定的制度变迁史,可划分为四个关键阶段,每个阶段的核心矛盾与改革重点都为“新型”集体经济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第一阶段是改革开放前(1949—1978年)的“制度奠基期”。这一时期为服务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形成了城乡二元分割体制:户籍制度限制人口流动,统购统销通过“剪刀差”提取农业剩余支持工业,土地改革推动的互助组—初级社—高级社模式,最终被“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体制取代。这种“高度集中统一”的模式虽为工业化积累了资本,但也因产权模糊、激励不足抑制了农民生产积极性,导致农业生产效率长期处于较低水平,难以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物质需求。
第二阶段是改革开放后(1978—2000年)的“调整转型期”。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重构了生产关系,安徽小岗村“大包干”经验在全国推广,虽解放了生产力,但也弱化了集体经济的物质基础,部分集体组织因缺乏资产支撑和经营项目陷入“空壳化”。与此同时,乡镇企业兴起成为重要突破——20世纪80年代其产值占全国工业总产值的50%,解决了半数农民的就业问题,如江苏苏南地区的乡镇企业通过生产纺织、机械配件等产品,带动周边村庄实现初步增收;但20世纪90年代私有化改制导致集体经济组织大量解体,不少企业因股权分配不均、经营决策权旁落,与集体成员利益脱钩,为后续发展留下了产权与治理的深刻教训。
第三阶段是21世纪初(2000—2012年)的“多元重构期”。随着“以工促农、以城带乡”战略的推进,2006年全面取消农业税标志着城乡关系从“取”向“予”转变,农民的负担大幅减轻,集体组织也开始重新探索发展路径。集体资产清产核资、股份量化试点在浙江、江苏等经济发达地区率先启动,部分村庄探索出村企联建、资源经营等模式,如浙江萧山某村通过集体土地入股企业发展仓储物流,每年为集体增收50余万元;但区域分化加剧的问题也随之凸显——多数中西部村庄因缺乏区位优势和资本支持,集体经济“名存实亡”,仅资源禀赋较好的城中村、城郊村保持活力。
第四阶段是党的十八大以来(2012年至今)的“新型转型期”。城乡全面融合发展推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深化:2014年全国启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2016年《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改革方向,股权量化到人,集体产权实现了从“共同共有”到“按份共有”的转变,集体经济组织被赋予市场主体地位,可依法参与市场经营活动。这一阶段的“新型”核心,在于从计划经济下的“封闭统一经营”转向市场经济下的“多元开放共治”,从“单一经济功能”转向“经济—社会—生态复合功能”,比如不少村庄通过发展生态农业、乡村旅游,既实现集体增收,又承担起生态保护和文化传承的责任。
记者:乡镇企业的兴衰是集体经济转型的重要缩影,其经验对当前新型集体经济发展有何镜鉴?
张庆亮:乡镇企业的起落揭示了三个关键命题。一是产权明晰是治理有效的前提,其初期“集体所有、实际控制人说了算”的模糊产权,导致集体资产收益分配不透明,部分经营者侵占集体利益;后期私有化改制又将集体资产过度分散,切断了集体与成员的利益联结,这都证明产权虚置或过度分散均不可持续。二是市场化机制是活力源泉,20世纪80年代,“计划外补充”的灵活优势与20世纪90年代后因体制僵化丧失竞争力的对比,说明集体经济必须嵌入市场体系,遵循市场规律开展经营。三是利益联结是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乡镇企业后期与农民利益脱钩,而当前新型集体经济通过股权分红、就业带动等机制,正重构“集体与农户”的利益共同体,让农民真正成为集体经济发展的参与者和受益者。
二、转型突破:新型集体经济的特征创新与实践成效 记者:与传统集体经济相比,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在产权、经营、功能上呈现哪些突破性特征?
张庆亮:新型集体经济的转型是系统性变革,体现在三个维度的深刻重构。
在产权结构上,实现了从“模糊虚置”到“明晰量化”的跨越。传统集体经济中“人人所有、人人无份”的产权困境,通过清产核资、股权量化到人、产权登记制度得以破解——农民成为“持股股东”,集体资产从“共同共有”转为“按份共有”。例如,浙江部分村庄将土地经营权、厂房等折股量化,村民按股分红,既保障了集体所有权,又明确了个人收益权。同时,权属结构从“少数人主导”转向“多层级规范治理”,通过法人治理结构、民主决策与财务公开,构建了“村集体—联村—镇级”的联营体系,提升了治理透明度。
在经营模式上,完成了从“单一封闭”到“多元开放”的转型。传统模式以“集体统一经营农业”为主,而新型集体经济呈现“三化”特征:经营形式多样化,股份合作制与混合所有制并行,集体经济组织实现公司化运营,如广东“强村公司”承接市政服务、发展物业经济;产业融合纵深化,农业与加工业、文旅、科技等产业嫁接,如陕西袁家村通过“集体经济+文创”模式打造乡村旅游IP;发展路径协同化,多村联合组建区域联社,如安徽芜湖湾沚区66个村联动发展荷莲产业,形成“资源共享、收益共分”的产业链。
在功能定位上,拓展了从“经济创收”到“多元复合”的边界。除传统经济功能外,新型集体经济正承担三大新角色:社会服务提供者,参与教育、养老等公共服务,如江苏部分村庄用集体收益补贴新农合;生态价值转化者,发展生态农业、参与碳汇交易,如江西部分村庄通过集体林地托管,实现生态保护与收益提升;文化传承载体,推动非遗产业化、乡村文创发展,如云南民族村寨以集体名义运营传统手工艺工坊,增强了文化认同。
记者:这些转型在实践中取得了哪些成效?能否结合案例具体说明?
