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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2月总第361期:江苏发挥小剧场基层治理文化功能的对策建议/栾开印

(2023-03-28 16:08:20)
分类: 热点聚焦
江苏发挥小剧场基层治理文化功能的对策建议

栾开印
摘要:在基层治理中,小剧场通过发挥文化功能,成为弘扬社会主义价值观、提升群众生活品质、稳定社会秩序、构建新型服务格局的重要途径。近年来,江苏以公益型小剧场为建设重点,多点开花,小剧场建设水平取得明显进展。但想要在基层治理中发挥更大的作用,还应在完善小剧场的科学布局和体系建设,将小剧场纳入基层治理体系,加强小剧场内容建设,推动文化产业、文化事业创新融合,推动治理主体多元化发展等方面继续努力。
关键词:基层治理;小剧场;文化服务
中图分类号:D630     文献标识码:A          DOI:10.13561/j.cnki.zggqgl.2023.02.009
小剧场是指面向社会公众,为戏剧、曲艺、歌舞等舞台艺术演出所用,演出形式灵活多样,规模在50至500座的小型室内空间。随着人民群众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对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也随之提高,小剧场作为基层各类文化活动开展的重要平台之一,在繁荣演艺市场、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培育文旅消费新业态等方面具有诸多优势。在基层治理中,小剧场也同样能够通过发挥文化功能,成为弘扬社会主义价值观、提升民众生活品质、稳定社会秩序、构建新型服务格局的重要途径和手段。

一、小剧场介入基层治理的主要优势

2021年4月2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指出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统筹推进乡镇(街道)和城乡社区治理,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工程[1]。在基层治理中,充分重视文化的作用,发挥文化的功能,建设基层文化治理体系是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标志。社会治理是对传统社会管理的更新和升华,文化治理是对传统文化管理的更新和升华[2]。小剧场作为文化艺术生产、展示、传播的综合空间,凭借自身规模小、形态灵活、分布广泛的特性,是广大乡村和社区群众参与文化活动、发挥文化治理能动性的绝佳场所,发挥小剧场的文化功能也因此成为基层治理的重要方式和途径。
(一)小剧场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弘扬基地
小剧场作为多方位艺术形式的展示空间,能够依托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形式和文艺活动,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七中全会精神等党的方针政策,在基层群众间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而提升基层群众的文化认同感、归属感[3]。
(二)小剧场是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播空间
充分运用传统文化资源来获得国家合法性,是文化治理的主要任务之一[4]。弘扬传统文化,对其进行创造性转化,构建新的文化形象,并使之深入人们的日常生活,是我国进行文化治理的重要手段。小剧场可以将传统文化充分转化为演出剧目,以人们喜闻乐见的艺术形式传播,达到最佳的传播效果和接受效果。
(三)小剧场是公共文化服务的创新空间
文化治理视角是理解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向度[4],将小剧场纳入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仅能够增加公共文化服务的供给内容,还能通过文化艺术的内容和特性提升公共文化服务的供给质量和供给效率,从而搭建基层治理能力的文化平台,提升基层群众文化幸福感、获得感。
(四)小剧场是基层群众的百姓大舞台
广泛分布的各类型小剧场能够针对不同的人群发挥不同文化效用,实现自身的功能定位,吸引群众参与到小剧场的文艺活动之中。发挥群众的主观能动性,以日常琐事以及生活话题为元素展开创作,并登上舞台展示自我,从而凝聚集体环境,促进基层乡村和社区文明体系的搭建,提升群众文艺素质和文化自信心。

二、江苏小剧场的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现状
截至2021年,江苏现有小剧场1194个,总座位数约25万个,其中公益性小剧场1032个,营利性小剧场159个,公益性和营利性混合型小剧场3个。全省小剧场有营业性演出场所许可证的共38家。根据小剧场的分布主要分为三类:第一类是设在各级文化馆(站)、社区、学校的小剧场(文化礼堂、报告厅),免费向群众开放,开展各类群众文化活动,发挥着重要的公共文化服务功能。这种公益型的小剧场在全省占比最大。第二类是由文化企业、演艺公司经营的专业型小剧场,以盈利作为模式进行商业化管理运作,制作和演出的剧目深度和市场绑定,具备专业化和市场化的双重特性。第三类是设在各大景区的旅游演艺类小剧场,主要在景区内开展演艺秀等演艺活动,是各大景区重要的旅游配套剧场[5]。
(二)存在的问题
从目前的发展情况来看,经过多年的投入,江苏全省小剧场建设已经拥有良好的基础,各设区市积极贯彻落实江苏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推进以公益性为重点的小剧场建设工作,使得小剧场建设水平得以不断提升。但总体来看,全省的小剧场建设依然存在着诸多不足:
一是布局不够均衡。全省各设区市之间,特别是苏南、苏北,小剧场的场馆数量、布局合理性等方面存在相当程度的差距。目前,小剧场数量最多的设区市有352个,最少的市仅有14个,差距较大。二是营利性小剧场占比较小。目前,江苏共建有营利性小剧场152个,仅占全省小剧场总数的13%,徐州和盐城营利性小剧场至今没有。营利小剧场占比过小,导致小剧场的类型化比较单一,缺乏专业的市场运作,也阻碍了挖掘小剧场文化消费的潜力。三是品牌建设不足。成熟的小剧场建设体系最重要的标志之一就是树立起“叫得响、立得住、传得开”的文化品牌,成为所在地区的文化高地和文化标识。目前,江苏小剧场的品牌之路尚未走上正轨,主要表现在:缺乏品牌活动,江苏小剧场相关活动的影响力远远落后于北京、上海、乌镇等地;缺少品牌剧场,全省大多数地区还缺少拥有自身名片、能够体现当地特色文化的品牌小剧场;缺少品牌剧目,虽然江苏十分重视舞台艺术的发展,打造了许多精品舞台剧目,但在小剧场精品剧目的打造上还任重道远,优秀原创小剧场剧目十分稀缺。四是内容创作跟不上小剧场发展需求。江苏多数小剧场的年平均剧目演出和文化活动数量不足50场,且没有固定的演出内容和演出机制。很多小剧场的演出剧目质量缺乏保障,经常存在大剧院演出剧目的简单移植和拼凑,降低了观众的观演期待。五是没有充分发挥文化治理功能,造成了小剧场在基层治理中的缺位和文化资源的浪费。