张庆亮:从全国实践看,新型集体经济的成效集中体现在资源激活、产业升级与治理优化三个层面。
在资源盘活方面,产权改革让“沉睡资源”转化为“发展资本”。安徽芜湖湾沚区的实践颇具代表性:全区66个村集体经营性收入达1.91亿元,村均收益125万元,50万元以上收益村实现全覆盖,累计分红424万元,其中现金分红350万元。其核心做法是将闲置厂房、集体土地等通过市场化运作租赁或入股,吸引企业入驻,既实现了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又为农民创造了租金与分红收益,仅2023年就带动当地农户户均额外增收8000余元。
在产业升级方面,推动城乡产业协同与价值链延伸。小岗村的变化尤为典型:2017—2024年,其集体经济收入从820万元增长至1480万元,合作社年终分红从每人350元增至700元。这一增长源于产业转型——从传统种植业转向农产品加工、乡村旅游等多元业态,通过集体组织搭建“产地直供城市”平台,实现农产品溢价增值。如该村开发的“小岗牌”有机大米,通过直供渠道售价较普通大米提升50%,形成“城乡互动、互利共赢”的产业生态。
在治理优化方面,强化了基层组织凝聚力与公共服务能力。湾沚区通过“党组织领办合作社”模式,成立19个合作社,吸纳2.7万群众入社,形成“集体决策、群众参与、利益共享”的治理格局。集体收益不仅用于分红,还投入道路硬化、环境整治等公益事业,2023年全区通过集体资金改造农村道路200余公里,整治黑臭水体30余处,实现了“发展成果由集体共享”,显著提升了基层治理的公信力与效率。
三、现实挑战:发展梗阻与破解路径 记者:尽管成效显著,新型集体经济发展仍面临不少困境,您认为主要瓶颈是什么?
张庆亮:当前发展的核心矛盾在于“传统制度惯性”与“市场化改革要求”的冲突,具体表现为四大梗阻。
一是产权关系仍存在模糊地带。尽管股权量化取得进展,但集体资产的“公共产权”属性未根本改变:成员资格认定标准不一(如外嫁女、返乡人员是否持股)、股权流转受限(多数地区禁止向非集体成员转让),导致产权封闭性与市场开放性要求存在矛盾,制约了资本进入与资源优化配置。
二是要素流动存在制度壁垒。城乡融合需要人才、土地、资本双向流动,但现实中障碍重重:土地流转市场不完善,农户承包地流转溢价能力弱,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范围有限;城市人才下乡面临社保衔接、子女教育等障碍,农村本土人才又因技能不足难以适应市场化需求;资本下乡渠道狭窄,集体经济组织缺乏有效的抵押品(如集体土地经营权抵押尚处于试点阶段),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突出。
三是治理能力与市场化要求不匹配。集体经济组织作为“特别法人”,需兼顾“集体属性”与“市场效率”,但多数村庄存在“三重矛盾”的困扰:民主决策效率低(重大事项需全体成员表决,难以快速响应市场)、专业人才匮乏(懂经营、善管理的职业经理人稀缺)、监督机制弱化(财务公开不及时、成员参与度低),导致治理成本高、运营效率低。
四是区域差距与政策适配性不足。东部发达地区依托区位与资本优势,集体经济已转向“经营服务型”,而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仍依赖土地资源,发展模式单一。但当前政策存在“一刀切”倾向:财政扶持侧重项目补贴,缺乏针对不同区域的差异化方案;顶层设计与基层创新衔接不畅,如地方探索的“集体资产证券化”因缺乏上位法支持难以推广。
记者:针对这些困境,您认为应从哪些方面突破?
张庆亮:破解困境需要系统施策,核心是构建“产权明晰、要素畅通、治理高效、政策协同”的制度体系。
在产权改革上,需进一步明确主体地位与流转规则。一方面,通过立法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人资格,赋予其完整的资产处置权、收益权;另一方面,完善股权流转机制,在坚持“集体成员内优先”的原则下,探索向社会资本开放有限度的股权认购,如浙江试点的“集体股权质押融资”,既保障集体控制权,又激活产权流动性。
在要素流动上,要打破城乡壁垒,构建双向通道。人才方面,推广“农村集体经济经理人”新职业(2025年7月人社部新增职业),借鉴腾讯SSV“乡村CEO”培养模式(已培训6.6万人),通过薪资补贴、职业发展通道设计吸引人才下乡;资本方面,落实央行与农业农村部金融支持政策,探索“集体资产抵押+政府担保”融资模式,引导社会资本通过PPP模式参与集体经济项目;土地方面,深化“三权分置”改革,健全流转价格形成机制,扩大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范围,让农民分享土地增值收益。
在优化模式治理上,需平衡“民主决策”与“市场效率”。可借鉴现代企业治理经验,建立“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的治理结构,重大事项由代表大会表决,日常运营由职业经理人负责;强化数字赋能,通过“村务公开平台”实现集体资产、收益、决策全程可追溯,提升监督效率。
在政策支持上,要强化系统性与差异化。中央财政需延续对集体经济的扶持(2023—2027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持续支持),同时建立“区域分类指导”机制:对东部地区重点支持产业融合与品牌建设,对中西部地区侧重基础设施与能力培训;打通“顶层设计—基层创新”通道,建立改革试点容错机制,鼓励地方探索符合实际的发展模式。
四、未来展望:集体经济赋能城乡融合的四大方向 记者: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在推动城乡融合中扮演何种角色?未来发展路径如何?
张庆亮:新型集体经济是城乡融合的“关键纽带”,其作用体现在四大融合路径中,未来需围绕这些路径深化改革。
一是以产权制度创新推动“要素融合”。通过集体资源资产化、资本化,打破城乡要素流动的制度壁垒:建立城乡统一的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推动土地经营权、集体股权等跨区域流动;完善收益分配机制,确保农民作为集体成员的财产性收入,如通过“保底收益+按股分红”模式,让农户分享城乡要素重组的增值收益,从制度上缩小城乡财产差距。
二是以产业生态构建推动“产业融合”。依托集体经济组织搭建城乡产业协同平台:在生产端,发展“农业+加工+服务”全产业链,如河南部分村庄通过集体组织整合分散农户,与城市企业共建农产品精深加工基地;在消费端,打造“乡村文旅+城市休闲”融合业态,如四川“集体农庄”承接城市研学、康养需求,形成“资源在农村、增值在城乡”的价值链条;在创新端,推动“政产学研用”协同,如高校与集体经济组织共建农业科技小院,加速技术下沉与成果转化。
三是以治理体系重构推动“社会融合”。发挥集体经济组织在基层治理中的枢纽作用:一方面,推动“三治融合”(自治、法治、德治),通过集体议事平台化解矛盾、凝聚共识;另一方面,对接城市治理资源,如县域内统筹城乡教育、医疗资源,用集体收益补贴农村公共服务,逐步缩小城乡公共服务差距;探索“城乡社区结对”模式,通过人才交流、经验共享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四是以空间优化推动“区域融合”。依托集体经济组织统筹乡村空间布局:在县域层面,推动“县城—中心镇—中心村”功能衔接,如集体组织参与县域产业园区建设,承接城市产业转移;在村庄层面,盘活闲置宅基地与集体建设用地,建设返乡创业园、城乡养老社区,实现空间资源高效利用;在生态层面,通过集体统一经营推动生态保护与修复,发展碳汇经济,让乡村生态价值转化为城乡共享的绿色福利。
记者:从长远看,新型集体经济发展将呈现哪些趋势?对共同富裕有何意义?
张庆亮:未来新型集体经济将呈现三大趋势,其发展成效直接关系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
趋势一:产业形态从“资源依赖”向“创新驱动”升级。随着农业科技进步与数字经济的渗透,集体经济将更多依托品牌、技术、数据等无形资产发展,如“集体+电商”模式推动农产品上行,“数字合作社”实现生产经营全流程智能化,显著提升附加值与抗风险能力。
趋势二:组织形式从“村级单一”向“区域联合”演进。为突破资源约束,多村联合组建的“集体经济联社”“镇级集体公司”将增多。如江苏苏南地区的“跨村联合社”,整合土地、资本发展高端农业,形成规模效应与区域品牌。
趋势三:功能定位从“经济主体”向“综合平台”拓展。除经济功能外,集体经济组织将更多承担城乡融合的协调者角色,如对接城市资本与乡村资源、组织农民参与城乡合作项目、协调城乡利益分配等,成为“城乡共生”的纽带。
对共同富裕而言,新型集体经济的意义在于构建“共享发展”的机制:通过股权分红让农民分享集体增值收益,通过就业带动提升工资性收入,通过公共服务投入缩小城乡差距。从实践看,集体经济强的村庄,如浙江横店、江苏华西,均实现了“集体富裕带动个人富裕”,这正是共同富裕的生动体现。未来,随着新型集体经济的壮大,其在缩小城乡差距、促进社会公平中的作用将更加凸显。
DOI:10.13561/j.cnki.zggqgl.2025.10.003 编辑:张涵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