三、发挥小剧场基层治理文化功能的建议

(一)科学规划布局,完善小剧场的体系建设
发挥小剧场基层治理的文化功能,需要由一定数量、一定规模的小剧场组建完善的网络体系作为基底,因此,小剧场建设要做到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一是加快小剧场建设。各设区市要根据自身小剧场建设现状、社会发展水平和基层文化治理需要,合理配置文化资源,规划建设一批、改造提升一批、转化利用一批,争取在“十四五”末建成一定数量高标准、高规格、多功能的小剧场。二是推动小剧场的合理布局。统筹做好城市和乡村的空间利用,在热门商圈、文化街区、旅游景区、社区和乡村,根据便民惠民的原则和基层治理的需要合理布局小剧场的规划,尤其是要支持经济薄弱地区的基层小剧场建设[6]。三是完善小剧场的网络体系建设。小剧场建设和发展要有协同意识,在划定的区域内,努力打造形态各异、相互补充、协同发展、突出重点小剧场的发展格局,推进小剧场的联动发展,打造“综合型小剧场+专业型小剧场+文化礼堂”的网络体系。
(二)创新融合发展,将小剧场纳入基层治理体系
明确小剧场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挖掘小剧场文化治理的能力和潜力,将小剧场建设纳入到基层治理体系建设的总体规划之中。一是明确小剧场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见》指出加强基层治理能力建设,要增强乡镇(街道)为民服务能力,优化村(社区)服务格局。小剧场要以文艺展演为主要服务内容,增强文化服务能力,为基层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精神文化产品,将小剧场作为服务基层群众的桥头堡、综合站纳入到基层治理建设的总体布局。二是将小剧场打造成基层治理的综合创新空间。基层治理是一项综合工程,涉及党建、法治、产业、就业、医疗、教育、文化等各项民生内容,而这些内容又可通过文化的方式进行融合。发挥小剧场的文化功能,将基层治理的各项内容通过剧目的主题创作,以文艺展演的方式在舞台上呈现,达到宣扬社会主义核心主义价值观、倡导和促进法治文明的目的。三是将小剧场建设成基层治理的示范型项目。《意见》指出基层治理要采取项目示范的方式,开展基层治理示范工作,将小剧场打造成为基层治理的示范性项目能够起到基层治理的引领宣传作用,促进基层治理创新发展。建议开展示范性小剧场建设,打造类似渭南“一元剧场”的小剧场样板项目,争取“十四五”期间分批次创建一定数量的示范性小剧场,并将基层治理能力作为示范性小剧场的重点建设和考核要素。
(三)加强内容建设,发挥文化艺术创新创造作用
内容创作是小剧场的生存根本、发展之道,创作精品且持续的演出内容是剧场运营的基本要素,也是小剧场在基层治理中发挥文化功能的主要依托。一是推动剧目创作生产。加强小剧场剧本创作孵化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定期开展全国、省、市三级的剧本孵化创作工程,并进行建组排练、剧场匹配、常态演出等小剧场剧目生产链。推动专业院团开展小剧场驻场演出,实行专业院团的分包责任制,解决“有场无戏,有戏无台”的问题。二是强化精品意识。小剧场剧目创作要做好选题策划,不断提高创作水平,努力推出更多思想精神、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小剧目创作。三是侧重开展基层治理能力的主题创作。通过积极扶持红色题材、现实题材、优秀传统文化题材创作,讲述光辉革命历程,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倡导法治精神和社会主义新风尚,发挥小剧场文以载道、以文化人的目的。
(四)发展健康生态,推动产业事业创新融合
发挥小剧场在基层治理中的文化功能,也要明确自身发展的行业格局,构建健康的行业生态,推动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的创新融合。一是将小剧场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公共文化服务是基层治理能力提升的文化平台,在全国范围内要继续加大公益性小剧场建设,打造一批“主客共享”文旅公共服务新空间,尤其是要加大基层公益性小剧场的投入,将小剧场剧目列入公共文化服务产品采购目录,通过政府购买等方式增加基层文化艺术供给的数量和质量,从而保障基层群众的文化自由,满足群众的基本文化需求,维护文化公平正义。二是构建小剧场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小剧场的可持续、多元化发展,需要市场经济的参与,同时利用“看得见的手”和“看不见的手”,相互补充。目前,营利性小剧场数量较少,严重制约着小剧场发展的活力,也损害了一些特殊观众群体享受文化公平的权利。因此,要引导和鼓励更多的社会资本和企业参与到小剧场的建设中来,争取在“十四五”期间,将营利性小剧场的数量占比提高到30%。鼓励实验性、先锋性、特色化、定制型小剧场的建设,培育新型消费市场,促进小剧场演艺消费市场良性发展。三是推进文旅融合。注重小剧场建设与旅游演艺的结合,鼓励有条件的景区,筹建各类型化的小剧场,为游客提供“白天观景、晚上看戏”的全天候旅游体验,将小剧场的基层治理功能从社区、乡村延伸到景区、景点。
(五)引导群众参与,推动治理主体多元化发展
基层治理最核心的特征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共建共享共治[6],作为基层秩序和活力的承载者,基层群众是最关键的参与主体。小剧场参与基层治理也要最大限度地发挥公众参与的作用,推动治理主体多元化,发展合作性文化治理。一是引导群众参与小剧场的建设管理。在小剧场建设规划之初,要广泛倾听基层群众的意见,充分考虑群众的文化需求,并进行资源的合理配置。可采取“政府主导—社会协调—公众参与”的模式,有条件开放群众集体和个人投资参与到小剧场的建设。积极引导群众参与小剧场的管理运营,引导群众发扬主人翁精神和志愿服务精神,打造基层文化治理队伍。二是引导群众组建小剧场演出队伍。鼓励群众参与小剧场剧目的创作、排练和演出,借用戏剧等文艺表演形式,进行自我展示和文明宣传,让小剧场成为“百姓大舞台”,进而激发群众共同关注、参与、解决基层社会问题。创建中央、省、市、县四级基层群众小剧场队伍展演活动,调动基层群众的积极性。三是加强小剧场的基层人才培训。广泛开展小剧场基层群众的专业培训工作,培养提升群众的管理自治能力,艺术创作和表演水平,推动群众参与的常态化、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EB/OL]. [2021-07-11]. 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704983609662542886&wfr=spider&for=pc,2021-07-11.
[2]洪玉兰. 文化自信与思想政治工作融合探究——以基层文化治理为视角[J]. 闽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31(04):152-155.
[3]唐占宇. 民族地区基层小剧场的社会文化功能——以互助县文化馆百姓剧场为例[J]. 中国土族,2021(01):62-63.
[4]姜亦炜. 文化治理在乡村:基层政权与民间社会的互构——浙江六村的庙宇与节庆[J].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1,43(02):109-121.
[5]刘辉. 文化治理视角下的公共文化服务创新[J]. 中州学刊,2017(05):67-73.
[6]叶鹏飞. 秩序与活力:乡村文化治理的问题与反思[J]. 湖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1,39(06):69-79.
基金项目:2022年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智库研究项目“培育小剧场创新文化消费业态研究”(编号:22SZK04)的研究成果
作者单位:江苏省文化艺术研究院
编辑:张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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